词条 | 罗斯法典 |
释义 | 《罗斯法典》 约在11~12世纪编成,基辅罗斯及封建割据时期古罗斯的法令汇编。《罗斯法典》提供了研究古罗斯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的真实材料,包括“简编”和“详编”两部分。主要来源于东斯拉夫人习惯法、罗斯王公法令和法院判例,法典明文规定:破坏田界、偷盗牲畜、纵火焚烧庄园或打谷场、杀害王公贵族及官员者,都要处以重罚;将债农、奴仆、斯美尔德(农民),置于封建依附地位,农民死后无嗣,其财产归主人所有;废除血族复仇习俗,代之以罚付“血款”,即杀人者偿付被害者家属40格里夫那,杀死领主等显贵,加倍偿付,封建主杀死一个农民则只付5个格里夫那的偿金。它们是在不同时期形成的各具特点的法律文献。其重新发现于18世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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