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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国史
释义

§ 简介

国史

1、原指当代人修纂的本朝实录和本朝历史,后泛指一个朝代的历史。《后汉书·班固传》:“既而有人上书显宗 ,告固私改作国史者,有诏下郡,收固系京兆狱。” 晋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诸侯亦各有国史。” 唐司空图 《商山》诗之一:“国史数行犹有志,只将谈笑继英尘。” 田北湖 《论文章源流》:“国史者,君民比并之史。”

2、国家的史官。《诗大序》:“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於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 三国 魏 刘劭 《人物志·流业》:“文章之材,国史之任也。” 宋 朱淑真 《芍药》诗:“到底只留为谑赠,更劳国史刺民风。” 《疏》:“国史者,《周官》大史、小史、外史、御史之等皆是也。”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

国史被誉为五千年“国史”的“二十四史”及《清史稿》,新中国成立后整理出版点校本,是规模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古籍整理出版项目,但由于当时政治、经济、学术等客观条件的制约,点校本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和缺憾。2005年,中华书局着手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的修订准备工作。现在是第四次修纂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预计2015年全部完成。

§ 历史发展主线

关于“国史”的历史发展主线,目前,当代中国学者的主流意见是比较一致的,仅仅是文字表述不同而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史”,“就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继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以后,创建社会主义制度和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现代化国家”的历史;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把科学社会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历史”。

如“一部共和国的历史就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巩固和发展的历史”,“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 就是“建立、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探索和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奠基、开创和发展”的历史。

这里,有两个都涉及到的核心概念必须特别注意———“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如果希望进一步学理化地规范性表述,是不是可以在充分吸收当代中国学者的主流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尝试着“化繁为简”为:“国史”,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建立、巩固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 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

§ 历史分期

国史

如果对于这一“国史”的主线认识没有比较大的争议的话,那么,“国史”的分期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由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火车头”和“发动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刻意回避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与“国史”之间历史分期的同轨和同步性,两者在历史分期方面的重大重合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国史”的分期问题,当代中国学者的主流意见也是比较一致的,仅仅是在个别小的历史时段的归属(如1977 年、1978 两年是“上行”还是“下行”) 和个别大的历史时段的细分(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究竟是“二段论”还是“三段论”) 方面有一些争议。

目前对于“国史”近60 年的历史分期,总的原则应该是“宜粗不宜细”或“远细近粗”———尤其是在阶段性特征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的新时期。1949年至1956 年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是相对独立的一个历史发展阶段,1956年至今社会主义社会时期是另一个相对独立的历史发展阶段。在社会主义时期,1956 年至1966 年、1966 年至1976年、1976 年至1992 年、1992 年至今,划分为四个历史时段足矣。进一步的细分,有待当代中国学者经过比较充分的自由讨论形成基本的共识。这里,有两个颇为棘手的“历史遗留问题”或“悬案”需要进行理性而慎重的学术探讨,即疆域沿革史和台港澳地方史的内容如何纳入到“国史”的范畴进行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问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所言之“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说,在当时与直接接壤的15个陆地邻国约2. 2万公里长的陆地边界线尚未划定的情况下,只能是一个非常模糊的约数。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国土轮廓日渐清晰,与直接接壤的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已经划定了边界线。但是,与印度和不丹之间约2000公里长(涉及12. 5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 的边界线的划定仍然在外交谈判的过程中,那么,“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国土”说也依旧是一个比较模糊的约数。况且,这里,还没有涉及“三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的问题。目前,除了与越南之间就北部湾地区的归属划定了第一条海上边界线外,其他在黄海、东海、南海以及台湾岛以东的太平洋洋面的海洋国土均没有与相邻国家划定海上边界线。

如此,“三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同样是一个非常模糊的约数。也就是说,“国史”发展的地理空间问题,一直都是一个没有能够“说清楚”的“历史遗留问题”或“悬案”。迄今为止,当代中国学者关于“国史”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成果中,涉及到这一问题时,基本上是采取了回避即“留白”的处理方式。同样“尴尬”的处理方式,也反映在台港澳地方史的问题上。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就明确表态,不承认1840年以来英国和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通过武力和强权逼迫旧中国政府所签订的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主权“阶段性或永久性转移”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坚持被英国和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非法占领的香港、澳门地区作为中国固有领土之神圣不可分割原则。1997年、1999年,中国政府又通过与英国和葡萄牙政府进行外交谈判的方式实现了香港和澳门回归,对香港和澳门地区“恢复行使主权”。

