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梁爱诗 |
释义 | 梁爱诗,女,香港政府官员。1939年4月24日出生,在香港接受教育,是本港著名的律师,也是香港政府和中国政府的顾问。196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88年获颁香港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取得国际婚姻法学院院士资格,她是一位太平绅士、国际公布人和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梁爱诗是香港浸会大学董会及咨议会委员和香港各界妇女联合协进会理事,并担任多个非政府组织的义务法律顾问。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届行政长官及临时立法会推选委员。1997年7月1日起,正式出任香港特区首任律政司司长。 中文名:梁爱诗 国籍:中国 出生地:香港 出生日期:1939年4月24日 职业:香港政府官员 毕业院校:香港大学 主要成就:首任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 祖籍:广东南海 学习经历1953-1958年圣嘉勒女书院 1958-1960年圣心女书院预科 1967年通过英国律师执业资格考试 1988年香港大学法学硕士 人物荣衔1968年 取得律师资格后开始私人执业 1975年 在英国登记为海外律师 1978年 出任国际法律妇女协会香港区主席,其后成为国际法律公证人 1986年 获委任为中国司法部委托成为公证律师 1993年 成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及港事顾问 1996年 担任推选委员会委员 1997年 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任律政司司长 2002年 获颁授大紫荆勋章 2004- 分别获中国政法大学及英国华威大学颁授 2005年 法学名誉博士学位 2005年 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职务 2006年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2010年 12月3日在香港树仁大学第36届毕业典礼上,校监胡鸿烈向梁爱诗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衔。 2012年3月6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香港代表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如想投诉,请到;如想提出意见、建议,请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