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OPCW |
释义 | § 简介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Organiz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Weapons -- OPCW) 是在1997年5月6日至27日举行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缔约国大会第一届会议上成立的,总部设在荷兰海牙。该组织宗旨是实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确保公约的各项规定、包括对该公约遵守情况进行核查的规定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一个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 一年一度的缔约国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缔约国组成,其执行机构是由选举产生的41国执行理事会;技术秘书处是常设办事机构,最高行政首长是总干事,技术秘书处的下属部门有:行政管理司、法律司、对外关系司、国际合作和援助司、核查司和视察团等。该组织还有一个附属机构——科学咨询委员会(1998年9月21日正式成立,由20名委员组成,成员任期3年,可连任一期),该委员会旨在“审查可能影响公约实施的科学和技术发展”,并“使总干事在执行其职务时能够向大会、执行理事会或各缔约国提供与公约有关的科学和技术领域的专门咨询意见”。 § 详细信息 1997年5月,中国当选为执行理事会成员,1998年11月连选连任。 1997年5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第一次缔约国大会在海牙举行。2001年5月,第六次缔约国大会在布鲁塞尔举行。 2006年3月1日,该组织发表新闻公报宣布,利比里亚将从当年3月23日起正式成为该组织第178个缔约国。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生效,其核心内容是在全球范围内尽早彻底销毁化学武器及其相关设施。为悼念化学战受害者并增强国际社会对化学武器危害的认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决定将每年的4月29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日)定为“化学战受害者纪念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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