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
释义 | §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 正文 1952年,中国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基本完成,国民经济已得到恢复和发展,大规模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条件已经具备。1954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 2月10日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了党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建议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总路线的提出,指明了中国民主革命胜利后,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道路。中国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存在着五种经济成份。这五种经济成份是: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由此决定了中国国内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要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必须实行国家工业化、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一条发展生产力和改变生产关系同时并举的路线。 中国共产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引下,中国在一个不太长的时期内,就顺利地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 配图 § 相关连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594082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