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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巴洛克音乐
释义

§ 简介

巴洛克音乐

巴洛克(Baroque)一词来源于葡萄牙语“Barocco”,意指形态不够圆或不完美的珍珠,最初是建筑领域的术语,后逐渐用于艺术和音乐领域。巴洛克音乐指欧洲在文艺复兴之后开始兴起,且在古典主义音乐形成之前所流行的音乐类型,延续期间大约从1600年到1750年之间的150年。

巴洛克音乐的特点是极尽奢华,加入大量装饰性的音符。节奏强烈、短促而律动,旋律精致。复调音乐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大小调取代了教会调式,同时主调音乐也在蓬勃发展。于是复调的和声性越来越明显。复调在 J.S.巴赫时代发展到极至。

§ 旋律

乐句长度不一,气息较长,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旋律都空前地华丽复杂,有相当多的装饰音和模进音型。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旋律一样,曲调的进行常常带有形象化、象征性特征。引人注目的是旋律中有明确的和声属性。

§ 节奏

主要分为自由节奏的和律动鲜明、规整的这两种节奏。前者用于宣叙调、托卡塔、前奏曲等,后者用于咏叹调、赋格、舞曲等,在一个乐章中会保持始终。这两种节奏常常搭配使用,如宣叙调与咏叹调,前奏曲(或托卡塔)与赋格。

§ 调式

大小调体系,它已取代了过去的“教会调式”。

§ 和声

巴洛克音乐已形成了完整的以主、属、下属为中心的大小调功能和声体系,利用不协和音作调性转换并使和声进行富有动力和情感色彩。十二平均律在17世纪的发明与和声体系的充分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 作曲手段

通奏低音(thoroughbass,又称作数字低音figured bass或basso continuo)。

在键盘乐器(通常为古钢琴)的乐谱低音声部写上明确的音,并标以说明其上方和声的数字(如数字6表示该音上方应有它的六度音和三度音)。演奏者根据这种提示奏出低音与和声,而该和弦各音的排列以及织体由演奏者自行选择。

§ 织体

复调织体占主要地位,其写作技术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峰。与文艺复兴时期的复调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在功能和声基础之上的对位。同时也有许多作品采用主调织体。

§ 曲式

以相互间形成节奏、速度、风格对比的多乐章结构为主,如组曲、变奏曲、协奏曲、康塔塔、清唱剧等,常用前奏曲与赋格、宣叙调与咏叹调的搭配关系。复调乐曲的内部结构是以模仿手段写作的连续体(不分段),但可看出明确的呈示、发展和再现因素。同时也有分段结构、变奏曲、在固定低音旋律之上进行变奏的帕萨卡利亚、夏空形式。

§ 体裁

巴洛克音乐声乐:弥撒、经文歌、众赞歌、歌剧、清唱剧、康塔塔、受难乐以及各种独唱、合唱曲。

器乐:托卡塔、前奏曲、幻想曲、赋格曲、变奏曲、组曲、奏鸣曲(以独奏奏鸣曲与三重奏鸣曲为主)、协奏曲(管弦乐协奏曲、大协奏曲、、独奏协奏曲)。

§ 情绪

在一个乐章之内保持一种基本情绪,在乐章与乐章之间才形成对比。

§ 力度

不追求渐强和渐弱的细微变化,而是采用较为清晰的“阶梯式力度”。

§ 相关资料

音乐的巴洛克时期通常认为大致是从1600年至1750年,即从蒙特威尔地开始,到巴赫和亨德尔为止。

1750年,对位法大师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的与世长辞,标志着巴洛克巅峰的对位法音乐的终结,也标志着巴洛克时代的终结。之所以称这一时期为巴洛克,是由于一时期音乐表达的技术及方式基本上有它一定程度的共同点,所以用此名词来标志,并无特殊的意义。巴洛克(Baroque)一词来自法语,追本溯源是葡萄牙语barroco,意谓形态不圆的珍珠。是巴洛克末期评论家们在评论此一时期的音乐时所首先使用的,而且一般含有贬意,指粗陋曲、奇异的、夸张的音乐。巴洛克之后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家们趋于将音乐语言简化和规范化,在他们看来,巴洛克音乐过于夸饰而不够规范。

巴洛克音乐因此巴洛克一词被评论家用来指十七世纪及十八世纪前期的艺术及音乐作品。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以用更为深入和细致的历史眼光来看待这一时期的音乐,巴洛克不复有粗陋和毛糙的含意,但是比之巴洛克前后的音乐作品,它确实存在着夸饰和有些不太规律化的特征。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讲究清晰、统一和协调。但至十六世纪末期,艺术中感情的因素日益增加,明净清澈和完美的形式被表达感情的需要所压倒。

