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许正元 |
释义 | § 简介 许正元 许正元,男,是锦州师专的一名退休教师。只有小学文化的他,通过自学和钻研,成长为一名大学教师。 许正元平日惟一的爱好就是读书,每当遇到不认识的词或成语,他都会马上翻词典。经过不懈努力,一个字词的发音是否正确他一听就能知道。因此他参与了《汉语成语大词典》的编撰工作,至今他已经独立编写或与人合编了16本词典。[1] § 称号 许正元坚持挑错30多年,发现各大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错读现象万余条,他出版了4部有关“挑错”的专用词典,被誉为“中国文字打假第一人”。 2010年以来,许正元开始给《百家讲坛》挑错。他先后观看了600多集,不禁大吃一惊。许正元指出:“这些知名的专家、教授错误百出,可以这么说,集集有错误,个个有错误,随处有错误。 ” § 事件 “挑战”宣言 2010年8月,许正元向全国70家电视台发出“挑战书”,他将电视台节目中经常错读、错用的字词编成考题,并征集挑战者——“如果哪一位播音员、主持人、《百家讲坛》的专家教授,或者是其他各界人士,把这篇文章的字词朗读正确和解释正确,那么老朽愿意奖励其5000元钱,反之受罚200元,‘罚没之款’将寄给边远山区失学的孩子们……” 许正元说,“我挑战全国的电视节目播音员、主持人,不为别的,就为捍卫祖国文字的尊严。错用语言文字的现象,播音员、主持人、专家、教授难辞其咎 ”关于挑战的地点,许正元称欢迎各位播音员、主持人到辽宁锦州,他的家乡;当然,他也可以赴约到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只是对方如果不能成功挑战,需要负担他的差旅费。 许正元这次发出的70多封挑战书信中,每封都有两份材料,一份是写给各大电视台总编室主任的信,一份是向播音员、主持人所下的“挑战书”。在给各大电视台总编室主任的信中,许正元说,“一位央视‘名嘴’,把拾(shè)级而上,错读成拾(shí)级而上,把奔走呼号(háo),错读成奔走呼号(hào)。播音员、主持人担负着规范语音的重要任务,读错字音,这种影响该有多大? ” 状告书店 许正元 2004年年底,许老先生发现自己新买的一本词典里有不少自己认为是“错误”和“不规范”的地方,并以此将锦州市的一个书店告上了法庭,直到今天,这场沸沸扬扬的官司仍没有结束。 2004年3月,由李行健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北京举行了首发式。这部词典是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和语言出版社联合出版的,共收录了68万条词语,包括一些新词语。此前,曾经有媒体称这部词典是我国第一部规范词典,因此词典上市后热销,一个月时间内就发行了22万册。去年7月,许正元在锦州市考试书店购买了这本新上市的词典。 许正元:当时我还没想说挑错,我倒想看看它怎么规范法,因为国内好多辞典就包括咱们的《汉语大辞典》,国家级的,那里都有错误,我都挑过错,我就想它敢叫规范? 当时我就有点怀疑。我说买来看吧,万一真是规范的呢,结果一看,哎呀,我大失所望。 自从买回了这部号称“规范”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许正元较真的劲头又上来了。这一看之下,他居然真的发现词典中有不少他认为是“错误”和“不规范”的地方。 许正元:这些例子都是错的,这第三个,它排序前后顺序不对,它应该按汉语拼音排。词性不对,名词变动词,动词变名词了,弄混了这个。 许正元挑错,主要集中在错别字、标题、语病、标点、词义等几个方面,20年来,他把挑错当成了自己的一种责任。 许正元:我不给任何一个普通老百姓挑错,因为他们错了影响面也很小。我为什么给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挑错),好像有点过不去呢?因为他们影响太大,不光全国读者能听到,连外国读者、听众也能看到、听到。你错了,别人也跟你错吗?那叫以讹传讹。 许正元说,词典中诸如此类的错误,自己找出了近1000多处,并将这些有错误的地方分门别类地记录下来。许正元认为,这样的词典流入市场、畅销全国,会对很多读者、尤其是青少年造成不好的影响。2004 年11月上旬,许正元经过再三考虑,以销售的图书不合格为由,将出售这本词典的锦州考试书店告上了法庭,要求书店退回购买词典的书款69.9元。 许正元:我很难容忍,我为什么很难容忍呢?因为辞典这东西它本身就应该是正确的,让别人拿你当个典范。我们考大学也好,考高中也好,往往就差一分没考上,差在哪呢?不就是哪个字解释错了,哪个词解释错了,或哪个拼音搞错了,影响你一生的前途呀! 许正元打这场官司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让书店退回书款,他想通过索赔,引起出版社对产品质量的重视,也希望社会一起来净化书市,促进图书质量的提高。