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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司马法》
释义 司马法

《司马法》是中国古代著名兵书之一,其成书年代和作者颇多争议。

§ 题解

《司马法》又称《司马兵法》、《司马穰苴兵法》。《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自古王者而有《司马法》。”西周时,王室设有大司马一职,职掌军事,《司马法》就是司马论兵的兵书。这个司马是谁,现在已无从查考,一说是姜子牙所写。古《司马法》早已亡佚,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记载,战国初期齐威王命令大臣追述古代的司马兵法,同时也把春秋末期齐景公时的将军司马穰苴的兵法附入其中。司马穰苴

司马穰苴,本姓田,是春秋后期著名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齐景公时,晋、燕联军伐齐,大败齐军。穰苴临危受命,出任齐国的将军。他斩景公宠臣监军庄贾,严肃军纪;又平分口粮、亲问士兵疾苦,使全军上下士气高昂,争相赴战。消息传开,晋、燕联军闻风而退。穰苴乘势率军追击,尽复失地。因功封大司马,故称司马穰苴。他对春秋以前的古兵法有很深刻的研究,尤以能申明古司马法而著称。故而齐威王令大夫追论古《司马兵法》时,将司马穰苴的阐发之辞附于其中。

《马法》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称《军礼司马法》,入礼类,共155篇。汉代对《司马法》评价很高。汉武帝时,“置尚武之官,以《司马兵法》选,位秩比博土”(见苟悦《申鉴·时事篇》)。司马迁称道《司马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如其文也”。(见《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东汉以后,马融、郑玄、曹操等人的著作中,都曾以《司马法》为重要文献资料而加以征引,据以考证西周和春秋时期的军制。晋唐之间,杜预、贾公彦、杜佑、杜牧等人,也多以《司马法》为立说的根据。可见《司马法》当时仍具有军事权威著作的声誉。自汉朝以后,该书多有散佚,至唐朝编《隋书·经籍志》时录为3卷5篇,列入子部兵家类,称为《司马法》,即今本《司马法》3卷5篇的原型。另有逸文60余条,1600多字。唐·魏徵将其部分内容收入《群书治要》。北宋元丰年间(1078-1085)把《司马法》列为《武经七书》之一,颁行武学,定为将校必读之书,其重视程度,也不减晋唐。迄至清代,姚际恒、龚自珍等人,疑为伪书。但对他们所质疑的问题,详加考查,显然根据不足。

§ 思想

《司马法》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保存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包括夏、商、周三代的出师礼仪、兵器、徽章、赏罚、警戒等方面的重要史料。此外,还有很丰富的哲理思想,很重视战争中精神、物质力量之间的转化和轻与重辨证关系的统一。对于人的因素、士气的作用非常重视。

战争观

《司马法》提出了“以战止战”的战争观,认为,进行战争的目的是为了“讨不义”、“诛有罪”。它按战争目的,将其分为正义与非正义两大类。认为平天下之乱而除万民之害、诛暴扶弱的战争是正义的。从这一基本立场出发,它提出了“以战止战”的思想。《仁本篇》说:“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为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了同于中人,是故为安人而杀人,杀之可也;为爱其民而攻其国,攻之可也;为止战而战,虽战可也”。这就是说,只要目的是为了消除战争,借助战争这一手段是完全可以的。这实际是说,为了达到和平的目的,不妨使用武力。这表明《司马法》并不简单绝对地反对战争,否定战争,而且还表明了《司马法》已经揭示了战争的实质是用非常的手段来解决政治问题。

而为扩大疆土或夺取财货、恃国之大而凌辱小国之民的战争是非正义的。兴兵作战要“以仁为本”,若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而危有功之君的无道行为,天子即可集结诸侯各国出兵征伐,并制定了在九种情况下出伐的禁令。强调发动战争应以保护人民的利益为前提条件,“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

在对敌政策问题上,提出“入罪人之地,无暴神,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把战争“罪人”和一般兵士相区别,同时主张优待俘虏,对其伤者进行医护。不主张侵犯敌国民众的利益,要求军队在进入敌区后,严格遵守纪律,以求得敌国民众的同情与支持。这是中国最早关于对敌政策和群众纪律的论述。

