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惠利 |
释义 | § 简介 1.李惠利 李惠利(1912—1991),鄞县钟公庙人,生于上海。 § 人物简历 1930年进钟表店学业,1934年在上海创办华明钟表店。1947年移居香港,初给人帮工,积攒资金后在香港开设华明行,经营钟表进出口及批发业务。1960年起兼营地产业,或独资或合资经营,获利甚丰,渐成香港工商界著名实业家。自奉节俭,不沾烟酒,为人诚实勤朴,乐善好施。1977年在香港捐助成立循道卫理联合教会和李惠利中学,1979年资助香港政府建李惠利工业学院。1987年首次回宁波故乡访问,后陆续捐资兴建李惠利幼儿园、小学、中专、中学、医院等,造福桑梓。病逝香港。 § 2.李惠利 李惠利中学初一女生跳楼之谜.李惠利 黄一馨是上海卢湾区李惠利中学的初一女生,她是班级的中队委员,一名极具文学才华的优秀学生。就在她13岁生日来临的时候,她却告别了父母、同学、老师,从家中11楼阳台上纵身一跃。她说,“能够死,已是荣幸。” 客观地说,刻意回避如此的悲剧无疑是消极甚至可怕的,而理性、公正地报道,是为了千千万万个幼小生命不再重蹈覆辙。我们的记者调查致力于还原真实,文字呈现的只能是真实的一部分;我们报道专家的分析,专家观点也只代表一部分意见;我们坚信学校和老师一定非常爱护学生,故而反对所谓“矫枉过正”的猜度;我们期望,天下父母心痛之余也深刻内省,家庭教育有何不足;我们也期盼同龄的少男少女吸取教训,从而敬畏生命,珍惜生命。总之,我们希望我们的调查报道引发学校、家庭、社会的积极思考,有所感悟并落到实处,为社会和谐发展尽绵薄之力。 黄一馨是上海卢湾区李惠利中学的初一女生,她是班级的中队委员,一名极具文学才华的优秀学生。就在她13岁生日来临的时候,她却告别了父母、同学、老师,从家中11楼阳台上纵身一跃。她说,“能够死,已是荣幸。”5月14日太阳升起的时候,上海李惠利中学初一(1)班的教室不会再有黄一馨。13岁女生黄一馨于13日傍晚5:30前后跳楼自尽。距其13岁生日7天。 § 三封遗书 从11楼黄家向南的阳台望下去,首先就是窗沿的一对鞋印,临终前,黄一馨应该在这里站了一会儿,虽经风雨,鞋印至今仍然清晰。 如果视线垂直延伸,最先怵目的就是底楼围墙上的一排防盗“长矛”。黑色。 黄一馨的坠线稍稍右偏,勉强避开“长矛”,几乎擦着围墙,坠落在香椿树旁。 黄一馨的坠楼现场是一片花木葳蕤之地。 碧桃、黄杨、紫薇、香椿。黄一馨大概首先坠落在香椿树上,但那棵树的树冠太小,无法承载坠落物的重量,于是细丫断了,女生后脑后背着地,一只脚仍然挂在树杈上…… 9楼的G老太回忆:我坐在客厅里,以为窗外是一件衣服飘了下去…… 2楼U邻居:猛听得一声“嘭”,很响,推窗一看,没看到什么,树木挡着,后来听得窗外有人急叫,才知道出事…… 1楼邻居朱某:我在厨房,也听到声音——“砰”一记,很闷,我家“博美”狗发了疯似的向着出事地点狂叫狂蹿,我出来一看,哎呀,不得了了!赶紧去叫保安,打了“120”…… 保安孙某:小区里大家叫我“阿三”。那天我值班,突然邻居奔过来报案,我赶到现场,邻居已经很多,小女孩后背着地,一只脚挂在树杈上,仰面,我赶紧探她鼻息,已经没气了,我把她轻轻抱离树杈,放在小路上…… 黄一馨父亲黄勇:……5点钟左右,馨儿回来了,像往常一样关上门,做作业。我走进厨房准备晚饭。听到电话铃响,就拿起话筒,是一个女同学打来的,问:黄一馨在家吗?我说:在家。问她有什么事吗?你是谁?她没有回答就挂了。我心里一惊,忙叫:馨儿,你同学有电话怎么不接?没有回答。我看她的房间门开着,以为她在看电视,进去看也没有人。转身出来时,看到阳台上有一把椅子,心里再次一惊,奔到阳台伸头一看,她已经跳下去了。我疯了一样大叫,狂奔下楼,掏出手机打110。奔到楼下,看到馨儿已被保安托着放在楼下的小路上…… 我拼命地叫她,抚摩她的脸,又给她做人工呼吸,没用,血,不断地从她口鼻中流出…… 不远处,就是她的手机。没有摔坏。 § 女孩送走后,黄勇才发现女儿留下的三封遗书。现将遗书全文公布如下—— 一父母: 对不起,我不孝。 