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洪民 |
释义 | 人物简介李洪民,男,汉族,1951年10月生,河南新蔡人,省委党校大专学历,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工作履历1972.07-1978.08 新蔡县佛阁寺公社干部、团委书记; 1978.08-1981.01 新蔡县佛阁寺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1.01-1984.03 新蔡县佛阁寺公社管委会主任、砖店公社党委书记; 1984.03-1986.08 新蔡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984.09-1986.07在河南省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大专班学习); 1986.08-1987.02 新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87.02-1990.02 新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 1990.02-1992.12 新蔡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 1992.12-1995.12 西平县委副书记、县长(其间:1993.09-1994.02参加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5.12-1996.05 驻马店地区监察局局长; 1996.05-1999.01 驻马店地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1999.01-1999.03 遂平县委书记; 1999.03-2001.01 遂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01-2001.09 周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01.09-2006.09 周口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6.09-2006.12 周口市委副书记; 2006.12-2007.03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7.03-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和联系的单位:建委、国土资源局、公用事业局、盐业局、人防办、房改办、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石油公司、人险公司、财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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