备战、慎战是《 司马法 》战争观的一个重要思想。它认为,“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强调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每年借春秋两次大规模的围猎活动进行军事操法训练和检阅,以示全国上下不忘战并随时准备应战。在强调备战的同时,又强调“国虽大,好战必亡”,要备战,但不可好战。这一方面是对穷兵黩武行为的批判,也是对偃武修文,麻痹大意思想的警告。所以,《司马法》不是简单地反对战争或者赞同战争,而保持着一种比较客观的态度。

治军思想

对于军队的治理,《司马法》认为要“以仁为本,以义治之”。很重视军事教育的作用,认为:“士不先教,不可用也。”在教育内容上,强调简明扼要,“教极省”,并提出“六德”,即礼、仁、信、义、勇、智来教育和培养民众、军队,“六德以时合教”。

《司马法》也指出,治军与治国是有区别的,“治国与治军各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逾。”“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这是说,古时不用治国的方法去治军,也不用治军的方法去治国。如果两者相混,就会产生不好的效果。因为,治国与治军的目的不同,所以要“治国尚礼,治军尚法”,“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意思是治国追求的是温文尔雅,治军追求的是坚决果断。

治军尚法的首要问题是严明赏罚,书中列举夏、商、周三代赏罚制度的异同,并详细论述治军立法的各种要则,强调申军法、立约束、明赏罚是治理军队的关键所在。《司马法》中含有大量的军礼内容,大体可分为:出军制赋,军制(含车兵、步兵编制及兵器配备),出师(含时令、宜社、造庙、事由、目的、军中职事等),旌旗,鼓,徽章,誓师,校阅蒐狩,献捷,献俘,军中礼仪,禁令,军威,赏罚,止语,等等。这些军制、军法内容的规定,体现了以法治军思想。在将帅修养方面,提出“仁、义、智、勇、信”五条标准。强调德才兼备,智勇双全,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敬则慊,率则服”。要谦让、严明、果敢、负责、不诿过、能为人表率,这样,才能使军队做到有礼有节,勇猛善战。

军事辩证法思想

《司马法》的战争指导思想是建立在朴素的军事辩证法思想基础之上的。它强调对战争要全面考察,做到“五虑”,即顺应天时,广集财富,人和,地利,兵器精良。战前既要周密计划,战中又要通达权变,注意侦察、洞悉敌方情况变化,对不同的敌人采取不同的打击方法。要善于从众寡、轻重、治乱、进退、难易、固危、先后、息怠、强静与微静、小惧与大惧等各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分析敌我双方的情况,在此前提下决定作战策略。

“轻”、“重”在《司马法》中有不同的含义,既指兵力的大小,人数的多少,又指兵器的长短、大小等,轻重结合的原则体现在许多方面。它强调轻重是相互为用、可以转化的,要善于相宜而用,转变力量对比,取得对敌优势。《司马法》的这种以轻、重来阐述军事问题的做法,正如方克在《中国军事辩证法史》中指出的那样:“《司马法》从军事领域中对立统一的矛盾诸因素中抽象出‘轻’、‘重’这一对基本范畴,是我国军事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成就。正象老子、孙子、范蠡分别将军事领域诸矛盾归结为刚柔、奇正、阴阳一样,都是把军事思想提高到了哲学的高度,这对建立我国军事辩证法思想的理论体系,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此外,《司马法》强调对敌观察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做到“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倦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武器配备要长、短、轻、重、锐、钝相杂,使之各发挥其特长而相互弥补其不足。对军队运动时休息与否、何时休息、休息时间长短诸问题也应掌握得恰到好处,“息则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慑”等。

《司马法》一向受到统治者、兵家和学者们的重视。它所阐述的以法治军的思想和具体的军法内容,为其后各时期制定军队法令、条例提供了依据。历朝论证周代军制和注解古籍者对《司马法》多所称引。宋代以来,该书被列为武举应试的经典之一,传播更加广泛,在世界上也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它也有不可忽视的缺点,如突出仁义说教,把战争说成是仁慈的。又美化上古教化,认为周不如商,商不如夏,夏不如虞,以至把战争看成是“德衰”的结果等等,这种泥古保守的思想是不可取的。

