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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苗族婚俗
释义

§ 简介

苗族婚俗

包办婚姻

通常女大男小,一般在姑娘有几岁时,由男方父母送与幼女一套衣裙等即为议定终身,此种情况,双方多有亲戚关系,待姑娘长大正式结婚时,男方要付一定银钱作身价,娘家要以一头牛或一日猪作妆窗,以供姑娘到男家饲养。

自由婚姻

各地苗族所采用的形式不一。彝良、永善一带苗族保有青年男女"批若"(类似公房)的自由恋爱习惯;楚雄部分苗族中保有"姑娘房";昭通部分苗族保有"逛花房"和"踩月亮";金乎一带苗族保有"游方"(类似贵州苗族的"摇马郎")。 无论何种形式,青年男女一般都通过对唱山歌选择配偶。其选择方法是:倘若某一小伙子看中某一小姑娘,小伙子便撑一小花伞覆罩小姑娘,开始,小伙子首先主动唱上两调求爱山歌,如果小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山歌对答,反之则以无言对答或躲开小伞表示拒绝,然后备求相爱。

苗族婚俗求爱山歌多半是随编随唱,歌词内容视对方追求深度而不断变化。开始一般以相互询问对方家乡风土人情人手,进而询问对方姓名年龄和家庭情况,再以挑逗口吻试探对方是否已有情人,经过一定了解,双方转为对白,如此由浅入深,数日即见分晓。

双方如果情投意合,男方即要求父母求媒成亲。如有男女愿意缔结婚姻,但父母不许者,则女随男奔,男匿女于其亲戚家,然后使媒人告知父母。婚前,男子要赠与女子颈圈或其他银制饰物,女子套于颈上的颈圈越多,父母越觉光彩。

抢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

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不管是否愿意,便强行抢劫。

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抢法是由男方事先选派几个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觉,要作追赶,追至男家,男家便以酒饭款待追赶者,或赠与追赶者若干银钱礼物,便将之打发回家。

姑娘抢至男家后,在预先设置的姑娘住处,用一把纸伞将她象征性的罩住,然后由男子的伯母或其他女性长者用苗族婚俗一只活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此举谓之"捉魂",经过"捉魂",姑娘便正式成为男家成员。约待二三日,男家正式聘请媒人告之女家,并向女家求婚,女方父母要作些形式上的吵驾,事实上也惟有答应男方求婚。然后议定礼金,择日正式接亲。正式接亲之前,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

后一种抢婚,通常由男方邀约几个同辈,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便强行抢到男家。苗族宗教习俗认为,被抢到男家的姑娘便丧失了回娘家的权利。日后,男方也要派媒人到女家说亲,待姑娘和父母同意后,即可举行婚礼。在金乎"偏苗"中,保有女子婚后"住娘家"习俗,农忙时节到夫家帮忙数日,或逢年节才回夫家佐,但头日到夫家,次日黎明即返娘家。

住娘家期间,男女双方仍可参加"游方"的社交活动。待生第一个孩子之后,即回夫家长住。苗族结婚后离婚者不多。偶有离婚者,手续极其简便。离婚双方在女家村寨和男家村寨的路途之间"喝酒发誓",以示从此不相来往;或双方各请一"乡老"作证即可。苗族保有姑舅表优先婚和转房习俗。寡妇受到社会同情,并可改嫁。

花定情 苗族婚俗苗家青年谈恋爱常以花为媒,叫"花定情"。"花定情"一般在苗族举行盛大歌节时进行。这天,一群群男男女女来到歌场,跳起竹杆舞,吹响金芦笙,唱起心中的歌。

歌场上,若是歌郎看上了哪个姑娘,便设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见到的岩坡上,自己躲起来。若姑娘看中歌郎,就唱起《追花歌》:"天上有云才打雷,席上有酒才摆杯,塘中有鱼才下网,阿妹有心花为媒。"歌郎这时候便从树丛里走出来,或停下来用歌回答:"山中锦鸡网不围, 梁上燕子人不锥,阿妹呀,你胜似锦鸡巧燕子,你是我心中一朵梅!"

