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海起 |
释义 | 刘海起,人名。有作家刘海起,还有教授刘海起。 简介笔 名: 海绮、钟一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42/3 民 族: 汉族 辽宁营口人。中共党员。 人物生平1981年毕业于辽宁中医学院研究生,中国医科大学医学硕士,1989年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第三期全国政府法制干部培训班。1961年参加工作,历任沈阳市骨科医院医师,辽宁中医学院讲师、教授、主任医师,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深圳辽宁疑难病治疗中心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国务院法制局中国法制出版社副社长、副总编,中国医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内贸部《中国市场》杂志总编辑,中国医药物资供销总公司总经理,首都骨伤病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中国产业报协会常委,中国医药物资协会会长,中国骨伤人才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理事,世界骨伤科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机关特邀骨伤科主任医师司法部中非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医药卫生人才维权法制学术委员会主任等。1958年开始发表作品。199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个人作品著有诗集《杏林春晓》、《百草诗情》(3集)、《热恋年轮》、《百感诗情》,散文《葫芦春秋》、《谈癖》、《小谈切脉》,小说《债》、《真牛》等。杂文《替身的思考》获北京市庆祝建国40周年优秀文学奖、《无所适从的科学之说》获首都17家报刊振兴杂文奖,散文《心里美》获壮尔神杯一等奖。 刘海起 教授、主任医师、高级编辑、作家。男,1942年出生,辽宁营口人。辽宁中医学院研究生毕业。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务院法制班等。现任中国医药物资供销总公司总经理。兼任中国人才研究会骨伤人才分会副理事长、国务院机关门诊邀骨伤科主任医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书画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学会理事等职务。主要业绩:历任沈阳市骨科医院医师,辽宁中医学院讲、教授、主任医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国务院法制局中国法制出版社副社会、副总编,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国医药报社社长、国内贸易部《中国市场》总编辑等。曾授业于名老中医,致力于骨伤科专业;擅长骨、关节及软组织损伤及其疑难症、后遗症的治疗。因工作需要,涉足多学拉、多领域,从医学,到文学、法律、新闻、出版,乃至企业管理、物资流通等,都能全身心地投入,不图贡献,但求尽职。曾入录《中国中医人名辞典》、《中国名医列传(当代卷)》、《世界名医大全(中国卷)》、英国剑桥IBC国际名人录等。著有《百草诗情》、《杏林春晓》、《百感诗情》、《中国医学预防法大全》(合著)等书。撰写《磁与自然铜促进骨折愈合的实验研究》等医学学术论文二十多篇。还先后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诗歌、散文、杂谈、通讯、小说、书法、绘画等作品百余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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