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弗罗贝尼乌斯,F.G. |
释义 | § 弗罗贝尼乌斯,F.G. § 正文 德国数学家。1849年 10月26日生于柏林。1917年8月3日在夏洛腾堡去世。1867年入格丁根大学学习,1870年在柏林大学获博士学位。教了4年中学之后,1874年被聘为柏林大学副教授,1875年任瑞士苏黎世高等工业学校教授,1892年任柏林大学教授,次年被选为普鲁士科学院院士。 弗罗贝尼乌斯的主要贡献在群论方面。1879年得出抽象群概念,1895年开始对群表示论进行系统的研究,开创了这一全新的方向。1896年引进有限群的特征标理论,后又推广到无限群上。1897年对有限群引进可约和完全可约表示的概念,证明正则表示包含所有不可约表示。1897~1910年,他和别人证明了一系列群表示论的基本结果,如任何表示由若干不可约表示组成,诱导表示的概念等。由此不仅导出有限群的一系列重要结果(如关于表示重数的弗罗贝尼乌斯定理),而且还可以推广到连续群的表示论上。 弗罗贝尼乌斯的主要论文收集在《弗罗贝尼乌斯全集》(3卷,1968)中。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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