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乐北民变 |
释义 | 1914年2月28日,乐安(今广饶)县知事王文琙去东齐村一带以催办验契为名搜刮民财,驻于广饶县陈官乡碑寺村内。此地荒凉盐碱,农民无力承担契税,故密议举事。24日夜,齐光礼等人率群众三四百人围住碑寺村,齐光礼冲进县知事王文琙住处搜出王文琙,一农民举起二齿子向王文王或头上砸去。接着,齐光礼率众一拥而上,刀棍齐下,县知事王文琙当场毙命(此即为震动齐鲁的“乐北民变”)。 继任的县知事,虽认识到这次民变属“官逼民反”,仍以“戕官”案上报北京。时总统袁世凯怕酿成更大事件,遂通报全国,严禁此类事件发生。当地官府不得不暂时停止验契征税,并释放被捕的村民。 当时此案闻名全国,因发生地就在乐安县北部碑寺口村,故称“乐北民变”。 此后,官方把杀死王文琙的地点“碑寺村”改名为“新安镇”,并把“乐安县”改名为“广饶县”。村民齐光礼、齐登先、齐来明、齐树名等10余人被山东都督靳云鹏派来镇压的胶东观察使吴永杀害,并被诬以“戕官”的罪名,蒙受不白之冤几十年。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为他们恢复了名誉。 齐光礼(1880~1914)广饶县东齐村人。出生于农民家庭,自幼急公好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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