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晋 |
释义 | 1.明代人物刘晋[明],即刘进。 2.清代广西人物刘晋[清]字少寅,广西桂林人。工诗,画山水宗法四王,极其沈著。间写花竹,亦简当不支,自是文人本色。与王定甫为诗、画友。《粤西先哲书画集序》 3.清代浙江人物刘晋[清]山阴(今浙江绍兴)人。与岳宗同时。画山水,专法关仝,古茂苍秀。《越画见闻》 4.中共璧山县委常委刘晋,男,汉族,1970年1月生,四川广安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法律硕士,一级法官。 1988.06——1995.03,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干部(其间:1991.09—1994.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95.03——1997.06,四川省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干部(其间:1994.11—1995.05渝中区第二期中青班学习;1995.10—1997.06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7.06——1998.10,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干部(其间:1995.09—1998.06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习,大学毕业) 1998.10——1999.06,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999.06——2003.09,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2002.05—2002.07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2003.09——2004.12,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04.12——2007.02,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3.09—2006.12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7.02——2007.04,重庆市渝中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副主任 2007.04——2011.12,重庆市渝中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09.05—2009.11上海市闸北区挂职任商务委主任助理) 2011.12——2012.01,中共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 2012.01——,中共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中共璧山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当选为县委委员。 中共璧山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县委常委,县委决定任县委宣传部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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