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乐平 |
释义 | 1.革命烈士李乐平(1906—1971) 原名李子升。山东省滕州市羊庄镇赵庄人。20岁到上海法租界以巡捕为职业作掩护, 从事革命活动,193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被委任为上海法租界华捕地下党支部书记兼中共江苏省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1933 年4月6日被捕入狱。 1937年8月,国共统一战线形成后获释,后返回原籍滕县。经中共南京办事处批准, 留滕开展抗日工作,与中共滕县党组织接上关系。1938年3月,他与王见新等人在滕东善崮村创办了“农民抗日训练班”。继而在其基础上组建了120余人的“滕县人民抗日义勇队”。1938年5月,沛、滕、峄三县抗日武装合编为鲁南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一总队(亦称苏鲁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一总队) ,9月,被任命为第一总队政治委员,后任八路军一一五师苏鲁支队政委。1939年12月,调地方工作,历任鲁南区党委秘书长、鲁南专署专员、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副市长、华东军政委员会交通局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 1971年9月19日逝世,同年11月17日被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政工组批准为革命烈士。 2.广发证券客户经理李乐平(1979-)原名李风云。湖南邵东人。1994-1997年 湖南邵东第一中学,1997-2001年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1-2003年 留校工作,2003-2006年 国防科技大学,2006.4- 2009.5 广东电信子公司,2009.12-至今 在广发证券工作 3.玉林师范学院副教授李乐平简介李乐平,男,1972年生,湖南省平江县人,玉林师范学院副教授,律师,在读博士,2005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大学英语六级,2003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资格考试,现为玉林师范学院政法系法学本科专业副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师从我国著名经济法学家、社会法学家王全兴教授,主要研究经济法和社会法。 成果目前已经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全国中文核心11篇,总计约20多万字。主持省级项目1项,厅级项目1项,校级青年基金项目1项,校级精品课程建设2门;参与国家级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2项,厅级项目4项,院级重点项目1项。曾获2007年广西区刑法学术研讨大会论文一等奖,广西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三等奖,广西区检察院理论论文评选三等奖,玉林市首届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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