请你们好好活,忘记我。 2009年5月13日 女儿黄一馨 二同学们: 再见,再也不见。 我犯了很多错,伤害了很多人,包括你们。对不起。 谢谢你们陪我度过了2年,即便死了,我也不会忘记的。 能够死,已是荣幸。 希望你们能拥有幸福吧。 你们,不要再互相生气了吧。生,是快乐,为何还要再不满。 原来想了很多很多要说的,提笔,却全部忘记了。 那么,再见。 2009年5月13日 同学黄一馨 三林老师: 只是一念之差,我就这样决定了。 我做的决定,从来不会轻易改变。 再过7天,也就是5月20日,就是我13岁生日。 我多希望可以快乐地过一辈子。 现实却不允许。 其实我是活该,我是自己见过的,最肮脏的人。我若留下来,是对同学们的污染,我明白。 我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早就想死了,这样,也挺好。 我只是希望,可以用生命的代价来弥补我曾犯下的错,不论别人是否原谅,我都不会原谅自己。 我真的很脏,很坏。 谢谢你教导了我两年。对不起,我辜负了你的期望。 没有太多想说的了。 再次谢谢你。 2009年5月13日 学生黄一馨 疑窦重重 黄一馨走了。但留下了很多疑窦,导致网上风雨大作。 事情本来不复杂。但是“文学女孩”黄一馨的三封遗书几乎成了“天书”:究竟为什么具体的事由而死,信中一字不提;一个中队委员、优等生,却反复鞭挞自己“犯了很多错,伤害了很多人”,是“活该”,而且“很脏、很坏”…… 仅看字面,她的死不仅和学校、和老师毫无关系,而且还颇具“死有余辜”因而“谢主隆恩,容臣自裁”的意思。 问题是,一个13岁的女孩,充其量能够“脏”到“坏”到什么程度呢?是在社会上“脏”?还是在学校里“坏”?抑或在家“忤逆”?如果“脏”到、“坏”到、“忤逆”到必须以死谢罪的程度,学校和家长竟然毫不知情? 不过,女孩毕竟为外界留下了一个对接端口:“我多希望可以快乐地过一辈子。现实却不允许。” 小小女孩的“现实”,除了家庭,只有学校。是“家庭环境”不允许她活下去?还是“学校环境”不允许她活下去呢? 拿着遗书,黄勇夫妇无语。出事的最初几天,四方询电和慰电不断地打来,当晚的来电中,以黄一馨的同学居多,拿起电话问原因,都只会抽噎或者支支吾吾地不说,但有一个同学的电话引起了黄勇注意,那是一句脱口而出:“……老师骂她了,很凶……” 再问:哪个老师骂的? 沉默着不说。 再问:哪一节课?为了什么事情? 仍然沉默着不说。而且挂了。 13日的晚上,黄勇通宵躺在沙发上,凌晨2点许(14日)他忽然想起了女儿的QQ空间,那是女儿的“日记”,兴许那里有女儿生前的信息。 电脑还开着,QQ可以自动登陆,一行字使黄勇睡意全无:“如果林老师再这样对我,我就流浪到你家混混,不行的话,我就跳楼楼(原文如此),你到我家把东西收拾好,我到阴间好享用”(注:这是14日版,16日发现此文被改为“咱临终遗言,要是林老师找了我了,我肯定离家出走,到时候去你家哈,要是没法离家出走就跳楼楼,你记得来我家把我的所有东西统统烧掉,我阴间好享用……” 日志日期为4月23日。 林老师?黄勇承认他懵了,难道同学来电中说的“老师骂她了,很凶……”指的是林老师?! 怎么可能呢!印象中,林老师很喜欢黄一馨啊。 但是,林老师事发下午的表现的确蹊跷,黄一馨坠楼后,黄勇几乎立即接到了林老师的电话,说要来现场,但是最终没来,据说走到小区附近,就走不动了…… 这件广为注目的跳楼案如果要简略地表述的话,可以简略得像电报一样:2009年5月13日下午4:35放学后,黄一馨约5点左右回到家,5点30分左右被发现跳楼自尽。 但事实上,事情不那么简单。围绕着“最后一课”发生的事,迄今已有多个版本。 § 一,黄一馨父亲黄勇的陈述—— 黄勇在事发第一时间急询个别同学后,向记者转述:12日放学后,一馨找到同学Y质问,因为发现了Y在发给别人的短信中骂她骂得很难听。她们吵了一架。13日上午,班主任林菁从同学Z那里知道了昨天一馨和Y吵架的事,就找一馨和同学Y到办公室谈话。 下午最后一堂课,林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要求同学Y在班级里的电脑上打开QQ空间,因故没能打开,于是林菁带着同学Y转到办公室。