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见南 |
释义 | 刘见南(约1783年前后去世),字见南,一字诚甫,南丰人。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进士,任刑部主事。兵部侍郎颜希深奉诏查讯山东案情,请□同行,对其才华大加赞赏。又得大学士柯桂举荐,留刑部补陕西司郎中。次年以老母年近八旬,请假省亲。回乡数月,母卒。服丧后,补任原官。有豪富犯法,企图以贿赂脱罪,□按律审断。以后出任甘州知府。甘地贫瘠,年仅一收,百姓甚苦。刘□对府衙徭役捐派负担均予废除,并向富户借种籽散放,帮助百姓解决生产急需。不久,调浙江温州兵备道,因海防有功,又调浙江按察使,旋升任福建布政使,适逢金华、绍兴、衢州、严州几郡遭水灾,□将各郡逃亡户虚粮并归水灾区奏请豁免。任职三年,告病归里。次年又起为刑部右侍郎,至京时旧病复发,再次告假,返乡后病故。葬三十二都下罗堡岭头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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