§ 争议

由于《司马法》年代久远,散失严重,所以对于该书的真伪、成书年代、作者等问题,历代学者均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司马法》是一部伪书;有的认为史书中的《司马兵法》、《司马穰苴兵法》、《司马法》、《军礼司马法》是几种不同的书;有的认为今本《司马法》可分为两部分,前两篇为古《司马法》,后三篇为《司马穰苴兵法》。目前学者一般认为今本《司马法》不是伪书,应该看作是《司马穰苴兵法》的残本,是战国中期的作品。历史上的《司马兵法》《司马穰苴兵法》《军礼司马法》均包含于《司马法》之中,作者为司马穰苴及其追论者。

§ 评价

《司马法》中主要记录了中国古代的军礼和军法,对于礼学研究非常重要,受到历代兵家和史学家的重视。

§ 版本

《司马法》现存的最早版本是宋代《武经七书》本。此外,还有《武学经传三种》本、《平津馆丛书》本、《四库全书》本、《述记》本、《四部备要》本等丛刊本。另有清·孙星衍《平津馆丛书》所收的影宋本《孙吴司马法》、清人所辑《司马法逸文》、1935年中华学艺社影宋刻《武经七书》中收录、丁氏八千卷楼藏刘寅《武经七书直解》影印本。今本各书多据《武经七书》本校勘而成。

§ 体例

共五篇:

《仁本》第一

《天子之义》第二

《定爵》第三

《严位》第四

《用众》第五

§ 全文

仁本第一

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

故仁见亲,义见说,智见恃,勇见身,信见信。内得爱焉,所以守也;外得威焉,所以战也。

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

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天下既平,天下大恺,春嵬秋犭尔,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

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义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六德以时合教,以为民纪之道也,自古之政也。

先王之治:顺天之道,设地之宜;官民之德,而正名治物;立国辨职,以爵分禄。诸侯说怀,海外来服;狱弭而兵寝,圣德之至也。

其次,贤王制礼乐法度,乃作五刑;兴甲兵以讨不义,巡狩者方,会诸侯,考不同。其有失命、乱常、背德、逆天之时而危有功之君,遍告于诸侯,彰明有罪。乃告于皇天上帝、日月星辰,祷于后土、四海神祗、山川冢社,乃造于先王。然后冢宰征师于诸侯曰:“某国为不道,征之以某年月日,师至于某国,会天子,正刑。”

冢宰与百官布令于军曰:“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祗,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既诛有罪,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

王霸之所以治诸侯者六:以土地形诸侯,以政令平诸侯,以礼信亲诸侯,以材力说诸侯,以谋人维诸侯,及兵革服诸侯。同患同利,以合诸侯;比小事大,以和诸侯。

会之以发禁者九:凭弱犯寡者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外内乱,禽兽行,则灭之。

天子之义第二

天子之义,必纯取法天地,而观于先圣。士庶之义,必奉于父母,而正于君长。故虽有明君,士不先教,不可用也。古之教民,必立贵贱之伦经,使不相陵。德义不相逾,材技不相掩,勇力不相犯,故力同而意和也。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逾。上贵不伐之士;不伐之士,上之器也;苟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国中之听,必得其情;军旅之听,必得其宜;故材技不相掩。从命为士,上赏;犯命为士,上戮;故勇力不相犯,既致教其民然后谨选而使之。事极修,则百官给矣,教极省,则民兴良矣;习惯成,则民体俗矣,教化之至也。

古者逐奔不远,纵缓不及,不远则难诱,不及则难陷。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既胜之后,其教可复;是以君子贵之也。

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夏后氏誓于军中,欲民先成其虑也;殷誓于军门之外,欲民先意,以行事也;周将交刃而誓之,以致民志也。

