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Samuel Johnson |
释义 | 简介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英国作家,批评家。英国文学史上重要的诗人、散文家、传记家和健谈家,编纂的《词典》对英语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和琼森一样,他也是当时文坛的一代盟主,他对文学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的评论,即使片言只语,也被众口宣传,当作屑金碎玉。约翰逊1765年出版了经他校订的《莎士比亚全集》,这个版本在后世常为学者诟病,因为约翰逊有时出于己意,对原文进行删改。他对莎评的主要贡献,在于他为莎剧所作的批注和他为这个版本所作的序言。在约翰逊时代,文化氛围已经在向浪漫主义方向发展,人们已不再视“三一律”为神圣。与德莱登、伏尔泰相比,约翰逊是更为宽容的新古典主义者。 生平事迹他出生于里奇菲尔德一个图书销售商的家庭里,他从小就被送到里奇菲尔德文法学校,在那里学习了八年,为自己的拉丁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1728年时他进入牛津大学,断断续续地学习了三年直到1731年他父亲去世了,由于失去了经济支持他只好从牛津退学。因此没有获得任何学位。 在1735年他和一个富裕的老寡妇结婚了。为了能让自己在社会上立足,他花了费了很大功夫创办了一个学校,然后去了伦敦,想进入文学界。 在1737年到1755年期间,约翰逊遇到了诸多磨难:他做过翻译,写过诗,散文,编过杂志,而这些仅够维持基本的生活。再后来,他编纂的英国语言字典出版后,经济状况才有所好转。在1762年,英国政府发给他一笔抚恤金,减少了他的生活负担,使得他不再像以前那样为了生活而写作。 在他人生的最后20年里,在他的文学俱乐部里,他作为一个文学界权威,精英,受人景仰着,他和文学界人士谈论文学,评论文学,生活过的极其舒适和富足。 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是18世纪最重要的英国作家之一,在英国人心目中有着难以取代的地位。 英国人常常将18世纪的前50年称为“斯威夫特和蒲柏的时代”(the age of Swift and Pope),同时将后50年称作“约翰逊的时代”。约翰逊一生著述甚丰,最有影响的却是完成于1755年的两卷本《英语词典》(Th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在长达150年的时间里,这本词典一直是最权威的英语词典,直到20世纪初才被《牛津英语词典》取而代之。按照传统的说法,约翰逊在6个抄写员的帮助下连续奋战,历时9年编成了这本不朽的词典。如今人们却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完全符合事实。1746年,约翰逊接下了编纂词典的合同。然而,根据伯明翰大学高级讲师安妮·迈德莫特(Anne Mc Dermott)的研究结果,他并没有如人们原先以为的那样,在9年中坚持不懈地工作。相反,他曾经一度陷于一筹莫展的僵局,觉得自己无法按期完成词典,于是破罐子破摔地放弃了编纂工作,并对出版商的催促置之不理。约翰逊把工作搁置了数年之久,最后才在区区两名助手的协助下用两年多的时间编完了词典。他曾说过:“重要的是如何生存而不是如何死去。”他认为好的文学作品应该由通俗易懂的文字写成,作品富有独特的想像和创新。他质疑的米尔顿(Milton)不押韵的五步抑扬格。即blank verse(白话诗)。 主要作品约翰逊是一个精力充沛而又多才多艺的作家。他精通文学领域各类学科。约翰逊有多重身份,他是诗人,戏剧家,浪漫散文家,传记家,又是随笔小说家,评论家,词典编纂家以及公法学家。 他主要作品有: 《伦敦》(London)( 1749) 《人类欲望之虚幻》(The Vanity of Human Wishes )( 1749) 骑士浪漫诗有: 《拉斯利斯的历史》(The History of Rasselas ) (1759) 《阿比西尼亚王子》(Prince of Abyssinia)(1759) 悲剧诗: 《艾琳》(1749) 他主持编辑的两个期刊:《漫步者》(The Rambler)和《懒汉》(The Idler),曾在上面发表过几百篇散文 约翰逊校订过《莎士比亚全集》,并为他这个版本写过序言,做过相关的文学评论。 他写过《诗人列传》(Lives of the Poets)(1779-1781),里面对52位诗人进行过评价。 作为一个词典编纂家,英国历史上第一部英语词典的创始人-英语语言大词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1775).约翰逊花了七年多的时间独自一人完成了这部伟大的作品。 文学态度约翰逊是18世纪晚期最后一位伟大的新古典主义启蒙思想家。他很关注人类那些虚幻的欲望,因为几乎在他所有的作品中都是这个主题。他想通过自己的笔去唤醒人们这种愚昧的思想进而治疗它。 他在进行文学创作和评论时,表现得极为保守,因为他不喜欢新兴的文学样式,而对那些充满道德教义和哲学性的作品极为推崇。他坚持认为,作为一个作家,就应该坚持普遍真理和实践,那就是:自然;他不得对抗宗教或者做不道德的事情;他必须以旧道德为指导,就像蒲柏(Plexander Pope)推崇的道德和教义。所以,可以理解的是,他着迷于里查生的帕米拉(Richardson’s Pamela)而鄙视亨利.菲尔丁的汤姆琼斯历险记(Tom Jones)。 约翰逊的作品具有典型的新古典主义风格,但是他又不同于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简洁和埃迪森(Addison) 的工整。他频繁使用类似拉丁语的文字和多音节词,语言大众化,使用互相交织在一起的双行词句让句子冗长而又结构合理。然而不管他的句子如何复杂,这都不影响他表达自己清晰的思想。他善于使用书面字进行精准的陈述。凡是看过塞缪尔.约翰逊作品的人,无不为他的博学多才而折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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