因此,无论是1997 年、1999 年回归前的香港和澳门,还是1997年、1999年回归后的香港和澳门,其1949年以来的历史发展, 应该是没有争议地进入“国史”的学术研究和编纂的范围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央人民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立场和方针政策是一贯而明确的: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1949年以来,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这就是两岸关系的现状。如此,无论目前统一前的台湾还是将来统一后的台湾,其1949年以来的历史发展, 应该是没有争议地进入“国史”的学术研究和编纂的范围的。没有台港澳地方史内容的“国史”是不完整的、残缺的。进一步说,这不仅是严肃的学术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但是,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当代中国学界和学者关于“国史”的学术研究和教学成果中,涉及到这一问题时,除了个别的著述,如武力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 设专章专节讨论台港澳地方经济史外,绝大多数的“通史”类或“专史”类学术专著或教材, 也基本上是采取了回避即“留白”的处理方式。

当然,由于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之间、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长期处于分离状态, 资本主义的台港澳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与社会主义的中国大陆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不再是一体同轨和同步,而是走上了迥然不同的道路,两岸四地的社会形态、社会面貌呈现出迥然不同的特性; 所以, 台港澳地方史的内容如何纳入到“国史”的范畴进行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确是一个需要进行理性而慎重的学术探讨的问题。这里,政治上的“一国两制”的原则在学术上应该也是适用的。

作为历史学科家族最年轻的、最具成长性的一个新兴分支学科,“国史”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在其初始的基本的理论与方法、学术规范和学科体系的建构过程中,无论是对于宏观的原则问题的讨论还是对于微观的具体问题的探索当代中国学界和学者都应该秉持一种宽松、宽厚、宽容的心境进行,“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这样,我们才能真切地谛听到“国史”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之“春天”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 与党史的关系

国史

自当代中国学界和学者将当代中国史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作为一门隶属于历史学一级学科的新兴分支学科,进行相对独立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以来,关于社会主义时期中共党史(“党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国史”)的关系问题,一直就是一个争议的焦点。尽管已经没有人简单或机械地否认“党史”与“国史”在研究对象和范围、研究内容和侧重点、研究理论和方法等方面存在有一定的区隔,但是两者区隔的标准和界线究竟是什么,则始终莫衷一是。

对于两者的交叉和重合部分,当代中国学界和学者的主流意见是比较趋同的,如“党史”与“国史”都是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化属性、具有鲜明的“经世致用”、“资治教化”的现实政治功能的比较特殊的历史学分支学科,在其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过程中,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都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如“党史”与“国史”都是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即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并进行“现代化”为指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历史为重点研究对象和核心研究内容的;如“党史”与“国史”都是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历史时限的上限,历史时限的下限都是在延展和开放中的迄今已经近60年的历史研究,都是主要在中国大陆的地理空间内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社会、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为主体的历史研究,研究者与被研究者都是在同一时空背景和环境中,都是“党史”与“国史”没有“距离感”、“陌生感”的“当事人”和“过来人”,都是对昨天的“现实”即今天的“历史”和今天的“现实”即明天的“历史”的现场性研究,等等,基本上没有大的争议。极端而言,如果没有了“党史”的支撑点,“国史”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也成了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曾经引起一定争议的学者龚育之的观点——“党史与国史根本上说是一回事”,我个人的理解,实际上就是从以上这一特定角度出发而阐释的,无可非议。

但是,对于两者的差异和分离部分,当代中国学界的认识是有一定的争议性的。如有的学者认为“党史”是具有一定的历史学特点的政治理论学科,是服膺于执政党主观意志的政策宣传史、意识形态史,遵循的是政治规范,使用的是政治话语系统,而“国史”是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特点的历史学科,是服膺于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学术研究史,是历史脉络、历史规律和历史经验、历史教训梳理和阐释的科学探索史,遵循的是学术规范,使用的是学术话语系统;有的学者认为“党史”侧重于“专”,侧重于政治史的研究,是党中央的上层决策史,是执政党指导思想和路线、理论、方针、政策的演变史,而“国史”侧重于“全”,侧重于社会主体和个人主体的研究,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集合的“通史”,是上层、中层、下层研究集合和宏观、中观、微观研究集合的“通史”。这些观点,如果从研究者个人预设的立场和特定角度出发,不能说完全没有“持之有据”,它毕竟揭示了“党史”和“国史”某一侧面的某一特征。但是,均有明显的“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极端之处,是当代中国学界已经逐步摒弃的简单化、机械化的线性思维。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对于“党史”与“国史”相区隔的本质性特征,目前,当代中国学界形成了一些已经达成初步共识的建设性意见,如有的学者认为,从“党史”与“国史”同属历史学科的学科属性和学科定位的角度看,“党史”是“专门史”性质的“政党史”,“国史”是“断代史”性质的“通史”;如有的学者认为,从“党史”与“国史”同属历史学科的研究内容、研究重点、研究范围看,“党史”是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即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并进行“现代化”为指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历史,以及执政党的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史,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和执政党的建设史所涉及的重要的会议和文件,重要的理论及其实践,重要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策及其执行,重要事件和典型事件,重要人物和典型人物,重要现象和重要话语,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和执政党的建设史的历史脉络、历史规律、历史经验和历史教训为研究内容、重点和范围的,而“国史”是以“党史”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以当家作主的中国各族人民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的历史脉络、历史规律、历史经验和历史教训为研究内容、重点和范围的。即一方面,“党史”是“国史”的核心,“党史和国史好比两个同心圆,党史是内圈,国史是外圈”。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不等于“国史”,“国史”的研究领域比“党史”更广、更宽、更丰富、更深入,两者各自有相对独立的一套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可以讲,以上这些当代中国学界已经达成初步共识的建设性意见,为“党史”与“国史”的区隔,勾勒出一个基本的轮廓,是建立和逐步完善“党史”与“国史”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各自相对独立的学术规范和话语系统的基本的出发点。