姑娘听到歌声,便将手中的花给歌郎戴上。花定下了两人的姻缘。若是在月下,他们便会盘歌抒情,直到月落西山方才依依告别。

“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

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 苗族婚俗

每逢节假日,特别是三月初三,在槟榔树下,芒果林中,小河溪边,山坡草地上,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抒发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愿,寻求自己的意中人。随后,小伙子拿起弓箭、鱼叉到河溪里抓鱼,姑娘们在溪边烤筒饭和煮鱼,直到太阳落山才散去。

如果小伙子相中心爱的姑娘,晚上便用口弓、鼻箫、树叶吹着婉转动听的曲调,来到姑娘的"隆闺"(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开门歌。如果姑娘不唱闭门歌,便会开门走出来,一起到草地上或竹林里点燃篝火对歌跳舞,互表爱慕之情。

这时,姑娘听了小伙子的求爱后,便羞答答地拉起小伙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轻,而且很有礼貌,小伙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拒绝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血印,则表示姑娘对他十分倾心,愿意接受小伙子的爱。 "咬手"定情后,他们便各自拿出最心爱的手信,如戒子、耳环、竹笠、腰篓之类的礼品,互相赠送,作为定情物,以示终生相伴。 [1]

§ 特点

苗族婚俗

正大光明去"游方"

苗族的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父母一般不干涉,每逢节庆、赶场的日子,他们便利用聚会的时机对唱情歌、谈情说爱、互诉衷情。这种婚前恋爱的方式在贵州黔东南称为"游方"。游方是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一种传统习俗。游方的地点除在每个村寨所设的固定的"游方坡"外,还可选在离村寨较远的河岸、挢头、田间或花木丛生、风景宜人的山谷去进行游方活动。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规矩,青年男女游方的地点必须在公开的地方进行。如果在隐蔽的地方进行这一活动,一旦被人发现,就会认为是不正当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新婚当夜不同房

经过一段时间的游方后,如果双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赠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订婚。私下订婚的男女到了约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请几个伙伴到女方寨子"游方",顺便将女子带回家中。按照习惯,新婚夫妇当夜不能同房,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伴过夜。第二天,男方托媒人携带礼物去女家提亲。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礼物,宴请媒人。随后,女方备一份与男方相等或稍多的礼物回赠男方。男方得知女方赞成这门亲事,便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戚朋友。

新婚后不落夫家

过去,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在新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结婚不久便回娘家居住。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的新娘,在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或次日,即回娘家居住。住娘家的时间,未成年的早婚妇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妇女一般为三四年。在此期间,仅仅在农忙和重大节日,或遇到夫家丧事时才可暂回夫家居住。 [2]

§ 类型

苗族婚俗

混合型

就是指部分聚居区和杂居区的苗族既保存着本民族的部分传统婚俗,又不同程度地受到其他民族婚俗的影响,二者兼而有之。由于这部分苗族大多与汉族、土家族等兄弟民族毗邻而居或杂居,长期与这些民族相互通婚,因而各民族的婚姻习俗既有本民族自己的特色,又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故将这一类型的婚俗形态称之为“混合型”。这种类型的婚俗以利川、建始、咸丰、鹤峰等地为主,在宣恩、来凤等地亦存在。

据调查,这些地方的苗族大多数保存着“隔夜亲”、“侧门迎亲”、“三日不同宿”等传统习俗。如,利川吴姓苗族保持着娶隔夜亲之俗;建始龙姓苗族保存着侧门迎亲之俗;利川邹、杨等姓氏苗族保存着结婚后新郎新娘三天不同宿或当天不同宿的习俗,这些习俗与宣恩小茅坡营苗族传统婚俗基本相同,只是保存程度不同而已。此外,他们还流行“八大礼”、“茅草避邪”、“四礼八拜”等独特的习俗。