然后林菁盛怒着来到教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要黄一馨站上讲台,开始“痛骂”黄一馨,足足骂了20分钟左右——“黄一馨,你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你不要拿死来吓唬我!……恐吓是犯罪!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做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你不适合就转学……” 黄一馨一直在哭。 这是最后一课。放学后,黄一馨对同学W说,“可能,明天你们再也见不到我了!” 一个小时后,悲剧发生了。 二,校方律师调查的部分结论:部分同学知道黄一馨与Y同学间有矛盾,Y在同学面前或用手机短信表达过她对黄一馨的否定性评价,二人曾发生争吵。班主任曾对Y进行批评教育,要求Y写下黄一馨的优点或“优缺点”。Y反映黄一馨曾在网上说了“很不好的话”,“甚至对Y进行恐吓”。 这份律师调查这样讲述5月13日下午的最后一课——“全班同学在自修,林老师把Y和黄一馨叫到讲台边,了解两人发生矛盾和争吵的情况,要Y打开电脑上网,登录QQ空间,但因无法打开,林老师带Y到办公室,用老师的电脑上网,然后林老师先回教室,在讲台边与黄一馨谈话,开始的时候谈话声音较轻。部分同学不知道林老师与黄一馨在谈什么内容,部分同学零星地听到林老师对黄一馨有严肃或严厉的批评。放学前,林老师对全班进行教育,没有具体点名批评任何一个学生。” 三,班主任林菁的陈述一共有三份,在5月15日的陈述中,她这样写道——“……就Y当时哭诉的情况,再联系到昨天Y和黄一馨在校门口哭闹和争执的事实,结合黄一馨平时擅长写作的特点,我感到她在QQ空间上话语的分量,于是我打算要Y打开QQ空间,由于教室网络故障,未能连接……我就在教师讲台旁与黄一馨做了个别谈话”(详文附后)。 关于Y和黄的矛盾由起,林老师的叙述和校方律师调查结论无大异,但是对比之下有两处关键的抵牾:一,校方律师调查认定林老师对黄有“严厉的批评”,但是在林的叙述中,否认有严厉的批评,而是“循循善诱”(林菁5月19日致校长信);二,校方律师认定最后一节自修课期间“林老师带Y到办公室,用老师的电脑上网,然后林老师先回教室”,但在林15日的叙述中,自称并没有离开教室,而在教室里试图打开Y的QQ未果后,直接在教师讲台上和黄谈话,以后直到16:33宣布放学后,才又找了Y同学到办公室看Y的QQ空间,这时据林的叙述是16:50(值日班长W来办公室报告完成值日——详见后文)。那么,综上所述,焦点就凝聚在:一,最后一课,老师究竟“痛骂”了学生没有?到底“痛骂”了多少时间?“骂”了哪些话?为什么经过“循循善诱”开导的孩子一回家就从11楼纵身而下?二,老师“严厉批评”学生之前,究竟看没看过学生QQ?看了谁的QQ?QQ空间中又写了什么…… 林老师和黄一馨的课堂谈话,涉及“恐吓”的话题,是黄一馨自己“招供”的?还是老师从QQ中看来的? 但三份叙述却有一个共同的涉及体罚的确认点:“黄一馨站上了讲台被当众批评”。 § 记者调查 疑团,是随着调查的深入而逐步展开的。 5月14日(事发第二天)下午4点左右,黄勇等三人去学校,在会议室见到了钟副校长、学校蒋副书记、班主任林菁、年级组长彭老师和另一位老师,黄勇将孩子的三封遗书给这几位老师传看,并由学校复印留底,据黄勇等三人转述:林老师进来时哭得非常悲痛,看完遗书后,就立刻不哭了。沉默地坐着。黄勇将原件带回。同时,黄勇提出要学校出具当天孩子在校情况的书面材料。学校予以承诺。谈话现场,黄勇等做了录音。 15日上午,徐萍等三人受家属委托,亦受《新民周刊》委托,到学校询问校方调查结果,未果。徐等要求校方先做“口头解释”,蒋副书记拒绝具体解释,并说:学校没有责任。这都是孩子自己的事情,家长应该知道的!关于孩子的后事,我们会给适当补偿,请三位做个方案。 谈话现场,徐萍等做了录音。 