夏后氏正其德也,未用兵之刃,故其兵不杂;殷义也,始用兵之刃矣;周力也,尽用兵之刃矣。

夏赏于朝,贵善也;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三王彰其德一也。

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

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周曰元戎,先良也。

旗:夏后氏玄,首人之执也;殷白,天之义也;周黄,地之道也。

章:夏后氏以日月,尚明也;殷以虎白,戎也;周以龙,尚文也。

师多务威,则民诎;少威,则民不胜。上使民不得其义,百姓不得其叙,技用不得其利,牛马不得其任,有司凌之,此谓多威,多威则民诎。上不尊德而任诈慝,不尊道而任勇力,不贵用命而贵犯命,不贵善行而贵暴行。凌之有司,此谓少威,少威则民不胜。

军旅以舒为主,舒则民力足。虽交兵致刃,徒不驱,车不驰,逐奔不逾列,是以不乱。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绝人马之力,迟速不过诫命。

古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故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

古者贤王明民之德,尽民之善,故无废德,无简民,赏无所生,罚无所试。有虞氏不赏不罚,而民可用,至德也;夏赏而不罚,致教也;殷罚而不赏,至威也;周以赏罚,德衰也。

赏不逾时,欲民速得为善之利也;罚不迁列,欲民速睹,为不善之害也。大捷不赏,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则不骄矣;下苟不伐善,必亡等矣。上下不伐善若此,让之至也。大败不诛,上下皆以不善在己;上苟以不善在己,必悔其过;下苟以不善在己,必远其罪。上下分恶,若此,让之至也。

古者戍军,三年不兴,睹民之劳也。上下相报,若此,和之至也。得意则凯歌,示喜也。偃伯灵台,答民之劳,示休也。

定爵第三

凡战: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诏;讯厥众,求厥技;方虑极物,辨嫌推疑;养力索巧,因心之动。

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小罪乃杀,小罪胜,大罪因。

顺天、阜财、怿众、利地、右兵,是谓五虑。顺天,奉时;阜财,因敌;怿众,勉若;利地,守隘险阻;右兵,弓矢御,殳矛守,戈戟助。凡五兵五当,长以卫短,短以救长。

迭战则久,皆战则强。见物与侔,是谓两支。主固勉若,视敌而举。

将心,心也;众心,心也;马、牛、车、兵、佚、饱,力也。教,惟豫;战,惟节。将军,身也;卒,支也;五指,拇也。

凡战,智也;斗,勇也;阵,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废其不欲不能;于敌反是。

凡战:有天,有财,有善。时日不迁,龟胜微行,是谓有天;众有有,因生美,是谓有财;人习阵利,极物以豫,是谓有善。

人勉及任,是谓乐人。大军以固,多力以烦,堪物简治,见物应卒,是谓行豫。轻车轻徒,弓矢固御,是谓大军。密静多内力,是谓固阵。因是进退,是谓多力。上暇人教,是谓烦阵。然有以职,是谓堪物。因是辨物。是谓简治。

称众因地,因敌,令阵,攻战守,进退止,前后序,车徒因,是谓战参。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厌、慑、枝、柱、诎、顿、肆、崩、缓,是谓战患。

骄骄、慑慑、吟嚝、虞、惧、事悔,是谓毁折。

大小、坚柔、参伍、众寡、凡两,是谓战权。

凡战:间远观迩;因时,因财;贵信,恶疑。

作兵义作事时,使人惠,见敌静,见乱暇见危难,无忘其众。居国惠以信,在军广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国和,在军法,刃上察。居国见好,在军见方,刃上见信。

凡阵,行惟疏,战惟密,兵惟杂。人教厚,静乃治,威利章,相守义,则人勉;虑多成,则人服;时中服,厥次治。物既章,目乃明;虑既定,心乃强;进退无疑。见敌无谋,听诛无谁。其名,无变,其旗。

凡事善则长,因古则行;誓作章,人乃强;灭厉祥,灭厉祥之道一:曰义、被之以信,临之以强。

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说,是谓兼用其人。一曰权,成其溢,夺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内。

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辞,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谓七政。荣、利、耻、死,是谓四守。容色积威,不过改意,凡此道也。

