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群众事情代办制 |
释义 | § 名称 群众事情代办制 § 相关信息 近年来,馆陶县深入推行干群恳谈例会制度,有效解决了群众心头的烦事、难事。 “群众事情代办制”就是在各村设立群众事情代办员,代办员由村会计和村计生主任兼任,群众需要办理宅基、户口、升学、打工、婚丧嫁娶等各种证件手续的,只需把要办事项和完整手续交给代办员即可,不收任何费用;在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将乡镇财政、民政、计生、公安、土管、残联、司法、武装、组织、党政办等部门的10余项业务、人员、公章整合到便民服务中心,赋予职责权限,每周二、五集中办理村代办员为群众代办的各种事务,超出乡镇职权范围需经县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由乡镇负责代理。该县还制定了严格的运行制度,对乡镇可直接办理的,一天办理完毕;对需调查或其它原因不能立即办的,实行承诺办理;对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实行明确答复程序。 这种“办事只找一个人,只进一个门,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服务,深受群众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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