是日晚,调查方决定自己开始“一般性情况了解”。 调查最大的困难就是面对“未成年人”。有关法规规定,如果监护人不在场、律师不在场,不得对未成年人的谈话进行录音。 根据黄一馨生前储存在手机中的信息,我们逐一地拨打,作一般性询问。时间跨度为15日、16日。 电话谈话对象基本是黄一馨的同班同学。人数为20人。有11人以“记不清”、“不想说”、“没有听清楚”、“我坐在最后,没听见”为由,拒绝谈论13日下午最后一课的情景。 另有9名同学,比较流畅地叙述了事情经过。综合他们的叙述,可以归纳为: 一,都知道黄一馨和Y吵架的事;二,一致确认林老师在最后一课期间,带Y同学去教室打开了QQ,回到教室后,把黄一馨叫到讲台上罚站,声音很大;三,分别提到了林老师的训话中有“你不适合就转学……”、“黄一馨,你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你不要考验我的耐心”、“你不要拿死来吓唬我!”、“……恐吓是犯罪!”、“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做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的字眼;四,基本否定林老师说过“……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之类的话。 5月18日,调查方欲再核实有关情况时,几乎所有的同学纷纷改口,均称“不记得了”、“忘了”。 5月下旬,在反复索取校方承诺的“课情报告”不果的情况下,记者的取证取得了关键性突破。 § 第一份调查笔录 时间5月24日16:30;地点:A同学家。现场人员:家长、律师、A同学、调查方。征得家长同意后,录音取证开始。 问:最后一节课发生的事情,我们至今还不清楚,谢谢你能告诉我们吗? A同学:嗯……我知道她们吵了架,林老师要求Y(同学)把黄一馨的优缺点写下来,嗯……Y委屈地哭了,然后、然后……下午Y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做其他事情,然后……林老师就对着Y大吼……(紧张而大口喘气) 问:别紧张,慢慢说。 A同学:然后……到第四节课的时候,林老师叫Y在教室里把QQ打开,打不开,学校里的电脑老卡,嗯……就去办公室打开,然后,打开了,然后林老师看好后……差不多嗯……3:50走进教室,然后就找黄一馨……那个了…… 情况陈述的补充 5月15日我就5月13日我班学生黄一馨发生的情况作了书面陈述。5月18日,我看到黄一馨父亲在博客中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内容是严重违背客观事实的捏造,所以我有必要对当天的情况进一步作出澄清,补充如下。(以下删去雷同内容552字) 下午第三节课下课后,Y来我办公室,说已写完。当时我就批评了她不该在上课时写此内容,这时Y开始哭诉,说黄一馨在QQ空间上骂了她许多难听的话语,说黄一馨要让她“断胳膊缺腿”,她实在无法接受。 听了Y的哭诉,再联系到昨天Y和黄一馨在校门口哭闹和争执的事情,所以我打算具体了解一下真实的情况,因为我认为我不能听信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但是当天下午第四节课由于原任课老师有事请假,改为自修课。而且上课铃声也早己过了,我作为班主任必须进入教室,因此我带着Y一起回到了教室,我想只有真正看到了QQ空间上的内容,我才能进行她们之间的调解工作。但由于教室网络故障,未能连接,我又重新领着Y到我办公室,用我的电脑上网,由于网络速度很慢,并且出于对黄一馨的喜爱与信任,我真的很希望黄一馨能亲口告诉我Y对我的哭诉不是事实。所以还没看具体内容,我就重新回到了教室,在教室讲台旁与黄一馨作了个别谈心. 由于黄一馨是中队委员,而且也是我平时工作中的得力助手之一,所以我也考虑到我还是要维护黄一馨在全班同学前的声誉。因此,等到黄一馨回到座位上之后,我也一直在考虑在放学之前我要对全班同学所作的讲话内容。 