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连续竞价成交价的确定原则 |
释义 | 在连续竞价中,对新进入的一个买进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入委托队列等候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买入限价高于或等于卖出委托队列的最低卖出限价,则与卖出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对新进入的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出委托队列等候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卖出限价低于或等于买入委托队列的最高买入限价,则与买入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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