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铭豪 |
释义 | 个人介绍李铭豪,香港音乐人。与香港、台湾及外国的歌手合作,主要负责排演的录音工作。他在尖沙嘴堪富利士道开设“ VI-MAX Music Studio”录音室,经常有娱乐圈人到来录音。他于2008年接受艺人江若琳访问时,表示很享受幕后工作,即使很多时候工作要熬夜,睡眠不足,但看到歌手录得开心,他也感到莫名满足感。VI-MAX Music Studio是由李铭豪拥有,由2004开业,位于堪富利士道一幢唐楼。公司主要做录音、彩排,及教授乐器等,公司某网站官方账号上有多张明星在录音室的照片,包括陈奕迅、莫文蔚、苏永康、草蜢等等。 相关事件香港音乐人李铭豪惊传涉及强奸案。一名有意进军乐坛的23岁嫩模指控,因为心情不好到李铭豪的录音室喝酒解闷,后来喝醉在沙发休息,不料被霸王硬上弓欲强奸她,她经挣扎才逃离现场。对此,李铭豪喊冤坚称自己没做过,还指有人想炒作博出名。 报案遭性侵犯的TVB女星以前担任过模特儿,与李铭豪相识多年,后来她从事歌影视三栖发展,最近传她有意进军乐坛。据她供称,13日晚上因为心情不好约李会见,凌晨时分,她带著红酒到李的录音室,两人喝酒聊天,后来她喝醉了倒在沙发上睡觉,到凌晨4点醒来,发现正被人霸王硬上弓。 该TVB女艺员说她极力反抗,推开对方后逃离现场,跑回家睡了一会儿,等酒醒后向姐姐哭诉,家人认为事态严重,陪同她到九龙城警署报案。 警察公共关系科证实14日接获一名23岁女子报案,指在尖沙咀被朋友性侵,经调查后,当晚逮捕一名涉案的32岁男子;该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6月中向警方报到。目前,案件转介交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香港记者15日打电话向李铭豪求证,他有些激动地表示,整件事搞错了,“不知她(该女星)是不想博出名”,李铭豪还强调已经向员警解释过,真的不关他的事,“如果我有罪的话,一定会被扣留,怎么可能保释”。记者想进一步追问事发经过,他随即以事件交由律师处理为由,拒绝再透露并挂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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