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传家 |
释义 | 人物简介李传家 男,1934年生,河南沈丘人。回族。1965年毕业于河南大学中文系,副教授。1950参加教育工作至1992年执教40余载。1993年任职于民革洛阳市委。现任洛阳市民革主委,市政协副主席,河南省人大常委,省民革副主委,洛阳市围棋协会顾问、洛阳中山书画院名誉院长。曾任洛阳大学文史系主任、学报主编,中国教育学院系统(含职业大学)写作研究会首届理事,洛阳市西工区政协第一、二、三届副主席,市第九届人大代表,省第八届人大常委,省民革第八届副主任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第七、八、九届全国代表。 个人作品曾发表《精读与多写》、《怎样开掘抒情散文中的哲理》、《〈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试析》等论文、随笔评论50余篇,主编《西工文史资料》1~5辑,任全国22所高校编《普通写作学》副主编及《应用写作学》编委,全国73所高校编《中国写作学大辞典》编委及《写作美学》分册主编。1990年以来,先后被评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省"美好家庭"及"五好家庭",《普通写作学·绪论》获省写作学会优秀论文奖,关于《在基建审批时土地规划和城建部门应与文物部门协商,确保大型遗址安全》提案,获省人大、政府、政协优秀提案奖,书法作品多次参选民革中央等全国书画展览,获省档案局、档案馆、档案学会书法大赛一等奖并入藏永久保存。事迹已被收入《中国当代著名编辑记者传集》、《中国少数民族专家学者辞典》、《跨世纪之光》、《中国教育专家名典》、《世界名人录》等典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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