如,利川姚姓苗族在婚礼中流行“八大礼”,即厨房礼、管账礼、梳头礼、牵亲礼、背亲礼、祝神礼、背盒礼(现改为开盒礼)、点亲礼,这实际上是指婚礼中的八个重要环节和仪式,很具有代表性。咸丰白姓苗族在迎亲时流行“茅草避邪”,即发轿时扯七根丝茅草用五色花绒捆起来,放在轿子里。每当翻山越岭时,便将丝茅草剪一截,以示避邪。他们在拜堂时流行“四礼八拜”,即先对祖先作四个揖,叩四次头,再拜天地、祖先、父母、伯叔、婶娘、姨娘、舅舅和夫妻双拜。上述婚俗既有苗族迁鄂之前的原生型习俗,也有迁鄂之后形成的次生型习俗,都属于苗族传统婚俗的范畴。这些地方的苗族婚俗不同程度地受到汉族、土家族等兄弟民族婚俗的影响,因而在婚礼中一般渗透着其他民族的婚俗,

形成各种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婚俗,与其他民族相比既有共性特征,也有个性差异。利川邹姓苗族发亲时要先发柜子,抬嫁妆时亦将柜子抬在前面,表示先生贵子(“柜子”之谐音),这显然是借汉字谐音表达生殖意向,是受汉族传统婚俗影响的结果。这些地方的苗族在结婚时,新娘一般都要穿露水衣、露水鞋,戴露水帕,乘坐轿子,在堂屋拜堂。上述习俗都是典型的汉族婚俗,是苗族在与汉族长期通婚过程中逐渐吸收过来的,表明汉族传统婚俗对我州苗族婚俗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当然,这些地方的苗族婚俗亦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家族婚俗的影响。比如土家族的“哭嫁”、“甩筷子”、“陪十姊妹”、“陪十弟兄”等婚俗,在上述这些地方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流行。苗族受其他民族婚俗的影响,既有地域差异,也有民族差异,主要表现为北四县(市)的苗族受汉族婚俗的影响比南四县的苗族受土家族婚俗的影响大;苗族受汉族婚俗的影响比受土家族婚俗的影响大。

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北四县(市)除利川外绝大部分是多民族杂居地区或汉族地区,受汉族文化的影响较大,无论是土家族,还是苗族,都直接受汉族婚俗的影响;

二是南四县绝大部分地方是土司地区,在改土归流之前受汉族文化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在较大的聚居区比较完整地保持着本民族传统婚俗,使这些地方的苗族直接受土家族婚俗的影响;

三是改土归流之后汉族流官大力推行汉文化,对土家族的部分婚俗进行强制改革,使土家族的部分传统婚俗逐渐消失,注入了汉族的部分婚俗,从而使汉族婚俗在土家族中的影响日益凸现,但在较大的聚居区仍然比较完整地保存着土家族传统婚俗,使这些地方的苗族受土家族婚俗的直接影响和汉族婚俗的间接影响;

四是绝大部分苗族是改土归流之后逐渐迁入该州的,主要迁入多民族杂居地区或汉族地区(包括部分无人居住的偏远地区),迁入原土司地区的并不是很多,直接受到汉族婚俗的影响。可见,这些地方的苗族婚俗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既有苗族迁鄂之前的原生型婚俗,又有迁鄂后的次生型婚俗,还有周边汉族、土家族等兄弟民族的婚俗,三者水乳交融,难分彼此。

§ 文化

苗族婚俗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3]

§ 特色

苗族婚俗

苗族偏居崇山岭间,过着一种悠闲、自在的山野生活不受中国二千年封建礼教一孔孟之道的束缚,堪称“化外之人”不属“在册之民”。

苗族的爱情婚姻是很自由的,黛帕(姑娘)、黛摧(后生)到了成熟的年龄,便可三五成群到寨头的草坪上“跳花跳月”,盘歌寻隅:或是爬到高山上去挑野葱,引吭放歌,寻觅相知的伴侣。湘西一带苗区盛行的“赶边边场”,便是这种原始、纯朴的恋爱方式的遗风和缩影。每逢赶场集市,黛帕们穿上花花衣,戴上叮当作响的银饰,打扮得如同三月的桃花,一路嘻戏去集市上亮彩。而英俊的黛摧们则象恋花的蜜蜂追寻着漂亮的姑娘。苗族人恋爱不用媒,山歌就是沟通心灵的桥梁,他们本是山歌唱出的果实,如今又用山歌来播散爱情。因为情歌互答,谈情说爱的场所多在集市边的溪畔、竹林、所以叫作“赶边边场”。

