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强巴林寺 |
释义 | § 简介 强巴林寺 强巴林寺位于昌都镇内的四级台地上。该寺是由黄教创始人宗喀巴的弟子喜绕松布于公元1444年创建的。属黄教格鲁派,是昌都地区格鲁派寺院里最大的。寺内喇嘛很友善,亦很贪玩,常常拉着游客聊天和拍照。 § 历史简介 昌都寺与内地王朝的关系历来极为密切。从清朝康熙帝开始,该寺主要活佛受历代皇帝的册封。寺内至今保存有康熙58年5月颁发给帕巴拉活佛的铜印。乾隆56年,乾隆帝为昌都寺书赠“祝厘寺”的匾额。 昌都强巴林寺有五大活佛世系,十二个扎仓,僧人最多时达5000余人,并辖周围小寺70座。现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帕巴拉·格列朗杰为该寺第一大活佛,现已转世至11世。 该寺主要建筑保存完好,经堂内塑有数以百计的各类佛像和高僧塑像,上千平方米的壁画以及众多的唐卡画,可以说是汇集了昌都能工巧匠的聪明才智,代表了昌都一带最高水平。 强巴林寺的“古庆”跳神舞以狰狞逼真的面具,整齐典雅的动作造型,宏大的场面而闻名雪域高原。该寺跳的铖斧舞,服饰整齐华丽,舞姿古朴典雅,配器简约清越。以该寺独有的宗教舞蹈为形式的昌都藏戏在整个西藏自成一派。该寺喇嘛跳的“卓”舞更是一绝。 强巴林寺历史上与内地王朝联系很紧密,清康熙年间,强巴林寺在平定准噶尔之乱中为清军支应乌拉等极为出力,六世帕巴拉受清圣祖敕封为“诺门汗”并正式颁发正呼图克图铜印,这是清康熙年间敕封班禅额尔德尼之后,最早敕封的呼图克图之一。康熙还御笔亲题“甘丹强巴林寺”的匾名,钦赐给该寺。此时,强巴林寺的势力也达到鼎盛时期,共有僧人3500多人,下属寺庙135座,遍布昌都、林芝、那曲等地区,成为东藏一带格鲁派的大寺院。该寺有五大活佛世系,拥有林堆、林麦、奴林、库秋和嘉惹卡吧等五大扎仓,由帕巴拉三世起传承历代帕巴拉主持该寺。 寺内有二十二口装水的大铜锅,每口锅需要装一百多桶的水才能装满,是旧时寺庙外的百姓挑水来给庙内僧人喝水用的。解放后在寺旁建立了自来水站,最终解决了僧俗吃水难的问题。 § 人文历史 强巴林寺 这座寺庙,建立于明朝年间,是宗喀巴改革西藏佛教以后,他的弟子所建立的。按格鲁教派规定,昌都寺可拥有僧人二千五百人。 传说格鲁派宗师宗喀巴16岁时由青海到拉萨学经途中,路过这两水交汇的秀美之地时预言这里将是弘扬佛法之地。后在1444年由宗喀巴的晚年弟子西饶桑布在此历时八年建成。建寺时西饶桑布在一千户家去讲经化缘,该千户就将自己家的草场奉献了出来作建寺之址。据说现在寺庙五大扎仓之一的桑堆扎仓的位置,就是当年千户搭牦牛帐篷的地方。 宗喀巴1373年入藏途经昌都时曾预言,将来在此地定能兴寺弘佛。后来到公元1437年(明英宗正统二年)宗喀巴的弟子喜绕桑布在这昂曲和杂曲两水间雄鹰落地式的岩岛上倡建寺庙,寺内主佛为强巴(大慈)佛,故对该寺起名为昌都强巴林寺。该寺在昌都地区佛教格鲁教派寺院里算是最大的。它下分五个扎仓:林堆、林麦、奴林、库秋、夹惹卡巴等,这里曾由格鲁教派的祥雄曲旺扎巴、楚顿朗卡白,年堆冲孜瓦吉冲贡嘎扎西、三世达赖索朗加措等著名的高僧主持过该寺,这所闻名全藏的昌都强巴林寺传承十三世堪布。后由帕巴拉三世通娃顿丹起传承世代主持该寺,到那时,该寺在康区已有130个分寺,多集中于昌都、察雅、八宿、硕板多、桑昂曲及波密地区。 由于昌都处在疏通川藏的门户,商业活动成为这一带人民的主要职业,因而也影响到"神圣"的寺庙上来,故僧人们除了念经诵佛外,还兼营经商生息。昌都寺经商所得利息,平均分给众僧人,采取散发酥油、糌粑、茶叶等生活必需品的办法支付。年终寺庙进行结算,如有盈利,便在新年时节,不分大小,平均分摊。昌都寺内的壁画、雕塑、建筑、经卷等艺术珍品和文物,与西藏其他地方的寺庙大同小异。 当然,作为旧西藏三大领主之一的寺庙,它也占有大量土地,也免不了剥削农奴。不然,那些“赤巴”、“堪布”、“活佛”便无法维持奢侈的生活了。别的不讲,就拿吃水来说,寺庙高僧筑于加惹坝上,吃水得下到数百尺的河里去背。这个寺庙有22口装水的大铜锅,每一口锅得装一百多桶水。每天,2500僧人饮用的水,便得靠寺庙周围的百姓来支差背负了。陡峻的河堤,使多少人累死、饿死、失足落水淹死在河里!昌都寺号称“美丽花园”,但是,生活在这花园里的人民,却世世代代免不了爬崎岖的陡坡,下到河里去背水吃。冬天,河中水位低下,上游漂来死畜和垃圾;夏天,山洪爆发,泥沙俱下,河水浑浊,一勺水有半勺泥。