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释义 |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证书 § 历史 公积基金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成立于2001年4月25日,系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是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单位提供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的专业网站,也是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唯一网上平台。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主要设置机构介绍、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维权专栏、机构风采、百佳诚信、维修资金、单位会员、网上贷款、业务问答、业务流程、公积金短信、便民手册、新闻报道、网上随访、在线咨询、搜索频道等十九个频道。 截至2009年10月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首页点击量5417.02万人次;累计发展实名个人会员186.34万人,2009年新增个人会员达25.74万人,平均每天新增个人会员847人。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个人会员注册需验明身份证号及公积金帐号,全部为实名制用户。客户分层清晰,集聚度高——相当高的比例为贷款买房客户。年度购房人群中有近40%的公积金(含组合)贷款的购房人群都会访问上海住房公积金网,是本市买房人群集聚的实用资讯的传播平台。适合房地产开发、销售、经纪、家庭装潢及家居用品企业宣传企业形象和企业产品 § 职责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 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 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 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 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 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 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等房改资金的管理。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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