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指定管辖 |
释义 | § 指定管辖: 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一个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相关条目 张大方 谢冬青 闵应骅 杨金民 郭卫锋 申煜湘 鲁春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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