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道崎 |
释义 | 刘道崎,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福建宁化人,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建省水利厅厅长。 履历1976年12月,先后在宁化县路线教育工作队、宁化县城关公社工作。 1978年09月,起历任宁化县中沙公社团委书记,中共宁化县中沙公社党委组织干事,中共宁化县中沙公社党委组织委员,中共宁化县中沙公社党委副书记,中共宁化县河龙乡党委书记,中共宁化县水茜乡党委书记。 1987年11月,宁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1992年11月,任中共沙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县长。 1993年01月,任中共沙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1993年09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学习) 1997年03月,任中共沙县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县长、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1998年09月,任中共沙县县委书记、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1年04月,任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永安市委书记、永安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2005年02月,任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7年05月,任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明确为正厅级)。 2007年06月,任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 2007年12月,任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2011年7月,任福建省水利厅厅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相关2011年3月25日上午,刘道崎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区城建项目建设工作,并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强化共识。市区城市公建和社会事业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梅列、三元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形成共识,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取信于民。二要增强合力。市、区两级和各项目责任单位、服务单位要主动作为,尽心尽力,克服困难,共同推进项目建设。三要突破难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轻重缓急、依法依规、先易后难等原则,解决弃土、征迁和资金问题。四要明确责任。逐项明确市区公建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中工程进度、安全稳定、协调征迁等方面的责任,进行细化列表,做到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五要实现目标。按照年初确定的任务,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其中,体育场馆今年9月份竣工,10月份投入使用;亿龙山庄改造项目及高速公路连接线的道路建设,要在今年林博会前投入使用;江滨路、西江滨路改造分别在今年5月和6月全面竣工通车;“一河两岸”立面改造争取在今年10月份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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