接到许正元的起诉状后,锦州市凌河区人法院于2005年1月6日对这起图书官司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而对于这场官司,书店一方在庭审时没有聘请律师,但这并没有影响双方争论的激烈程度。书店一方认为,他们是合法经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许正元不应该告他们。 书店负责人:我们只是卖书 他不该告我们,他应该告出版社。 许正元:因为我是在书店买的书,就像我们买衣服、买产品一样,它出了毛病,它是次品,我肯定要告它,我告别人告不着。只有书店认识到这确实是错误,它(的书)下架了,读者就不会受害。 尽管是不公开审理,但这起“挑错大王状告书店"的官司被当地媒体报道后,还是引起了很多市民的关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据此,法院并没有采纳书店的意见,认为许正元可以状告书店。但同时,也有一些法学家提出了不同看法。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佟连发:首先你不是一个权威的机构,而且,在购买图书的过程中,如果你是挑错的心理,那我们认为他就不是一个纯粹的消费者,他怎么能以一场所谓的假定的公益诉讼来侵害别人的利益呢,而且如果我们这个社会需要一个这样的人去净化我们这个消费的环境,其实那就错了。 近几年,关于挑错挑出的官司还真不少,有的人给教科书“挑错”,有的人给电视节目“挑错”,从而引出了一场场带有公益性质的官司。但在这场给词典挑错而引发的官司中,书店一方认为,作为销售者不可能为所售图书内容的对错来鉴定,而且我们国家也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鉴定差错,所以说“词典中有错”只是许正元个人的看法。 书店负责人:中国那么大地方,可能每个地方的发音都不同,他不能说他自己认为的就是对的,我们没有专业的人员说去可以鉴定这个书,也没有这个职责。 2005年3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实施了新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其中明确了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依据,但具体由哪个部门来判定却没有详细地规定。为了证实词典的差错率,许正元专门请了北京的三名语言文字和辞书编纂专家对词典中的错误进行了审核评议。 许正元:我已经给它鉴定(差错率)超过了万分之十以上了,结果北京有三位专家给鉴定认为(差错率)已经达到万分之十六了。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许正元认为,有三位专家评议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的差错率,已经远远地超过这个标准。但是,当许正元将三位专家的评议结果作为自己的证据提交给法院后,法院却没有采信。因为从程序上来讲,法院应当委托法定的鉴定部门来对差错率进行鉴定,在没有法定部门的情况下,还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法院认可的专家,而许正元并没有提起委托鉴定的申请。2005年3月6日,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以国家没有专门的鉴定部门为由驳回了许正元的诉讼。 许正元:我说它不合格,我拿出大量证据来了,那他说合格,他继续卖,你拿出什么证据你是合格的呢?他不也没有人给他鉴定吗?国家没有这样的机构呀。 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许正元觉得不能接受。2005年4月,他向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1岁的许老先生觉得自己有责任,也有义务把这场官司进行到底。 许正元:比如中院也驳回,也说国家没有专门鉴定机构,我就上省高院,如果省高院还这样,它就坚持国家没有专门鉴定机构,那好,那么我就准备写文章了,我就把我发现这里面的错让全国读者来鉴定,我提的是对不对,究竟是我对还是他对。 在等待中级法院判决结果的同时,许正元还在坚持着他与文字作伴、枯燥而又充满乐趣的生活。今年3月8日,许正元受聘参与修订《现代汉语词典》,他不舍昼夜,苦干了20天,终于提前3天完成了1000余条的"N"字部条目,提前交稿。 许正元:好多人问我,到什么时候是头?我说什么时候见上帝什么时候拉倒,我说累死了拉倒,这是我真心话。 § 口号 许正元有句口号:我努力你才能进步。> 视频 >> [新华纵横]"挑错大王"状告书店">[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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