但是,这里仅仅是一个理论意义的原则上的“划界”,“共和国史不等于中共党史”,“把党史与国史的概念作出准确划分,不仅应该,而且必须”。但是,“这种不等同却又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讲清楚的”。如何在“党史”与“国史”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在“党史”与“国史”的编纂和教学过程中,将两者严格而清晰地区隔,操作难度是非常大的。事实上,就当代中国学界目前已经正式出版的“国史”研究“通史”类的学术专著或教材看,这一问题解决的情况并不理想,仍然是在一个探索的过程中。

这里,我个人认为有几个解决问题的“关节点”即两者的区隔标准,是需要特别强调或需要补充说明的:

第一,同一时空背景和环境下迄今近60年历史的“党史”与“国史”的研究对象之区隔,是可以有一个比较明确和清晰的“载体”界定的———“党史”的历史发展主体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即研究角度必须坚持所谓“执政党本位”,必须以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发展为中心和重心进行发散式研究,进行学术梳理和阐释;“国史”的历史发展主体是“新兴的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即研究角度必须坚持所谓“共和国本位”,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发展为中心和重心进行发散式研究,进行学术梳理和阐释。

第二,“党史”与“国史”的研究内容之区隔,是可以有一个比较明确和清晰的“解剖活体和切口”界定的———“党史”以中国共产党执政史和执政党建设史为研究内容,其重点是“党的活动与党的生活”;“国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为研究内容,重点是“国家活动、社会活动与国家生活、社会生活”。

第三,“党史”与“国史”的研究范围之区隔,是可以有一个比较明确和清晰的“边界线”界定的。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国史”从中国革命史和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中逐步剥离出来而发展成为一门隶属于历史学一级学科的相对独立的新兴分支学科的历史进程,是与当代中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指向的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理顺党政关系”的历史进程同步的。当然,也只有初步摆脱了过去计划经济年代的“党政不分”甚至是“以党代政”的非正常现象,也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凝聚和体现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和意志而非常具体和清晰地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①“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②的前提条件下,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党史”与“国史”的研究范围问题的学术探索才具有了实际操作的意义和空间。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党史”的研究范围是否和“国史”一样是开放和没有边界的?执政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是否就是“全能型的包办一切”,“党的活动与党的生活”是否就是“国家活动、社会活动与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直言之,就是“党史”是否可以“一如既往”地直接替代“国史”?早在1980年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党内就已经有远见卓识者非常尖锐地提出了这一问题:“《历史决议》里讲到党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有一部分讲到党和国家的关系。我认为,我们应该确定,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生活中究竟占什么地位,应该给它明确的规定,不能给它笼统的规定。所谓笼统的规定,就是说工人阶级经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什么什么,或者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什么什么的领导核心。这个话是不错的,但是是不够的。因为要领导,就发生几个方面的问题:究竟是怎么领导法?究竟领导到多大的范围?有一些范围党确实是有必要去领导的。纯粹学术性的问题,党怎么去领导呢?何必去找这个麻烦呢?这类的问题,还可以举出别的来。另外一个方面,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不能够超出这个范围之外。”实事求是而论,这个问题的讨论一直延续到今天,尽管也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思想成果,但是,总体上,没有实质性的理论突破,“党史”与“国史”的研究范围之区隔仍然没有一个非常统一而明确的划分标准。

