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公乐 |
释义 | 李公乐,男,汉族,1962年2月生,河南濮阳人,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委、巩义市委书记。 中共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委、副市长,郑州新区管委会主任 1978.09——1982.07,河南农学院学生; 1982.08——1983.12,河南省濮阳县白罡公社干部; 1983.12——1985.02,河南省濮阳县白罡乡经联社副主任; 1985.02——1987.07,河南省濮阳县白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7.07——1992.06,河南省濮阳县白罡乡党委书记; 1992.06——1994.06,共青团河南省濮阳市委副书记; 1994.06——1996.12,共青团河南省濮阳市委书记; 1996.12——2001.03,中共河南省台前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期间:1999.04—1999.07河南省委党校第14期县委书记、县长班学习); 2001.03——2004.03,中共河南省台前县委书记(期间:2002.02—2002.07河南省委党校第30 期中青班学习); 2004.03——2006.12,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6.12——2008.10,中共河南省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10——2011.09,中共河南省郑州市委常委、巩义市委书记; 2011年8月至今任郑州新区管委会主任(正市厅级)、党工委副书记。 2011.09 ——2011.10,中共郑州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巩义市委书记; 2011.10 至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州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 郑州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主持郑州新区管委会全面工作。分管郑州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郑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郑州新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联系中牟产业园区、中牟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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