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古代银币 |
释义 | § 中国古代银币 § 正文 中国古代的银铸货币。至迟在春秋战国时期就产生了具有一定形状的银铸货币。20世纪60年代中期,湖北江陵楚墓出土了外包金银箔铅饼的殉葬冥币,说明楚国已经使用了圆饼形式的银铸币。1974年在河北战国时中山国遗址发掘出银质贝币 4枚。同年在河南省扶沟县古城村出土了18块银布币,其中空首布 1块,平首布17块,均为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银铸货币。中国的银质货币分银两和银圆 2种。银圆系近代仿外国银圆的产物。银两是中国古代的秤量货币,要检验其成色,秤定其重量,确定其价值后,才能充当货币使用。它的形制与规格,随时代不同而异。主要有棒(铤)、圆饼形、扁平(铤)、马蹄形、船形、秤锤形等形状。宋以前多称为铤,宋改称为锭,元以后总称为元宝。 汉代 汉代的银币,多在赏赐、租税、赎罪、珍藏,或与外国通商时使用。最早见于官方文献的法定银币。是汉武帝元狩四年 (公元前119)铸造的白金三品,以银锡合金为币材,质色纯白。第一种为圆形龙币,上有龙纹,叫做“白选”,重八两,每枚价值四铢半两铜钱三千文。另一种为方形马币,上有马纹,重六两,值五百。还有一种为椭圆形龟币,以龟甲为币纹,重四两,值三百,但它是“虚币”,不久即废。西汉末期,王莽于居摄二年(公元7)开始实行币制改革,发行了“银货”二品,“普通银”每流八两,值钱一千文,“朱提银”每流值钱一千五百八十文。 魏晋至隋代 银币已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在南北朝晚期的内地贸易中,用银币作大额支付的已越来越多。这一时期银币的主要形式有银铤、银饼等。1955年在南京光华门外黄家营5号六朝墓出土有银五铢2枚,是仿照铜钱而制,可能并非用于流通。 唐五代 白银已出现正式进入流通的趋向。有些大额支付都用白银,其他如租税、赏赐、进奉、布施斋僧、军费、岁计、官俸、赎罪、馈赠、赈恤救灾、债务等等,也有时用白银,尤其在岭南交广地区,“买卖皆以银”。唐、五代银币有铤、饼、钣、笏、笋、船形和银钱等。1970年在西安何家村唐代窖藏出土了银质“开元通宝” 421枚,当时大概还不是通货。此外还出土了洊安庸调银饼等,系上贡的租税性质银两。1956年陕西西安大明宫又出土了苗奉倩、杨国忠进奉的五十两大银铤。1962年陕西蓝田县关村庙还发现一块“壹铤重贰拾两”的小银铤。这些银铤多在面背刻凿有阴文,内容是进贡人的姓名、官衔、年份及事由等。 宋代 银币已成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一种,民间与官方普遍使用,不受区域的限制,通行全国,也是当时纸币的兑现基金。但白银在宋代尚未充分获得价值尺度及流通手段这两种基本职能。宋代白银的形式有多种,最普通的是锭,有大小几种。大锭重五十两,小锭则重量不等,有二十五两、十二两许、七两许、三两许等。大锭两端多呈弧状,束腰形,上錾文字,记有地名、用途、重两、官吏、匠人姓名等。宋代银锭已屡有出土。1955年湖北黄石市石寨山出土了 293件,大小不等,总计约重达3400两。1958年内蒙古昭乌达盟巴林左旗也曾出土了5件。 此外,宋代宫廷还铸造过许多金银钱,作为冥钱殉葬、赏赐馈赠及娶亲时的撒帐钱或洗儿钱等,湖南长沙出土的“庆元通宝”银钱及传世的“太平通宝”银钱均属此类。 金代 章宗承安二年(1197)曾铸造“承安宝货”银币,自一至十两分为 5等,每两折钱二贯。这是中国有法定计数银币的开始。金朝民间多以银论价,交易完全用银。1981和1985年在黑龙江省先后发现了5枚金代“承安宝货”银锭,面值均为一两半,重59.3克,字迹、库部押记及形制几乎完全相同。此外,还发现过正隆、大定、奉和年间的银锭。 元代 白银的货币作用日趋发展,不仅借贷、俸饷、爵赏、赐功、劳务报酬、大宗交易及税收用银,物价也以银来表示,甚至发行纸钞的准备金也用白银,以银为本位。这时期白银已经确立了它的货币地位,成为元代民间的通货之一。其形式仍以锭为主,呈扁平砝码状,大的五十两,上面多阴刻地名、监纳、库使、库副、提举司、秤子、银匠等名称。至元三年(1266)开始将银锭称为“元宝”。另外,元代还曾铸造过“大朝通宝”、“至元通宝”、“元贞通宝”银钱及一种寺庙所造的供养钱等。 明代 英宗即位(1436)后,白银已体现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这两种基本的货币职能。嘉靖时,用银就更为普遍,当时的田税、徭役、商税、盐税、关税和其他税收,都一律折银征收。官俸和国库开支也用银支付。明代后期不但大宗交易用银,而且连小生意也都用碎银交易。这时白银最终排挤了纸币,并取代铜钱,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形成了以银为主、以铜钱为辅的银、钱并行的货币制度。明代银币的形式仍以银锭为主,最大的锭重五百两,一般元宝仍重五十两,还有各种小银锭和碎银两。大锭上都铸印有铸造地名、重量及工匠姓名,小锭上有时还铸印有年号及地名。另外,明代还铸有大小不同的银钱,如“永乐通宝”、“万历通宝”、“天启通宝”及万历年间的各种“矿银”等。明代的各种大小银锭,传世和出土的很多。 清代 银两已成为法定的本位币,银两与制钱具有主辅关系。银两作为本位币的地位,到1933年废两改元时才被取消。清朝银币的名称和形式,种类繁多,各地银币也有自己的名称。大体可分为 4种:第 1种是元宝,俗称宝银,呈马蹄形,重五十两;第 2种是中锭,多为锤形,重约十两,又称小元宝;第 3种是小锞或锞子,形似馒头,重一、二两到三、五两,也叫小锭;第 4种是散碎银子,有滴珠、福珠等名称,重量在一两以下。 清朝晚期,由于外国银圆大量流入,充斥市场,为了抵制洋圆,挽回利权,兼以补银两与制钱之不足,始自行仿铸银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各朝,在福建、台湾、浙江、上海、湖南等省,先后仿铸了各种式样的“银饼”和“银钱”。光绪八年(1882),吉林省首先用新式机器试铸过银圆,称为“厂平”,不久即废,未正式通用。光绪十四、五年间(1888~1889)两广总督张之洞奉命在广东创办钱局,购置机器,铸造“龙洋”,各省见有利可图,纷纷效仿,均先后设厂,自铸本省的“龙洋”。宣统二年(1910),颁布“币制则例”,规定银圆为本位币,单位为圆。清代银圆面有“光绪元宝”、“宣统元宝”或“大清银币”字样,背刻铸蟠龙纹图案。每枚重库平七钱二分,含纯银 9成。在流通中按个计数使用。据统计,清末铸银圆总计达 2.8亿枚。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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