“赶边边场”其实是纯洁的,并非人们谬传的那般暧味和浪漫。起先,一群黛帕和一群黛摧是隔溪对歌,投石问路,伴随你问我答,择情择意合者,两人方悄悄溜到一边去继续盘歌。苗族男女盘歌时必用手捂耳托腮,其实是很守规矩的:奔放的是那缠绵的苗歌,托物比兴倾吐彼此的爱慕,美得如同浓郁的苞谷烧酒,令人如痴如醉。暮色伸展着紫褐色的翅膀从遥远的山谷中悄然升起,树林外传来同寨伙伴们的呼唤。热恋中的男女不情愿地收住歌喉,脉脉含情地约好下次幽会的时间,地点。这才依依不舍地分手离去……

苗乡有苗乡的规矩。青年男女喜欢丢草标;先行到达幽会地点的黛摧或黛帕必折野草结一个草标,丢在必经的路口,提醒对方她已按时赴约,然后悄藏在附近的竹林或灌木丛等候,草标所指的方面恰是情人的藏身之地。迟到的黛摧或黛帕显得极不好意思,也折草扎个草标,交叉搁置在先放的草标上,提醒行人别来打搅他们的幽会。在苗乡,青年男女幽会是很神圣的,谁要是见草标不回避,惊飞鸳鸯将会受到全寨的遣责。

情投意合的青年男女经过一段相恋,打算共建幸福的家庭了。这时,男方再托人去女方家求婚。俗称“讨口风”。过得了口风,男方便要“送放口酒”礼物照例是十余斤猪肉,几坛苞谷酒,糕点数封,面条数包,女方收了礼,即燃炮款待男方,言告乡邻其以现已与其寨其人订婚。自此,男女双方都要各自遵守不成文的规矩,不再与其他异性男女谈情说爱,而静候择定的吉日来临。在苗家,你跟他末出嫁的女儿谈爱嘻戏,长者是不介意,但你若调戏他的媳妇,就会惹出大麻烦。

苗族结婚不坐花轿;新娘身着苗族盛装,佩戴银帽首饰,撑粉红色的露水伞遮身自个上路。同胞哥弟肩扛蚊帐,手持燃烧的火把替新娘驱邪引路。出寨时,火把要分开,留下一半折回娘家。俗称“分光明”。光明是人人喜爱的,远嫁的女儿岂能独享?送她的同寨姐妹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紧随新娘身后,一路欢歌笑语一路银饰脆响。

新娘进男方的门要踩“竹筛子”,这寓含着善意的祝福:“筛去灾难瘟疫。留下幸福吉祥”。

苗族结婚不拜堂,不入洞房。但要由长者主婚,让新娘、新娘吃“合好肉”,喝“合好酒”。

贺喜的青年男女们不放过此难得的机会,通宵达旦盘歌,或瞅准中意者,往她(他)脸上抹锅底灰。苗俗叫“摸谜”,这是青年男女表达爱情的一种奇特方式。

由于长期的战争和迁徒,苗族对生育能力非常看重、渴望人丁兴旺。至今在一些偏僻的苗寨仍保留着一种奇异而古怪的婚俗。新娘出嫁时,空手悄然去婆家,而把嫁妆留在娘屋。等到新娘怀孕后,回娘屋生下孙儿或孙女。待满月时,再抱着新生的儿女,邀哥兄亲戚抬起全套嫁妆,吹吹打打去婆家。与孩子爹补喝“合欢酒”,补吃“合欢肉”。此俗在腊尔山区较盛,民间称“双喜临门”或“抱子结婚”。倘若新娘“试婚”无生育能力,男方可客气地把她退回娘屋,但依苗俗不可索退聘礼,女方也可自由地重新寻觅情郎……

