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晓春烈士 |
释义 | 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吏家庭。少时曾读过3年私塾。1927年冬,参加共产党人举办的民众夜校学习,受到阶级教育和进步思想的影响,萌发了背叛封建家庭的思想。1928年参加酃县“三月暴动”。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任酃县大院区妇女指导员,发动妇女投入妇女解放运动。1929年3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任中共酃县县委妇女指导员。为迅速恢复全县区乡少共与妇女组织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工作。1930年1月,任酃县苏维埃政府妇女部长,组织全县苏区妇女成立慰劳队、歌舞队、洗衣队,大力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同时,还亲自编写《五条苦情》、《十劝士兵》等对敌宣传歌词,并带领宣传队随县游击队到湘赣边各地开展对敌宣传,使许多穷苦出身的国民党士兵投诚参加红军。1931年9月,在湘赣苏区肃反扩大化运动中被错杀于酃县十都上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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