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毛里求斯伊斯兰教 |
释义 | § 概要 毛里求斯伊斯兰教 毛里求斯为印度洋西南部岛国。面积2040平方公里,人口107.5万(1988)。穆斯林占全国总人口的16,6%。官方语言为英语,多数居民讲印地语和克里奥尔语。首都路易港。1 8世纪30年代,伊斯兰教随着印度穆斯林海员和劳工的流入而传入毛里求斯,并在各地开始传播。1805年,部分索马里的阿拉伯穆斯林来到路易港,兴建了第一座命名为艾格萨的清真寺,后在该港形成了以该寺为中心的“阿斯克尔”穆斯林聚居区。1898年,随着新宪法的颁布,穆斯林争取了参政权,1901年获得表决权。1967年8月举行第一届立法会议选举,“穆斯林行动委员会”同工党和“独立前进集团”联合组阁,穆斯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一定地位,同时在经济、文教、卫生、体育、宗教等领域也发挥作用。穆斯林以往多从事商业,19世纪末以来开始重视榨糖、饮料、日用化工、服装、家具等各业的生产,有少数人在政府机构、文化教育和医药卫生部门工作。毛里求斯全国有清真寺近百座。其中,首都路易港15座,最大的一座称“路易港中心大寺”。清真寺的伊玛目多属印度、巴基斯坦人,他们具有较高宗教知识和操守。清真寺伊玛目在聚礼日做礼拜前要进行两次“呼图白”(即宣教讲演),一次用阿拉伯语,一次用法语或乌尔都语,以解释教义和穆斯林所面临的社会生活问题。各清真寺一般设有教习《古兰经》经文和伊斯兰教知识的经堂式小学,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穆斯林群众的宗教捐赠、天课和学生所交学费。 § 团体和组织 (1)伊斯兰俱乐部。1956年成立,经费依靠社会捐赠,主要任务是用英语、法语和乌尔都语传播伊斯兰礼仪,组织成员到各清真寺和各地进行宗教讲演。 (2)“路易港第四区伊斯兰青年”。其活动是在社会和体育界传播伊斯兰教,征集天课,鼓励建立伊斯兰学校,印发宣传品,进行免费阿拉伯语的教学,组织科学和体育活动。 (3)“伊斯兰协会”。设在路易港东区,主要任务是通过报刊和报告会传播伊斯兰教,进行免费阿拉伯语教学,该会设有“东区天课基金会”。 (4)“伊斯兰学生运动”。1973年成立,主要任务是在大学生中传播伊斯兰教,发行有关其宣教活动的通讯,传播伊斯兰礼仪,同各伊斯兰团体合作建立印刷厂,刊行伊斯兰经书,并设有经书销售部。 (5)“伊斯兰集团”。其宗旨是把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文化和社会生活方式加以宣传,在全国穆斯林中传播阿拉伯语,建立示范性的小学和中学,以进行伊斯兰学科和普通学科相结合的教学。 (6)“伊斯兰妇女运动”。1974年建立,主要任务是对穆斯林妇女进行宣教活动,向各伊斯兰学校推荐女青年,为伊斯兰学术研讨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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