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柳州地区 |
释义 | 民国2年(1913年)6月,以“划一现行各省行政区域”,国民政府申令“各省一律裁府,由道领县”,柳州府裁撤。设柳江道。隶广西省。治所马平县(今柳州市城中区东南滨江一带)。 15年,废道制,裁撤柳江道。 民国19年(1930年),“广西省局混乱,始建民团制度。”设柳州民团区,隶属广西民团总指挥部。马平县为区治所。 23年3月10日,柳州民团区划定为柳州行政监督区。 区部驻柳州县。 29年,以广西省战时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与区保安司令部合并,各行政监督区改为行政督察区。柳州地区称第四行政监督区。31年,为第二行政监督区区,治所驻柳江县。 1949年解放为柳州专员公署。同时设置柳州市,受柳州专员公署领导。专员公署治柳州市。 1950年3月,柳州市升为地级市,直隶广西。 1970年柳州专员公署改为柳州地区。 2002年撤销柳州地区,设立地级来宾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兴宾区建设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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