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德国的武装力量 |
释义 | 德国的武装力量 德国武装力量的正式名称是联邦国防军。其由陆军、空军和海军组成,是一支建立在男子普遍义务兵役制基础上的现代化军队。和平时期,联邦国防军将保持34万人(战时兵力可增为68万人),每年保持14万人的后备人员应召参加训练。目前士兵的基本服役期为10个月,此外还有职业军人和长期服役军人,其服役期长至15年。妇女可在医务及音乐部门服役。 作为北约的成员国,德国提供该组织在欧洲的最大的常规军队出兵额。 根据德国的《基本法》,德国军队最终纯粹是一支防御的军队,宪法禁止准备发动进攻性战争(《基本法》第26条)。和平时期军队的命令和指挥权属于联邦国防部,在防御时期则属于联邦总理。 联邦国防军的主要任务是: —保护德国及其公民不受政治讹诈及外来危险的威胁。 —促进欧洲的军事稳定和一体化。 —捍卫德国及其盟国,按联合国宪章精神为世界和平及国际安全服务。 —抢险,救死扶伤和支持慈善行动。 自1973年以来,德国以不同方式参加了联合国的维和使命(“蓝盔使命”)。19947月12日联邦宪法法院的一项判决规定德国军队参与海外任务必须获得德国联邦议院同意。 军力构成 目前德国陆军拥有6个联合军区指挥部及其部队,1个独立军区指挥部,1个独立师指挥部,1个专门的师指挥部,21个战斗旅,1个航空机械化旅,27个专区防务指挥部以及4个战时加强旅。陆军指挥系统中,总司令部以下设陆军局和陆军支援指挥部。 海军包括15艘护卫舰、15艘反潜快艇(取代143和143A型快速攻击舰只)、6艘潜艇、20艘扫雷舰、10架海上巡逻飞机、一个海上战斗轰炸机联队。该联队包括46架“旋风”式战斗机、38架直升机和10艘主要补给船。 空军将继续部署10个作战飞机联队、6个地对空导弹连、3个运输机联队、2个雷达控制部队以及2个信号团。 此外,德军还有5个旅被指定为危机反应部队:第31空降旅、第37轻步兵旅、1个空运机动旅、第21装甲旅和第12装甲旅抽调的人员组建的1个装甲步兵旅。 军队形象 德国的联邦军队在德国民众的心目中,其形象与国家其他公用事业部门相近,如邮局或铁路。在德国,民族的自豪感并不是建立在联邦军队存在的基础之上的。很多公民将军队看成是对青年一代进行良好教育的机构,士兵和军官并不公开享有特殊的威望。民意测验表明:联邦军队在民众的心目中,只是社会的一个正常的组成部分。 德国的《基本法》规定:联邦为防御而建立武装部队,除防务外,武装部队只有在《基本法》明确允许的范围内才能动用。宪法对德国的军事化的性质作了限制,即军队的性质是防御性的,这一点从军队的名称—“联邦国防军”上就可以看出来。所以,德国军人常被形象地称做是“穿制服的公民”。 德国公民有义务服兵役,但在服兵役违背自己良心的情况下也有权利拒绝服兵役。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不能强迫任何人违背自己的良心去服兵役。如果有关申请得到批准,则服兵役的义务不复存在。但拒绝服兵役者必须在福利机构(比如医院)中提供为期13个月的民事性劳务作为补偿。德国每年有两到三次征兵,每次大约有20000-25000人应征入伍。义务服役期为十个月,而作为“义务公务员”的代服兵役期为十三个月。即使这样,每年仍有三分之一的应征者拒绝持枪,甘愿做“义务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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