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罗浮山管委会 |
释义 | 罗浮山管委会的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务院《风景区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景区内风景名胜资源、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主要职责(一) 负责景区规划及景区详规的编制、报批和监督实施等工作,负责组织景区建设项目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二) 负责景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查和报批工作,严格执行《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规模。 (三) 负责景区内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具体工作,审查和报批建设用地批准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书。 (四) 负责景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各种性质的破坏和污染。审查和报批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 负责景区内林地和林政管理工作。做好封山育林、植树绿化、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六) 负责景区内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七) 负责景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八) 协助做好景区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和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 (九) 负责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整体形象宣传以及爱山、护山的宣传教育工作。 (十) 负责所辖行政村的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和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十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行使县政府授予的行政执法权,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景区规划、建设、土地、环境、林政、宗教事务和文物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 负责景区的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 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四) 承办国家、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管委会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农村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市场拓展科、社会事务科、景区监察大队、文物管理所、计生服务中心。 罗浮山简介地理位置罗浮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西北境内东江之滨,距离博罗县城 25 公里,西距广州 60 公里,南距东莞 45 公里、深圳 150 公里,东距惠州 55 公里,广惠高速公路、广汕公路、广梅公路从山脚下穿过,广惠高速公路设有罗浮山出口,交通极其便利。 景区简介风景区总面积为 214.82 平方公里,有大小山峰 432 座, 1000 米 以上山峰 80 多座,主峰飞云顶海拔 1296 米,奇峰怪石、飞瀑名泉众多,著名的有飞云顶、上界三峰、骆驼峰、狮子峰、龟峰、鹰嘴岩、白水门瀑布、白石漓瀑布、酿泉等等,形成了一道道独特的峰岭、峡谷和流泉。风景区森林资源和天然动植物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气候宜人,清竹、古树、仙药常年芳翠多姿。同时,空气中负离子含量极高,每立方厘米负离子含量最高达 150000 个以上,是人们感受天然原生态及养生度假的胜地。此外,罗浮山也是岭南名山,堪称“岭南第一山”,史上道、佛、儒三家长期在此繁衍共存,历代名人墨客也慕名而来,并在罗浮山留下了众多赞誉的题词石刻、诗篇佳作和名胜古迹,其中重点名胜古迹景观景点达到 200 多处,摩崖石刻 180 多处,宗教寺观 13 处。目前,风景区年接待游客量达 160 多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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