唯仁有亲;有仁无信,反败厥身。人人;正正;辞辞;火火。

凡战之道:既作其气,因发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辞;因惧而戒,因欲而事;蹈敌制地,以职命之;是谓战法。

凡人之形,由众之求;试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身以将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谓之法。

凡治乱之道:一曰仁,一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义,六曰变,七曰尊。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无淫服。

凡军:使法在己曰专,与下畏法曰法:军无小听战无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凡战:正不符,则事专;不服,则法;不相信,则一。若怠,则动之;若疑,则变之;若人不信上,则行其不复;自古之政也。

严位第四

凡战之道:位欲严,政欲栗,力欲窕,气欲闲,心欲一。

凡战之道:等道义,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察名实,立进俯,坐进跪,畏则密,危则坐。远者视之则不畏,迩者勿视则不散。位,下左右,下甲,坐,誓徐行之。位逮徒甲,筹以轻重,振马躁,徒甲畏亦密之。跪坐、坐伏则膝行,而宽誓之。起噪,鼓而进,则以铎止子。衔枚誓,糗坐,膝行而推之。执戮禁顾,噪以先之;若畏太盛,则勿戮杀,示以颜色告之以所生,循省其职。

凡三军:人戒分日,人禁不息,不可以分食;方其疑惑,可师,可服。

凡战,以力久,以气胜,以固久,以危胜。本心固,新气胜,以甲固,以兵胜。凡车以密固,徒以坐固,甲以重固,兵以轻胜。

人有胜心,惟敌之视;人有畏心,惟畏之视。两心交定,两利若一;两为之职,惟权视之。

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轻重。

舍,谨甲兵;行阵,行列;战,谨进止。

凡战,敬则慊,率则服;上烦,轻;上暇,重;奏鼓轻,舒鼓重;服肤轻,服美重。

凡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

上同无获,上专多死,上生多疑,上死不胜。

凡人,死爱,死怒,死威,死义,死利。凡战之道,教约人轻死,道约人死正。

凡战,若胜若否、若天若人。

凡战,三军之戒,无过三日,一卒之警,无过分日;一人之禁,无过皆息。

凡大善用本,其次用末;执略守微,本末唯权,战也。

凡胜,三军一人,胜。

凡鼓,鼓旌旗、鼓车、鼓马、鼓徒、鼓兵、鼓首、鼓足,鼓兼齐。

凡战,既固勿重,重进勿尽,凡尽危。

凡战,非阵之难,使人可阵难;非使可阵难,使人可用难;非知之难,行之难。

人,方有性,性州异;教成俗,俗州异,道化俗。

凡众寡,既胜若,兵不告利,甲不告坚,车不告固,马不告良;众不自多,未获道。

凡战胜,则与众分善。若将复战则重赏罚。若使不胜,取过在己,复战则誓己,居前,无复先术,胜否勿反;是谓正则。

凡民,以仁救,以义战,以智决,以勇斗,以信专,以利劝,以功胜。故心中仁,行中义;堪物智也,堪大勇也,堪久信也。

让以和,人以洽;予以不循,争贤以为人,说其心,效其力。

凡战,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倦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自古之政也。

用众第五

凡战之道,用寡固,用众治;寡利烦,众利正。用众进止,用寡进退。众以合寡,则远裹而阙之;若分而迭击,寡以待众;若众疑之,则自用之。擅利则释旗,迎而反之。敌若众,则相众而受裹。敌若寡若畏,则避之开之。

凡战,背风,背高,右高左险;历沛历圮,兼舍环龟。

凡战,设而观其作,视敌而举。待则循而勿鼓,待众之作;攻则屯而伺之。

凡战,众寡以观其变,进退以观其固,危而观其惧,静而观其怠,动而观其疑,袭而观其治。击其疑,加其卒,致其屈,袭其规。因其不避,阻其图,夺其虑,乘其惧。

凡从奔勿息,敌人或止于路,则虑之。凡近敌都,必有进路,退必有反虑。

凡战,先则弊,后则慑;息则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

其慑书亲绝,是谓绝顾之虑;选良次兵,是谓益人之强;弃任节食,是谓开人之意;自古之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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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19 4: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