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商标局 |
释义 | § 机构介绍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立后,内设商标局。根据1982年颁布的《商标法》商标局主管全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职权或应权利人请求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主要职责 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商标的管理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商标印制的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商标办案工作;会同法制司办理商标侵权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国企业商标工作;负责认定驰名商标;认可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评估机构,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 相关链接 服务 行政 机构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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