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肥仔B |
释义 | § 相关介绍 韩森曾是四大总华探长之一,绰号「肥仔B」,因为是长洲人,故花名「长洲仔」。他与吕乐及蓝刚等人齐名,和吕乐同在一九四○年加入警队。当年,韩森的家财,只是略逊於「五亿探长」吕乐。 一九七一年六月,韩森升任新界总华探长,正在当红之际,港督麦理浩来港履任,厉行肃贪,韩森机警知「大祸临头」,仅当了两个月总华探长便提前退休,弃官从商,分别在本港和台湾开大酒家,又在东南亚开制衣厂,成为大商家。 韩森当时拥有的财产,为现时的旺角通菜街一八四至一八六号,一幢九层高的大厦楼下四个地铺及楼上十四个住宅单位﹔另花园街一四五至一六一号多个地铺。据附近的地产代理估计,该些物业现时估值达二亿元,若拆卸後重建,更不只此数。 温哥华被捕 惟引渡失败 韩森曾在台湾投资失利,转而在加拿大及美国投资物业,由香港警察摇身变为投资移民的巨富。一九七四年,韩森与妻妾移居加拿大温哥华,但廉署早把「四大探长」列为全力打击的「大老虎」,廉署从调查中发现其收入与财产不相称,一九七六年遂发出通缉令。四个月後,加拿大国际刑警在温哥华拘捕韩森,廉署随即展开引渡韩森回港受审。 七八年离港避廉署 经过一年多冗长的引渡聆讯,廉署功亏一篑,因为根据刑罚,如果韩森罪成,须服一年或以上的苦工监,但香港於一九六一年已废除苦工监,当地法官认为引渡韩森并不合适,遂下令将他释放。不过,韩森知道廉署绝不会放过他,一九七八年初展开「流亡」生涯。 韩森涉贪污得来的家财,单在本港当年已有四百多万元,迄至今时,已逾二亿,包括旺角闹市的一幢大厦和多个地铺。 韩森持有英国护照、中华民国护照及台湾入出境证,遂辗转到美国各州、东南亚的菲律宾、印尼、泰国等地,声称找寻投资机会,其实是找寻栖身之所,最後决定到没有引渡条约的台湾定居,直至一九九九年八月病逝。 § 相关条目 名人 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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