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阿舰队”舰船 |
释义 | § 简介 1861年,清政府委托英国驻华公使卜鲁斯协助购买军舰,卜当即推荐了时任代理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赫德参与办理,赫德出于个人及英国的利益考虑,在购舰上表现出了异常的热心,但由于经费以及议论不齐等问题,清政府迟迟不能下决心。同年底,太平军在李秀成指挥下,接连攻克杭州、宁波等江南重镇,海内为之震动。恭亲王奕訢紧急上奏,请求速购兵船,在严峻的形势逼迫下,清政府仅用一天时间,就作出了以往争论了5年都未能下定的决心,外购兵船。 1862年,赫德和清政府商定了购买中号、小号兵船共7艘,一共需银65万两,并函请在英国休假的总税务司李泰国具体承办购船事宜,李泰国认为这是控制中国军队的大好机会,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挑选了曾参加过鸦片战争的英国海军上校阿思本为舰队司令,公然把舰队命名为“英中联合舰队”,舰队全由英国官兵操纵,并擅自为军舰命名和制订海军旗,而且规定舰队只接受中国皇帝和李泰国二人的命令,李泰国还有权决定中国皇帝的命令是否有效。这支几乎是李泰国私人部队的舰队,史称李泰国舰队、李-阿舰队。 由“北京”等6艘军舰以及1艘军辅船和1艘小艇组成的李-阿舰队到达中国后,大出清政府的意料,这支不受控制的舰队是军政大员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在经过反复争辩后,清政府决定将这支舰队一卖了事,中国外购近代军舰的第一次尝试就这样在无奈中结束了。 § 相关内容 历史 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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