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平贵 |
释义 | 李平贵(1946.4.5-)男,北京市人。刑辩大律师。汉族,大本文化,法律专业,中共党员,现为北京市贵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李平贵律师既是律师,又是税务师、会计师、经济师,并具有国家经贸部、劳动人事部、司法部三部统考的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李平贵律师曾工作于党委宣传部、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仲裁委等部门,具有多方面的实践经验。 李平贵律师执业专长:刑事辩护(尤其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偷税、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票据纠纷、海事纠纷、公司上市、企业兼并、资产重组、破产清算、税收争议、合同纠纷、涉外诉讼、仲裁等,并在上述领域均有突出业绩。 针对目前个别侦查人员刑讯逼供、指证、骗证等歪曲案情现象,李平贵律师的辩护风格是:重在取证,澄清事实,推倒虚假证据,恢复案件真相,以达“釜底抽薪、全盘否定”之效果。有人说:“律师是神圣之门,但也是地狱之门!”面对可能被扣上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辩护律师“串供”、“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帽子,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危险,李平贵律师的态度是:当事人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甘冒风险,拘躬尽瘁!在有些地区,个别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为了追求“政绩”,滥用手中的权力,以权弑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甚至无中生有,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制造假案,使无辜百姓蒙受不白之冤,使真正的罪犯逃脱法律制裁。为了查明真相、平冤昭雪,李平贵律师敢于取证、善于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李平贵律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怕苦,不怕累,冲破层层阻力,克服重重困难,为恢复事实的本来面目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为了搜集一份至关重要的财务证据,他不惜牺牲大量时间,翻遍十几年的几万张会计账册和财务凭证;为了找到被侦查人员威胁、逼迫,远走他乡的证人,他明察暗访、跋山涉水,请教上百人,行程数千里;为了能让证人讲出实情,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几天几夜地做证人及其家属的动员工作;为了排除控辩双方证据上存在的严重矛盾,他请求法院、检察院分别派员与律师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案件事实进行联合调查……。他敬业勤业,严肃执业,废寝忘食,日以继夜……。正像某位当事人所说:“……我前后请了五茬律师,接触下来,我认为李平贵律师是德才兼备的律师,具有极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时下已难得一见的高尚人格;同时,其法律业务的精湛也令人赞叹,从某些律师身上,我们看见的是社会的黑暗,律师道德的沦丧,而李律师的所作所为,让我们感到了在中国律师界何为精英!让我们对中国的律师界充满希望……。” 执业十几年来,李平贵律师承办了不少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如:北京五星啤酒集团领导班子“贪污窝案”(彻底推翻了起诉书的所有“贪污罪”指控);全国首例银行行长朱χχ诈骗本行资金3000万的金融诈骗案(将其他律师所一审辩护已判死刑的被告人朱χχ二审无罪辩护成功);“江苏省十大贪官”、中石化仪化股份公司总经理马χχ贪污、受贿案(无罪辩护成功);秦皇岛市某中国银行行长常χχ贪污本行外汇案(无罪辩护成功);齐鲁化纤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靳χ受贿案(无罪辩护成功);高χχ抢劫案(无罪辩护成功);刘χχ故意杀人案(无罪辩护成功);赵χχ重大走私申诉案(将原判无期徒刑的一、二审判决同时推翻)等等。 李平贵律师的辩护观点,得到了人民法院乃至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再如:中化集团诉湛江金融市场金融纠纷案(涉案金额1.136亿美元);北京市二商集团诉香港嘉利来合资纠纷案(涉案金额2.8亿美元)等,这些具有重大影响而又多年未能解决的重大、疑难案件,经李平贵律师接手后,依靠丰富的实战经验,运用精湛的诉讼技巧,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同时,李平贵律师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及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结算、海事纠纷和投资等方面均具有丰富的经验。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单位有:中国石化集团、中国化工集团、中国石油东南公司(上海)、仪征化纤集团、北京市二轻集团、北京市建设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北京市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北京市城建集团、内蒙古霍煤集团(内蒙古)、澳门永晖集团(澳门)、韩国(有)西部工业社(韩国)、青岛迪凯实业有限公司(韩国)、香港东润公司(香港)、天伦王朝集团(香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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