于是等到下课铃响后,我先是强调了平时的日常行为规范中的个人卫生习惯及早操、室内操和眼保健操的要求,之后引申到了同学之间如何沟通与交流的问题。并且也特别申明可以利用英语日记等不同方式可以和我来做交流。 我是一名有着十七年教龄的教师,对教育、批评学生的措辞、用语有着相当的把握,整个谈话过程的内容已在我提交的《情况陈述》和此份《情况陈述的补充》中详细写明,根本没有“一天内一再痛骂、羞辱,公开用30多分钟的时间来辱骂”的行为,这是全班学生有目共睹的。我不知道黄一馨父亲茌博客文章中所描绘的“满脸怒气”、“劈头盖脑”、“责骂”、“足足辱骂20多分钟”等依据何在;“不要挑战我的极限”、“不要自以为自己很聪明,拿生命作赌注”、“监狱是给什么人准备的?就是给你这样的人准备的”、“你这么肮脏,别污染我们全班同学”、“你真的很脏、很坏,你不适合就转学”,这样的言辞我绝对是不会说的,完全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至于博客文章中提到的“耐心”、“监狱”等字词,是有前因后果的,文章中的讲法也是断章取义。黄一馨父亲这样不负责任的文章让我感到深深受伤…… 李惠利中学的说法 13日整天,老师的处理方式是没什么问题的,整个的教学管理过程是正常的。 撰稿·李泽旭(记者) 有关学校对黄一馨及其家庭的看法,新民周刊记者采访了李惠利中学分管教学的副校长钟斌。 《新民周刊》:黄一馨在学校平时表现如何? 钟斌:黄一馨到我们学校将近2年,总体表现还是可以的,从各方面都有所进步。进入初一前可能因为青春期原因,有些变化,我们的老师和家长沟通过。例如喜欢和高年级同学搭讪,有同学反映,喜欢比较大的男孩子、女孩子,但并非只和男孩子交往。(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出现这些波动也是比较正常的。当时出现一个手机问题。她父母对她的学习抓得比较紧。她进学校的时候学习成绩在中上等状态,之后慢慢往上走。发生悲剧之前的期中考试,她的成绩达到了到我们学校后的最高峰。但是,这一段过程中我感觉大人和小孩子的沟通上有点问题,所以这中间出现了偷拿别人手机发短信的事情。 黄一馨在校表现很活络,个性很强,很有正义感,会替同学打抱不平。《新民周刊》:悲剧发生前黄一馨在校有没有异样表现? 钟斌:除了出现手机事件,学校并没有发现其他的异样。事后调查中,我们从她的博客文章中发现一些异样。她的博客只有在几个同学间公开,4月19日后她的博客变得以灰暗色调为主,并且5月6日她把博客全部打开了,这种变化以及其中的内容表现出来的精神世界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博客中体现出外面施加的压力大,朋友也背叛她。从一些文章表现出来的内涵,我们感到她的心理历程很痛苦,有一种死亡的味道。 我们从她的博客中看到了早慧、成熟以及独到的文学功底,悲剧的发生实在令人惋惜。 《新民周刊》:黄一馨在遗言中给林老师的文字最多,她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钟斌:林老师还是很器重黄一馨的,在偷拿同学手机事件后,中队委员也没有撤掉。她的爸爸把她给林老师的遗书拿过来交到林老师手上的时候,林老师脱口而出,“怎么会这么写,怎么会说自己贱呢!” 《新民周刊》:黄一馨悲剧发生当天在学校发生了一些事情(详见李老师陈述),学校对林老师在当天的处理上有什么看法。 钟斌:从老师陈述和对学生的调查中发现,13日整天,老师的处理方式是没什么问题的,整个的教学管理过程是正常的。通过我们的调查,林老师没有当众骂黄一馨。 《新民周刊》:林老师在教学上与学生和家长产生过矛盾冲突没有? 钟斌:林老师对学生的教育严一点,但总的看学生还是比较喜欢她的。我到这里两年,没有发现她与学生和家长发生过什么矛盾冲突。 《新民周刊》:目前学校与家长的焦点问题是什么? 钟斌:我们向家长出具了林老师的陈述、补充陈述、给校长的一封信,以及全班同学调查汇总(即律师给出的“部分调查意见”)。