在美术中可以从卡拉瓦乔(1573-1610)的色彩浓烈的、戏剧性的绘画中看到。在音乐上我们也早已从马伦齐奥、杰苏阿尔多的牧歌以及道伦德的古歌曲中看出端倪,而他们的下一代则更往前发展了。要制造出这些强烈的效果,必须发展一种新的音乐风格。一般地说,文艺复兴时期平稳的复调音乐已不适合新时期所需要的特色。巴洛克时期最重要的创造就是“对比”的概念。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进行流畅,各个声部(通常为四至五个声部)相互交织,同步进行。1600年以后这种织体日渐少用,只有在教会音乐中才能见到,这是因为教会音乐受传统及固定的礼拜礼式所束缚,因此是最为保守的。

“对比”可以表现为各个不同的方面:音的高与低;速度的快与慢(快与慢的段落对比或快慢声部间的对比);力度的强与弱;音色的不同;独奏(唱)与全奏(合唱)等等。所有这些都在巴洛克时期的音乐结构中存在,各有它们的地位。许多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家使用协奏曲或复协奏曲形式(此词本身意味着明显的对比因素),这种形式的基本特点是织体的变换,有时用一个声部(独奏)或几个声部,有时用较大的群体合奏。最明显而强烈的对比是当时出现的一个新的体裁叫做“单声部歌曲”(monody),它是一种独唱歌曲,大致是在上面有一个流畅的人声声部,配以琉特琴或羽管键琴的伴奏,伴奏的进行较为缓慢,这一体裁的代表人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创造者)是作曲家兼歌手卡奇尼(Caccini,约1545-1618)在他划时代的作品《新音乐》(Le nuove musiche)歌集中,人声的旋律依循歌词的意义,变化极大,在节奏和织体上可以从很简朴到非常富有装饰性;而且又与几乎固定不变音型的伴奏声部形成对照。

卡奇尼属于佛罗伦萨的“卡梅拉塔会社”(一个由音乐家、诗人、贵族组成的团体)成员,他在十六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接触到将古希腊音乐中表现感情的观点加以再创造的概念,这个团体遵循这个概念采用了“单声部歌曲”的形式。上述“伴奏”这个词,在文艺复兴时期音乐中几乎不用考虑,作为一个观念,它属于巴洛克时期,它意味着乐器声部之间的地位不同。

事实上巴洛克音乐最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伴奏部分即通奏低音。通奏低音演奏者在羽管建琴或管风琴(或拨弦乐器琉特琴或吉它)上奏出低音声部,上面标出数字指示他应演奏的填充和弦。通奏低音经常由两个人演奏,一人用大提琴(或维奥尔琴或大管)一类可延长音响的乐器演奏低音声部,另一人演奏填充和弦。

这种使用通奏低音的织体是:上面一个人声或乐器的旋律声部,底部是一个低音乐器,中间填以和声,这是典型的巴洛克音乐的风貌。上面的声部也常有用两个的,有时是为两个歌手写的,有时是两把小提琴(此时即称三重奏鸣曲),此种结构在巴洛克音乐中也很典型,特别是通奏低音不能或缺,说明由低音产生和声的概念对于巴洛克音乐是如何重要,是它的中心。这个概念的出现并不突然,在十六世纪中已有将低音声部区别于复调音乐中上面其他几个声部线条的,但只是到了巴洛克时期这种风格才清楚地确定下来。

与上述的变化一起,而且是有关的,是放弃复调(更精确地说,复调音乐成为一种老式的方法,几乎只用于教会的某一类音乐中)。重视和声必然导致在一首乐曲中出现和声进行的若干终止点,这些终止点称终止或收束,是由于某一种标准的一系列和声进行而形成的。与此相关的是节奏的进行,在声乐中,旋律要表达歌词的情感,必须按照(甚至夸张)语言的自然节奏;在器乐中(包括一些声乐,特别是合唱曲)有用舞蹈节奏的。由于低音用了舞蹈音乐的节奏型,加速了调性感觉的发展以及向某一个特定的音进行的趋向性。

与此同时,新乐器种类的出现加速了这个进程,其中最重要的乐器为小提琴族系。当时维奥尔琴的发音适合复调音乐的清晰但却缺乏节奏的动力感,而小提琴洁净明快的运弓以及其演奏辉煌技巧乐曲的能力适合演奏舞蹈节奏的音乐,与单声部歌曲相比更有发挥技巧的能力。声乐风格与器乐风格的交替进行是典型的巴洛克的手法,巴洛克音乐中有这样两种不同风格的交替进行是为了新奇和效果。

巴洛克早期重要的音乐形式是单声部歌曲(相对于前一个时期复调音乐而言)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体载歌剧与清唱剧,强调语音与音乐的紧密结合,在歌剧中还有布景的效果。单旋律音乐中不使用对位,其形式是由旋律与低音相结合发展起来的,如分段歌形式,回旋曲结构,在反复出现的低音声部上的变奏。在乐器方面也有相应的发展,如适合于演奏通奏低音组合的乐器,以及替代维奥尔琴族系的小提琴等,小提琴族系乐器更灵活而且能演奏较高的类似人声的音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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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20: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