草标幽会

苗族男女幽会时,往往以草标作标记,俗称“草标幽会”。草标是用草结个疙瘩,疙瘩结在草实上,草根朝幽会的方向,暗示男方(或女方)已到此地,示意女方(或男方)速来。当女方(或男方)见到草标后,必须另结一个草标,疙瘩结在草的中部,横放在第一个草标中间,各往来行人表示:此地有情人幽会,请勿打扰。草标是预约的一种暗号,一般放在预定的岔道或路边。过往行人见了草标,一般都能自觉迥避。若有不留心草标而误入幽会之地者,段向幽会者当面认错;若是蓄意窥探,并与幽会者争执甚至打骂起来,幽会者可报告当地头人。事情传开出去,窥探者不仅会受到社舆论的严厉谴责,而且还将受到按当地习惯法论以“侵犯人权”之过,罚以钱财向幽会者赔礼道歉;行人若不依从,幽会者还得请苗老司举行法事,为行人解凶求福。苗族青年的约会是十分庄重的,严肃的,别看他们说说笑笑,自由放纵,而实际上男女双方相互是极为尊重的,任何过头的粗鲁举动都会伤害情人的心,甚至因此而导致感情破裂。

草标幽会,一般是在男女双方热恋之中进行的。初次幽会时。男女都必须邀几个未婚青年做伴;待双方的关系基本确定以后,也有单独约会的。幽会一般是男方先到,往往以“打叶炮”式吹木叶为号,示意对方速来。若久等不至,男方可借木叶抒情,其声婉转悠扬,使听者无不为之哀怜忧伤;或直接放歌,对天而唱。

悲歌一首一首放出,心冷神怆,意悲声寒,如临海之将枯,山之将崩,日之将落,天之将倾之绝境。深沉郁情的歌声在夜空中回荡,慢慢消逝在寂静的林间,此时此刻,伙伴们都感到失望。可是,女方已有先到者,为考验男方,故意不露面,躲在林间石窟,窥探男方之行踪;待听到歌声绝意处,于心不忍,于情难禁,于是乎,含叶以鸣,脱口而歌。原来情人早已来到约会地,只是不露面,在此窥探对方的心。男方听到歌声,似落江水而逢渔舟,坠县崖而遇锦藤;真有如绝处逢生。于是手扶“舟”而过,攀“藤”而上,歌歌语语,幽幽南山。此时,随着歌声寻去。男女便相会在一块了。他们继续以对歌抒情。优美动听的歌声把情人的心连得更紧,更紧。第一次约会成功以后,便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或第五次约会,通过多次约会,彼此进一步认识了解,建立更深的爱情。

哭嫁

苗族姑娘在出嫁前一面个月里,寨上的姊妹们大都自觉而来相陪。她们一边帮赶制衣裳,一边互学苗歌,以便在婚礼上与别人唱歌对歌,这是苗族婚俗中的又一个显著特点。在苗民聚居区,姑娘出嫁前,多以唱歌来抒发对父母兄弟的、感恩戴德之情:在杂居和敬居区,受汉文化影响,也有以哭嫁代歌的习惯,有些哭七天七夜,甚至达一月之久。

苗家姑娘在唱:“哭嫁歌”或哭嫁结束后,即便举行“出闺”仪式。“出闺”是女儿离别父母兄弟的一种仪式。此时此刻,尽管是自由恋爱的少女,可当一旦真的要告别爹娘,告别兄弟姐妹,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园时,心中也难免万份悲恸;而父母眼睁地看看自己养大成人的女儿即将离去,虽则是应当去的,是好事,但想看那婴孩的面孔想看那从学走路到学针线的可爱的举动,耳边似乎依然萦迥看那撒娇似的亲切的呼唤声,也不由得泪洒声哑,所以“出闺”大都是在哭悲中进行的。女儿先拜别爹娘,而后拜别叔婶及兄弟姐妹。苗女“出闺”时最突出的特点是“踩格筛”。所谓“踩格筛”,即出嫁姑娘将出门时,媒人用格筛托着出嫁衣裳,银饰,花鞋等让姑娘穿戴完毕后,即来到堂屋里云跪三拜,拜别祖宗。父母叔婶及兄弟姐妹后,爹娘在一旁哭泣着把格筛放在一只盛满谷子的斗上,出嫁姑娘站了上去便由亲兄弟(没有亲兄弟则由旁兄弟)背出门去。