这是我们能出的最直接的东西,我们不能自己查,又给自己做结论,这是没有公信力的。但是,现在沟通上存在困难,家长拒绝和学校沟通。 《新民周刊》:学校想对家长说些什么? 钟斌:第一,我们希望家长理解,我们所做的一切不是作秀,是真诚的。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是非常真诚地对待这件事情的。第二,事情还是要妥善解决,我们愿意配合家长,在我们力所能及范围内,尽全力帮助家长处理孩子的后事。第三,双方不管有多大分歧,还是应当冷静坐下来沟通。 家长的反思 虽然家长不是专业的教育者,但是这并不代表家长可以不懂、不探究青少年心理特征。 撰稿·胡展奋(主笔)摄影·潘文龙 孩子没了。客观地说,学校有责任,家庭也有不容回避的责任。这一点,黄勇、何丽川夫妇承认:不能回避。 第一,相对于心理关注,他们对孩子生活上的关心要多些。何丽川回忆说,她每次回家,黄一馨总会开门迎接,唧唧喳喳地说个没完。但是,自4月份以来,发现孩子不再愿意多谈朋友间的细节,特别是刻意回避她以前常常谈起的几个“密友”,有时露出讨厌和不屑的神情,其实这是一个信号:她碰到了“友情危机”,如果家长这时候寻机和她深谈,有的心结可以解开,总以为她比较懂了,“可以自己消化了”,殊不知她还不具备这种成熟的心智,需要成人的诱导和宽慰。“其次,关于‘手机危机’的处理,我们严重失当。”黄勇说,“手机风波”发生的当天,我们赶到学校,觉得脸上很挂不住,开口就对她进行道德上的批评,措辞是比较严厉的,高估了它的危害性,何丽川开口就用成人化的评估说:怎么能做这种事!做人要有底线!一下子上升到成人道德的范畴,这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很大,从此留下阴影。而事实上,学校对这件事的结论反倒温和得多,只是“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并没有不道德的暗示。 “风波”发生后,孩子情绪是有过沮丧的,我们不但疏导不够,而且还没有意识到:孩子的类型不同,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如此敏感而要强的孩子(爱好文学),一旦暂时无法从中解脱,就应该及时为她换个环境,反而是希望她能够“撑”下去,走出危机,事实上,我们再次高估了一个13岁女孩应付危机的能力。 社交上,我们是“新移民”,上海没有亲戚,双休日很少带她出去溜达,实事求是地说,她闷在家里的时间过多,交际很少,应该多带孩子出去开视野,开心胸,成绩上,我们也对她期许过高(虽然补习很少),总是叮嘱她勤奋些,再勤奋些,要追求成功,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发挥自己的能力等等,这样,可能孩子的心弦绷得太紧了,一旦出现心理危机缺少宣泄情绪的通道。 关于早恋,虽然“未遂”,但是我们对于这种情愫也过于成人化理解,我们现在明白了,孩子们对异性有好感,其实也只是“好感”和向往而已,他们很纯洁,能够看上一眼,说几句话就足够,我们却七想八想地想得太多,什么那男生不好,没有前途啦,和差生“谈朋友”没出路啦,怕她深陷下去收不回来呀,不懂少女心理,一下子跨到成人的爱情,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 总之,虽然家长不是专业的教育者,但是这并不代表家长可以不懂、不探究青少年心理特征,有那么多的专业心理咨询场所,我们为什么不去探访探访呢?以为这些地方都是病人才去的地方、去了“丢脸”——国人这方面知识的缺失和无知,无形中导致多少本来可以化解的悲剧啊! § 参考资料 [1]网易 http://focus.news.163.com/09/0617/09/5C0GGUQD00011SM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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