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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李期
释义

李期是李雄的第四子。公元334年,李雄病死,太子李班即位。李雄之子李越回成都奔丧并与李期杀掉了李班。李期于是即皇帝位,改元玉恒,封李越为建宁王。李期称帝后,只重用尚书令景骞、尚书姚华和田褒。这几个人仅是庸人而已,并无才能,政事都由这几个庸人决定,成国的形势很快便江河日下。

简介

成幽公李期,生于公元313年,卒于公元338年,谥号“幽公”,在位4年。

生平

汉王李寿的名气很大,却受到李期的猜忌。李期多次派人观察李寿的动向,并将李寿的养弟毒死,李寿感到十分害怕,便于公元338年率军进攻成都。李寿的儿子李势当时在成都当校尉,见李寿到来,马上打开城门,放李寿进城。李期做梦也没有想到李寿会这样迅速地来到成都,急忙派人安抚李寿,并按李寿要求杀掉建宁王李越、尚书令景骞、尚书姚华和田褒等人。几天后,李期被废为邛都县公,软禁在别宫,不久自杀,时年25岁。

晋书载记第二十一

期字世运,雄第四子也。聪慧好学,弱冠能属文,轻财好施,虚心招纳。初为建威将军,雄令诸子及宗室子弟以恩信合众,多者不至数百,而期独致千余人。其所表荐,雄多纳之,故长史列署颇出其门。

既杀班,欲立越为主,越以期雄妻任氏所养,又多才艺,乃让位于期。于是僭即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玉恒。诛班弟都。使李寿伐都弟玝于涪,玝弃城降晋。封寿汉王,拜梁州刺史、东羌校尉、中护军、录尚书事;封兄越建宁王,拜相国、大将军、录尚书事。立妻阎氏为皇后。以其卫将军尹奉为右丞相、骠骑将军、尚书令,王瑰为司徒。期自以谋大事既果,轻诸旧臣,外则信任尚书令景骞、尚书姚华、田褒。褒无他才艺,雄时劝立期,故宠待甚厚。内则信宦竖许涪等。国之刑政,希复关之卿相,庆赏威刑,皆决数人而已,于是纲维紊矣。乃诬其尚书仆射、武陵公李载谋反,下狱死。

先是,晋建威将军司马勋屯汉中,期遣李寿攻而陷之,遂置守宰,戍南郑。

其他信息

雄子霸、保并不病而死,皆云期鸩杀之,于是大臣怀惧,人不自安。天雨大鱼于宫中,其色黄。又宫中豕犬交。期多所诛夷,籍没妇女资财以实后庭,内外凶凶,道路以目,谏者获罪,人怀苟免。期又鸩杀其安北李攸。攸,寿之养弟也。于是与越及景骞、田褒、姚华谋袭寿等,欲因烧市桥而发兵。期又累遣中常侍许涪至寿所,伺其动静。及杀攸,寿大惧,又疑许涪往来之数也,乃率步骑一万,自涪向成都,表称景骞、田褒乱政,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以李奕为先登。寿到成都,期、越不虞其至,素不备设,寿遂取其城,屯兵至门。期遣侍中劳寿,寿奏相国、建宁王越,尚书令、河南公景骞,尚书田褒、姚华,中常侍许涪,征西将军李遐及将军李西等,皆怀奸乱政,谋倾社稷,大逆不道,罪合夷灭。期从之,于是杀越、骞等。寿矫任氏令,废期为邛都县公,幽之别宫。期叹曰:“天下主乃当为小县公,不如死也!”咸康三年,自缢而死,时年二十五,在位三年。谥曰幽公。及葬,赐鸾辂九旒,余如王礼。雄之子皆为寿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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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7: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