§ 形式

苗族婚俗

苗族婚礼 接伞、祭祖、吃合欢酒、挑喜水、捉喜鱼等仪式。送亲人群要在大门外唱“拦门酒”和“牛角酒”歌。

自由式婚姻新娘子在认亲后可回新郎家居住。古典式婚姻新娘子在婚礼结束后即回家居住,待到夫家有婚丧大事或农忙季节才到夫家小住几天,称“双边居住”。新娘第二次上夫家时,由兄弟、伯婶娘及嫂子等人抬糯米饭一挑,鱼数条,猪肉一腿陪同前往,夫家请众亲族来“吃客饭”,并逐户宴请客人。送客人时还要献飘带。新娘子住上十天半月后,夫家亦备同样的礼物送其回门,受同样礼同。数年后,新媳妇才到夫家正式落户。在未进行“模锅灶”仪式之前,新媳妇只能动一方家锅灶。苗族婚姻习俗地区差异较大,别具一格。天柱地区部分苗族出嫁之前夜有唱伴嫁歌习俗;榕江八开、丹寨排调一带部分苗族有以牛作为聘礼的;台江台农一带新郎在新娘子进家到婚礼结束这几天都不露面,白天照常上山干活,晚上到亲族家借宿。

苗族婚姻关系中,夫妻不睦,双方均可提出离婚。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向对方赔礼赔钱。男方提出离婚,除不得索回定亲的“你姜”外,还必须付给女方一笔“陪礼一”。女方提出离婚,必须付给男方相当于定亲时“你姜”和婚礼费用的总值。此后,男婚女嫁,互不干涉。过去离婚都是经过寨老们调解无效后,将一竹片刻上花纹,从中划破给男女双方为证。现在,离婚大多经过政府和司法机关裁定。

苗族寡妇可再嫁,鳏夫可续弦。兄死弟未婚者,可以要求嫂子转房或实行“小叔填房”,有的地区还允许兄纳弟妇,但要双方同意,不是重婚。榕江一带在决定转房后,必须向女方舅舅送一定数量的钱或牛作聘礼。没有实行转房或填房的年轻未生子女的寡妇,一般多自行改嫁。改嫁时,新夫可以不开“你姜”。有子女而夫家又无人抚养的,一般多跟随母亲,男孩长大以后可回生父家继承产业,女孩也可以继父家出嫁。寡妇从亡夫家改嫁时,须在夜间从后门出走,此后不再跨进原夫家门。年轻或中年丧偶的男子,不论有无子女均可续弦。有些地区习俗规定,妻子死后三年才能再娶,如不满三年再婚的,须给亡妻兄弟三十三元钱。

苗族婚礼苗族婚俗,一般在族内异姓通婚,不和其他民族通婚,男女青年在恋爱、婚姻问题上一般比较自由,但又多由父母包办。建国后,已发展为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成婚为主。 婚姻一般有恋爱、提亲、定婚和举行婚礼等仪式。

苗族青年男女通常通过自己参加采花山、跳月等节日、喜 庆活动,在欢歌狂舞中寻找自己的心上人。当双方关系确定真 诚相爱后,请媒人向双方父母求亲,并协商定男方向女方送的 聘礼数目,并带酒肉给女方姑舅亲友吃,就算已定婚。依男方 情况,便择吉日举行婚礼。

结婚那天清早,新郎便由一个陪郎伴送,视路程远近,或骑马、或徒步到女方家娶亲,若路程较远的那则要提前三至五天去接亲,并要请人或由新郎家人翻山越岭邀朋约发前来参加婚庆。居住在巍山县境内的苗族,因人口少,联姻往往出县,因此举行婚礼的时间视女方家和亲戚远近而定,一般为三天, 即第一天为接新娘,第二天返回,第三天送客,当地人称为 “谢客人”。苗族人举行婚礼这天,也就是正喜日,全村寨的人沉浸在 一派欢乐的喜气中,男方家不仅要摆下酒席招待四方客人和全寨老少,还要请歌手们来演唱婚礼仪式歌和生产、生活、人情 世故等风俗歌,使婚礼在欢歌和祝福声中进行。晚上,全村寨 的男女老少和外来的宾客各自寻找伙伴,围着燃起的堆堆篝火 载歌载舞,把婚礼推向高潮,歌舞通宵达旦,以示对新婚夫妇 的祝福。 次日,吃过早饭后,在宾客返归时,男方父母陪伴新郎新 娘回门,在女方家住一天后,返回男方家,婚礼才结束。

