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格则勒 |
释义 | § 格则勒 § 正文 维吾尔族诗歌的一种形式。“格则勒”一词源出阿拉伯文,原意为“调情逗爱”,也可径译为“情诗”。这种诗体是随着伊斯兰文化传入维吾尔地区,而被移植于维吾尔诗坛的。最早见于记载的,是生活于13至14世纪之交的散文作家拉布胡兹在其所著《先知传》中插入的《春歌》等。15世纪,在阿塔依、鲁提菲、纳瓦依等著名诗人的耕耘下,“格则勒”诗体从内容到形式都趋于丰富、完美,成为历代维吾尔古典诗人抒情篇什的主要体裁。所有的古典诗人无不都在“格则勒”诗体上展示了自己的才华。 “格则勒”是一种韵律严谨的格律诗体,每两行为一联,每首三至十二联不等,多数为六至八联。首联两行同韵,以后隔行押韵,一韵到底。音律采用“阿鲁孜律”,长短音节组合、变换,以求音调的铿锵和谐。每首的尾联,要求出现作者的名字或笔名。 传统的“格则勒”绝大多数以爱情为题材。优秀的古典诗人常借“芳草美人”的描述,表达自己对真善美的追求,寄托自己的人生抱负。间或也用这一形式直接抒发自己的政治、社会观点。苏菲派神秘主义诗人们则以这种体裁表达对真主的挚爱和对来世的憧憬。现代诗人扩展了“格则勒”的表达内容,不仅用它来表现爱情,而且用以表达对祖国、人民的挚爱之情;题材包涵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们在继承传统形式的基础上,推陈出新,语言亦有所革新,摒弃了不为人们熟悉的阿拉伯、波斯语词藻,使用现代文学语言,使广大人民更为喜闻乐见。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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