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端七情理气之争 |
释义 | § 四端七情理气之争 § 正文 “四端”指仁、义、礼、智四种伦理观念的发端;“七情”是喜、怒、哀、惧、爱、恶、欲七种感情或心理作用。在朝鲜哲学史上,围绕着“四端”、“七情”产生的根源问题,分成主理论和主气论两大学派,进行了长达300年之久的争论,世称“四、七论辩”。 主理派的代表人物是李滉。1559年李滉给自己的门徒郑之云所著的《天命图说》撰写修改案,其中提出“四端理之发,七情气之发”的所谓“理气互发论”观点。李滉的弟子奇大升对“理气互发论”提出异议。于是,李滉和奇大升之间先后通过三次“往复信”展开辩论,这是“四端七情”论辩的始端,经过几次论辩,李滉最后对自己的“理气互发论”作了订正,认为四端则“理发而气随之”,七情则“气发而理乘之”。奇大升也在最后一次的复信中承认自已日前观点有“考之未详,察之未尽”之处,从而表示同意李滉的观点。 后来,李珥又反对李滉的观点,提出“四端七情”均是“气发而理乘之”的“理气兼发论”观点。从此,在朝鲜哲学史上正式形成了分别以李滉、李珥为中心的两大学派,并展开了论辩。两派均受党争的影响,“南人”遵奉李滉的主理论,世称为岭南学派;“西人”支持李珥的主气论,被称为畿湖学派。 李滉认为,“四端”原于“理”而无不善,人性也是天赋的,当然为善。然而“七情”却与肉体有关,是有善有恶的。如“七情”中的喜、爱等就是善,怒、欲等则是恶。李珥则反对李滉的观点,强调“四端七情”中“气”所起的主要作用。两派的辩论是客观唯心主义内部的进步倾向与保守倾向之间的争论。主气论学派在反对主理论的论辩初期发挥了一些唯物的和辩证的积极因素。后来两大学派的争论逐渐从学术上转到与哲学无关的"礼论"等问题,甚至堕落为争权夺利的“四色党争”,给国家政治、经济、学术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危害。 “四、七论辩”不仅是朝鲜朱子学者所争论的主要课题,也是17世纪以来朝鲜哲学界各学派无不涉及的问题之一。实学家李瀷、丁茶山等人对此都曾发表过自己的观点,但问题均未真正解决。直至19世纪中叶朝鲜唯物主义哲学家崔汉绮才将其彻底解决。崔汉绮反对在认识过程中只强调认识的某一阶段的片面性观点,主张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尽管“四、七论辩”后期带有一些“经院哲学”的性质,但是,从认识论的发展角度来说,它推动朝鲜认识论的研究不断深化,使很多学者在认识论方面发挥了独创性,提出了不少合理观点。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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