苗族婚礼与“嘎哈批”

人类从原始社会经过漫长的岁月进入现代文明,离不开符号记事的贡献,而今麻山地区四大寨的苗族人民仍在婚礼进程中承袭着符号记事的原始遗风。

“嘎哈批”苗语译音,意即打草标。

当在新娘家举行各种礼金支付仪式结束后,新娘家的一名歌手拿来早先准备好的一把稻草芯,捆住草芯下端,正端分下三簇,每簇各打一个节,在中端扎杂处系上用纸包好的几角钱,然后对着草标用苗族大声咒念,追溯苗家先民创业史,迁徙史,数落新娘家族中已出嫁的三辈妇女出嫁后的美德,祝愿新娘像前辈一样,夫妻恩爱,孝敬公婆,勤俭持家,对新郎进行传统教育,说完后,大家齐哼“啊嘞哩--哩嘞啊”末了,新娘家歌手双手捧起草标递给新郎家的歌手。接过草标的歌手又对草标大声念起来,仍是追溯苗家先民创业史,迁徙史,数落男家娶进三辈妇女的美德,希望新娘进家后也能像她们一样,说完,大家又哼“啊嘞哩-哩嘞啊”、礼毕,新娘家歌手即唱起酒歌挽留挽留迎新队。新郎家歌手也以歌婉言谢绝。得到对方放行许可后,双手捧着草标谢了对方,然后拿给新郎的叔或伯的妻室儿女双全的男人插于腰背后,沿途不过人家屋檐下,更不能再进新娘家的门。还不能反脸往后看,直背到新郎家插于洞房中、临行时领队的(多为男方家主)分别送给送行人每人一角“送别钱”后领着队伍登程。

草标插于洞房后,无论何人不得人为移动,一切顺其自然。

格凸的苗族人民对其草标为何会有这样的心态。钱荫愉在《苗族的无字文化》一书导言中说:“虽经岁月的剥落,蒸发和滤掉了许多意识和功利的内容,以及种种古老的意象,但经过抽象和变体的一些‘化自然’的心灵符号,却积淀了民族单纯直率的感觉经验,满带着远古荒原上粗放雄强,自由而富于生命力的气息,而且那浪漫主义的精神内核,一代一代,沟通了人类的心灵,把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文化氛围中的人以深层意识上联系起来”。正因为这样,四大寨的苗族把草标看成是儿女生命和钱财的象征,又是新郎家得到新娘的凭证,不管当天因何原因不能娶走新娘,只要草标在手,新娘属于新郎家的人了。此婚事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据调查,草标中每个节和每一物态有其特定意象。用稻草芯打草标即有心心相映,又有五谷丰登之理,白纸意为新娘一身清白,钱表示钱财有不尽,而分出的三个草疙瘩,左边一个表示夫妻恩爱,白头头偕老,儿孙满堂。由于苗族结婚较早,婚后数年才“坐家”。这个草疙瘩又表示从即日起,新娘即是娘家人,又是夫家人,其行为即有自由又受到大家的约束。坐家前,新娘仍可唱情歌娱乐,也可谈情说爱,但要背着双方父母和丈夫。若是男方嫌弃妇方,有苗语云:“哈 哈启喜哈亮,哈呕哈丫喜哈向”。意思是在集市上打强盗可以打重,而打自己家的妻子只能做做样子,相反,女方嫌弃男方,也不允许到男家做一些没良心的事,如在山上乱丢劳动工具或糟蹋粮食等。

右边的草疙瘩表示从即日起这门亲戚久长久远,相互往来,双方不要随便听信他人间离,听到之后有则改之,无则加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个草疙瘩扎成一束,则表示两亲家从此团团结结,友好往来互相帮助,如出现问题应由双方家庭解决。超越以上行为者,应对该草标负责。

格凸的苗族认为打草标寄寓威力,五谷丰登,降灾赐福,驱鬼疫,这种草标崇拜不仅在婚礼中有,而且整个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现列几例如下:

1、外出赶场,走亲访友,路过“神树”,山神庙,做完每件劳活,庄稼遭虫病灾等,打草标插在其中保佑平安或丰收。

2、路遇山崩、地裂、石滚等打草标于此消灾免祸。

3、柴草或遇到峰窝、或砍树、或开荒等归先打草标者所有。

4、办丧事时,把粑粑装入饭萝后,打草标绕饭数圈保佑死者上天时食用。

5、埋人挖井完后,打草标为死者占井。埋好后,再打草标并拾坟土一陀同带回家中,表示儿女已送老人归天了,了结心事一桩。

在四大寨苗族的心态里,草标不仅具有记事、凭证、教育、传递信息、消灾等功能,还有驱鬼、杀鬼功能。除了在婚礼中专用稻草芯打草标外,其一均用芭茅或茅草,他们视芭茅草似刀剑,能驱鬼杀鬼。

6、夜间出入,怕有鬼跟后,打草标拦之。

7、人在外面生病,先在门槛上打好草标,“扫”病人身上,然后插在门口隔鬼,若是在家中得的病,打草标“扫”病人身,或于屋内驱鬼出门,将草标插于门外等。

§ 过程

苗族婚俗

苗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内部通婚有一定限制,同姓不婚,即同血缘关系禁婚。苗族婚姻缔结有父母做主(但要征求子女意见)和男女通过对歌自由恋爱等形式。

苗族婚姻一般有四种:一是男娶女嫁,二是招郎入赘,三是“做郎换”即男方入赘女方家几年后再带妻子回男家居住,四是“做娘换”即女方嫁到男家几年后再带丈夫回娘家居住。

苗族婚姻通常要经过歌恋、提亲、订婚、迎亲、拜堂、送亲等步骤。

歌恋,是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方式,男女双方通过对唱歌谣了解对方情况,产生好感,增进情谊,碰撞出爱的火花。

提亲,男女青年通过对歌建立感情后,男子取得父母同意,请 “媒公”去女方家提亲。媒人第一次上门只带2片烟叶,用红线捆扎并串上2个铜钱,说明来意,如果女方同意就把礼物收下,反之,烟叶会被退回。女方一旦同意,“媒公”便询问姑娘及其父母的生辰八字,带回请道公推算“合命”,如果相合,便可订婚。

订婚,男女青年关系确定并得到双方父母同意后,就可订婚。订婚形式简单,男方委托“媒公”带上聘金交给女方父母。女方接受聘金后,关系就确定下来,以后双方遵守婚约,不得反悔。

迎亲,结婚这天,新郎在“媒公”(相当于新婚夫妇的干爹,负责教导新郎新娘,解决婚后的生活纠纷)、郎老(迎亲时的带路人,专门负责对歌)、郎小(伴郎)、回路儿(两位未婚女子,负责护送新娘“三回门”的人)、主人(护郎)等陪同下组成迎亲队伍,前往女方村寨接亲。女方村中很会对歌的妇女组织队伍拦路对唱,姑娘、小孩此时会趋前拧捏新郎、伴郎,虽然逗场滑稽热闹,但新郎始终不能开口发笑或说话。闹场完后,新郎才能进村到新娘家指定接待的人家,由主人杀鸡宰羊招待新郎等人。吃完饭,新郎等人在“媒公”带领下走进新娘家完婚。

拜堂,由“媒公”主持,新婚夫妇在结合房喝交杯酒、吃交杯饭。村中亲友前来贺婚。次日,新娘家人设婚宴招待宾客,新郎新娘向宾客敬献槟榔。

送亲,在女方家的婚宴结束后,女方家就要将新郎新娘送到男方家。当送亲队伍离开女方村子时,村里的男青年用竹竿横挡门口“拦亲”、逗娘;当送亲队伍到达男方村子时也会被“拦亲”对歌,直至女方认输,方能进入新郎家。新郎新娘进入洞房后,伴娘就与村子里的青年一起对歌,直至天亮,俗称“坐夜”。次日新娘与新郎又一起回到新娘家。自此以后,新婚夫妇可以回夫家定居或者新郎入赘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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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3: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