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0·27贵州锦屏小区爆炸事故 |
释义 | 简介2011年10月27日晚8时许,(贵州)锦屏县城鑫苑小区3栋三单元9楼传来剧烈的爆炸声,随后有居民从小区跑出来说,“出事了,爆炸了!”截至到27日晚11时,爆炸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伤者还在抢救中。 详情据目击者介绍,当晚8时许,事发楼房突然传来了剧烈的爆炸声。“威力很大,附近一些楼房的窗户玻璃都震碎了。” 知情人杨先生说,发生爆炸的楼房是新居,主人在10月26日才搬入其中。 事发后,锦屏县公安、消防、急救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施救,并紧急疏散了小区上百名居民。截至到28日1时,警方已封锁了现场,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伤亡人员还在统计中。 锦屏县“10·27”爆炸案告破10月29日上午,锦屏县警方向媒体通报,经过省、州、县公安部门30多个小时的艰辛工作,10月27日19时54分发生在锦屏县城鑫园小区商住楼的爆炸案已经告破,系犯罪嫌疑人杨忠明与龙某因情感纠葛产生报复心理,杨忠明持爆炸物实施爆炸,杨忠明当场死亡,龙某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5人受伤。 案件发生后,锦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公安、消防、120急救中心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及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县委书记陈英华要求尽最大力量抢救伤员,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杨伟,县委副书记龙国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法领,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长朱宗林,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建宇,县人大副主任杨正永等县领导及时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并于27日晚和28日上午,先后两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案件侦办及善后处置工作,成立锦屏县“10·27”爆炸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杨伟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案件侦破、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信息发布、房屋受损评估、社会面稳控等7个工作组,负责开展相关具体工作。28日凌晨,省、州专家、技术人员相继抵达锦屏后,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及案件处置工作。 经省、州痕迹、法医专家现场勘查和医学鉴定,对现场尸块检验以及DNA医学鉴定,现场死者系锦屏县固本乡八一村人杨忠明,公安部门调查认定杨忠明是犯罪嫌疑人。 目前,伤员救治及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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