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志湘 |
释义 | 刘志湘,女,汉族,衡阳常宁市人,中共党员,195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7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衡阳市常宁县湖塘公社妇联主任、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兼革委会副主任,水口山区委委员、妇联主任,城关镇组织委员,县妇联副主任、主任,衡阳市常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中共常宁市政协党组书记、政协常宁市第七届委员会主席。现任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湘,曾任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在她心里,没有什么比“民”字的份量更重了。作为在衡阳市常宁县(市)政府连续任职近十年的“父母官”,她是靠务实勤政广泛赢得民心的领导干部之一,她所蹲过点的村,都荣幸地聘请她为“荣誉村民”,亲切地叫她“刘大姐”。他1990年担任县妇联主任,1992年以突出的政绩在县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副县长,主管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计划生育和广播电视等工作。1997年底当选为副市长,继续主管科、教、文、卫等项社会事业。在她主管期间,常宁的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980年她在亲仁公社上升大队湖塘生产队蹲点,被评为县先进工作者、衡阳地区“三八红旗手”,出席省妇代会。1984年在县党校学习期间,被评为县先进工作者。1990年、1991年任县妇联主任期间,全县妇女工作组织开展“两学两比”获省先进单位,同时还被评为全国、省、市税法宣传先进单位。1991年、1992年连续2次被评为省“巾帼建功”先进单位。1990~1992年县妇联连续3次被评为衡阳市先进单位和红旗单位。她本人1990年被评为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县先进个人、衡阳市优秀妇联干部。1992年底,她选副县长后,以一个“人民公仆”严格要求自己,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1994年以来,她先后深入宜潭乡的黄桥村、胜桥镇的泉峰冠村、板桥镇的铁鹅村、新竹村等地,搞农村党建扶贫联系点。所到之村,她都积极调动多方力量,从改善水、电、路、渠、校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帮助农民改善生存环境,拓宽致富门路。1997年,她在泉峰冠村曾创造了全市当时惟一的一个100%人口喝上自来水,成功地实现60%农户改建卫生厕所的改水改厕先进典型和全省落实农村各项工作“村为主”的先进典型。在她领导下,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均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一是办学条件大力改善,教育教学质量快速提高。全市共投资8797万元,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建筑总面积19万平方米,改造危房1.3万平方米,1997年提前2年通过国家“两基”验收。二是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大幅度提高,1995年顺利通过省初级卫生保健合格县(市)验收,使全市人民提前5年实现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三是计划生育整体水平逐年上升,1999年进入全省第二系列的一类县市区行列,实现了升位进类的奋斗目标。四是科技事业整体推进,1997年评为全国科技先进县(市),1999年又顺利通过了复验,巩固了创建成果。五是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竞相发展,满足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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