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仕衡 |
释义 | 人物简介李仕衡:祖籍成纪人(今秦安县),北宋淳化年间(公元990年)进士及第,任彭山知县、剑州知州。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因迎击叛乱而任尚书度之员外郎,善于理财筹措军费,直至工部尚书,知天雄军。公元1022年,拜为尚书左丞。任内屡为百姓上书,赈济灾民,深得民心。 史籍记载李仕衡,字天均,秦州成纪人,后家京兆府。进士及第,调鄠县主簿。田重进守京兆,命仕衡鞫死囚五人,活者四人。重进即其家谓曰:“子有阴施,此门当高大之。”徙知彭山县,就加大理评事,迁光禄寺丞。父益,以不法诛,仕衡亦坐除名。 后会赦,寇准荐其材,尽复其官,领渭桥辇运,通判邠州,再迁秘书丞,徙知剑州。王均反,仕衡度州兵不足守,即弃城焚刍粟,辇金帛东守剑门。既而贼陷汉州,攻剑州,州空无所资,即趋剑门。仕衡预招贼众,得千余人,待之不疑。贼将至,与钤辖裴臻迎击之,斩首数千级。乃乘驿入奏,擢尚书度支员外郎,赐服绯鱼。已而使者言仕衡尝弃城,降监虔州税。 召还,判三司盐铁勾院。度支使梁鼎言:“商人入粟于边,率高其直,而售以解盐。商利益博,国用日耗。请调丁夫转粟,而辇盐诸州,官自鬻之,岁可得缗钱三十万。”仕衡曰:“安边无大于息民,今不得已而调剑之,又增以转粟挽盐之役,欲其不困,何可得哉!”不听,遂行鼎议,而关中大扰。乃罢鼎度支使,以仕衡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徙陕西。初,岁出内帑缗钱三十万,助陕西军费。仕衡言岁计可自办,遂罢给。 真宗谒陵寝,因幸洛,仕衡献粟五十万斛,又以三十万斛馈京西。朝廷以为材,召为度支副使。上言:“关右既弛盐禁,而永兴、同华耀四州犹率卖盐,年额钱请减十之四。”诏悉除之。累迁司封郎中,为河北转运使。又奏罢内帑所助缗钱百万。建言:“河北岁给诸军帛七十万,而民艰于得钱,悉预假于里豪,出倍偿之息,以是工机之利愈薄。方春民不足,请户给钱,至夏输帛,则民获利而官用足矣。诏优其直,仍推其法于天下。 封泰山,献钱帛、刍粮各十万,见于行宫,迁右谏议大夫。祀汾阴,又助钱帛三十万,乃命同林特提举京西、陕西转运事。权知永兴军,进给事中。逾月,以枢密直学士知益州。 顷之,河北阙军储,议者以谓仕衡前过助封祀费,真宗闻之,以为河北都转运使。驾如亳州,又贡丝锦、缣帛各二十万。后集粟塞下,至钜万斛。或言粟腐不可食,朝廷遣使取视之,而粟不腐也。棣州污下苦水患,仕衡奏徙州西北七十里,既而大水没故城丈余。南郊,复进钱帛八十万。先是,每有大礼,仕衡必以所部供军物为贡,言者以为不实。仕衡乃条析进六十万皆上供者,二十万即其羡余。帝不之罪,谓王旦曰:“仕衡应猝有材,人欲以此中之。然朝廷所须,随大小即办,亦其所长也。”明年旱蝗,发积粟赈民,又移五万斛济京西。 迁尚书工部侍郎、权知天雄军。民有盗瓜伤主者,法当死,仕衡以岁饥,奏贷之。盗起淄、青间,迁刑部侍郎、知青州。前守捕群盗妻子置棘围中,仕衡至,悉纵罢之使去。未几,其徒有枭贼首至者。入为三司使,帝作《宽财利论》以赐之。乃更陕西入粟法,使民得受钱与茶。旧市羊及木,责吏送京师,而羊多道死,木至湍险处往往漂失,吏至破产不能偿。仕衡乃许吏私附羊,免其算,使得补死者;听民自采木输官,用入粟法偿其直。迁吏部侍郎。 仁宗即位,拜尚书左丞,以足疾,改同州观察使、知陈州。州大水,筑大堤以障水患。徙颍州,复知陈州。曹利用,仕衡婿也。利用被罪,降仕衡左龙武军大将军,分司西京。岁余,改左卫大将军,卒。其后诸子诉其父有劳于国,非意左迁,诏追复同州观察使。 仕衡前后管计事二十年,虽才智过人,然素贪,家赀至累钜万,建大第长安里中,严若官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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