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权初步 |
释义 | § 简介 民权初步,孙中山为了要实现民权主义,特别重视议事法则。是《建国方略》三书之一。1917年《民权初步》成书,原名《会议通则》,此书乃是专研罗伯氏规则(Robert's Rules of Order),并参考美国女权运动者沙德(Harriette Lucy Shattuck,1850年—1937年)女士之《议事规则》(Women's Manual of Parlimentary Law)一书,是为「社会建设」。全文共十三章、一百条。 § 详细信息 1953年5月,中华民国内政部以孙中山先生《民权初步》为蓝本,颁布「试行会议规范」,1965年7月,正式颁布现行的《会议规范》。又依据内政部的解释,会议规范既不是命令,也不是准则或规则,而仅是一种「规范」,人民团体需经由章则或决议始得作为该团体议事程序的法源之一。因此会议规范并不当然是议事之准则。许多机关皆有属於自己内部议事所用的准则,通常称为「规则」,例如中华民国立法院有《立法院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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