“救苦救难”的菩萨并没能给众生带来甘泉,倒是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在昌都寺建立自来水站,才解决了昌都僧俗人民吃水难的大问题。 [1] § 景点特色 该寺在昌都地区佛教格鲁派寺院里算是最大的。它下分五个扎仓:林堆、奴林、库秋、夹惹卡巴等、这里曾由格鲁派的祥雄曲旺扎巴、楚顿朗卡白,年堆冲贡嘎扎西、三世达赖索朗加措等著名的高僧主持过该寺,这年闻名全藏的昌都强巴林寺传达承十三世堪布。后由帕巴拉三世通娃顿丹起传承世代主持该寺,到那时,该寺在康区已有一百三十个分寺,多集中于昌都、察雅、八宿、硕板多、桑昂曲及波密地区。 寺庙内主要的建筑都保存完好,佛像、壁画和唐卡精美。最值得一看的是它的神舞,在每年的酥油花节期间(时间在藏历年左右,即公历新年后一个月左右)表演的一种神舞,表演主要由动作大气、场面宏大、舞蹈者都戴着狰狞逼真面具表演的“古庆’神舞和服饰华丽舞姿古朴的钺舞组成。这是在西藏高原享有盛名的一种神舞! § 旅游提示 如果不坐出租车上去的话,就要从昌都镇老区昌庆街对面那个广场的一角,沿一坡度极陡的盘山公路往上爬,好在路不是很长,大概十来分钟就可以走到寺庙大门口。 门票:免费 § 法律帮助联系点 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寺庙活动和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教育广大僧众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进寺庙管理规范化、民主化,引导寺庙积极参加平安昌都、和谐昌都、小康昌都建设。昌都检察分院到昌都强巴林寺与寺管会签订了法律帮助联系点协议书,并向该寺赠送藏文法律书籍50余册。 设立法律帮助联系点的主要做法是:通过发挥检察机关熟悉法律的优势,在寺庙设立联络员,负责收集寺庙和僧尼对法律援助的需求,针对性地义务为寺庙和僧尼提供法律帮助。主要通过接受各类案件咨询,提供法律帮助;适时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制讲座;提供必要的法律资料和书籍等形式,建立一个长效的送法进寺庙工作机制。 送法进寺庙是"五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分院党组认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除安排到寺庙进行法制宣传外,更应该争取工作的主动性,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一方面寺庙作为民事主体,积极参与社会发展,必然会面临民事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广大僧尼在接受寺庙管理的同时,作为普通公民,其仍然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多。由于寺庙和僧尼主体的局限性,一方面,他们法律知识较为缺乏,依法办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既有监督执法部门正确统一实施法律的义务,也有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公民依法维权观念的义务。作为国家专门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完全可以发挥熟悉法律的优势,弥补寺庙的不足,与其联手共同构建和谐寺庙。通过主动走进寺庙,送法律、送书籍、送感情,主动掌握寺庙和僧尼的法律需求,帮助他们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带去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能够更好地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进而把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推向深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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