所以,为了打破僵局,至少可以在当代中国学界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的地方先做探索工作:其一,大的已经有基本共识的区隔原则要突出强调,即所谓“党要管党”、“国要管国”和“党史写党”、“国史写国”,并且要逐步细化出一些可具操作性的规则。其二,小的已经有基本共识的不交叉、不重合的研究领域和研究专题,可以逐步明确和具体化,并且要一点点地向前推进,如“党史”研究中特有的执政党建设史、执政党对外的党际关系史等,如“国史”研究中特有的边界划分和疆域沿革史、人口变化和户籍管理沿革史、自然环境变化和救灾救荒史、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史、台港澳地方史等。然后,再解决比较棘手的交叉和重合的部分。事实上,就是在“党史”与“国史”中交叉和重合最严重的部分,如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史等,也可以在研究角度、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研究重点等方面进行一个基本的区隔。如此,才可能在比较小的争议的情况下,尽快对“党史”与“国史”各自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重点和研究范围有一个虽然是粗线条但是却清晰的梳理和阐释,才可能在比较小的争议的情况下尽快对“党史”与“国史”各自的学科体系和学术规范乃至话语系统进行实质性的建设,才可能在比较小的争议的情况下,尽快对西方社会和西方学界对于当代中国“党史”与“国史”研究有意无意的“党国一体”的曲解和误解进行有说服力的破解和澄清。

第四,“党史”与“国史”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和社会功能之区隔,是可以有一个比较明确和清晰的“社会角色”分工的。虽然,“党史”与“国史”都是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化属性、具有鲜明的“经世致用”、“资治教化”的现实政治功能的比较特殊的历史学分支学科;虽然,“国史”就是直接从传统的公共政治理论课之一的“中国革命史”和“中共党史”中剥离出来的;虽然,目前仍然有相当一部分的“国史”课程和教材甚至一小部分“国史”研究的通史类的学术专著,也继续“明示”其政治宣传、政治教育和公共政治理论课的社会功能;虽然,目前高等院校将历史课尤其是中国近代史(1840—1949)、中国近现代史(1840—至今)和当代中国史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与公共政治理论课相结合作为公共政治理论教育的重要形式,仍然是常态性的惯例和通例,但是,“党史”与“国史”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和社会功能毕竟是有区隔的。“党史”可以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一样,直接彰显其特殊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直接以政治教育的形式、以公共政治理论课的形式承担其历史教育的学术功能,但是,“国史”则必须还原为历史学科、还原为历史课,以历史教育的形式来承担其特殊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我个人是非常赞同学者李良玉提出的观点:不能不切实际地夸大“国史”的社会功能。直接将历史课“作为政治理论教育手段,有可能损害历史学的科学性”。讨论“国史”研究的价值,“不应该脱离历史学的基本价值”,不应该脱离“历史学的基本社会功能——记载、借鉴和审美” [1]

§ 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国史

第一,关于国史研究中的学术规范问题。学术研究的规范化是衡量一个学科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史研究作为一个新的学科在学术规范化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并在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但是存在的问题亦很明显,笔者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便是由意识形态话语向学术规范话语的进一步转换问题。由于国史同现实、同意识形态的联系比较密切,所以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方面,国史要为而且必须为弘扬新中国的建设成就、弘扬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务,故其负有不可推卸的意识形态宣传任务;但另一方面,国史作为一个学术研究领域,又需要客观、严谨的态度、方法和话语,需要将研究对象充分客体化,保持研究所必需的距离,而不能先存有某种价值判断或倾向,然后据此去论证,这样做既不利于学术发展,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换个角度讲,因为国史既是历史,同时又负有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因此国史宜有两套话语,一是用于宣传的意识形态话语,一是用于研究的学术规范话语。在学术研究中,国史学者应该尽可能地运用学术规范话语。无庸讳言,意识形态与客观研究之间存在着矛盾,但是二者之间的也有互补关系,具体地说,意识形态宣传要有说服力,学术研究的准确和深入,能为其提供重要的基础、依据或借鉴。所以,促进国史研究中的话语转换,不但不意味着削弱国史所负有的意识形态功能,反而会使这种功能更为有效,更重要的是它将极大地促进国史研究,进一步提高其学术水平。

第二,关于国史的写法和体系问题。国史是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在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国防、民族、宗教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进行有机的综合,而不是板块式的相加,要凸现历史发展的主要轨迹或主干,予人以启发性的认识。目前的许多国史专著,总给人一种感觉: 即各方面内容的简单相加,甚至是在原来社会主义时期党史的基础上又加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的活动,加上外交、国防、文教、民族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缺乏有机的综合和分析,缺乏整体的交融和不可分感,缺乏宏观的把握和考量,这是国史学者需要注意并应解决的问题。

第三,国史可以说是断代性质的全史,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写社会和普通人的活动。换句话说,国史既要写国家层面上的决策过程,又要写社会层面的反映和动态。目前国史研究中,对党和国家层面上的活动研究颇多,而对社会动态和状况的研究则明显薄弱。历史是复杂的、生动的、有血有肉的,要再现复杂而生动的历史,描述组成社会的普通人的活动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国史并非只是党和国家的决策及其执行、修正、完成的简单过程,更不是会议、文件、数字、领导人物的思想与活动的再现。社会的反映,群体的影响,普通个人的动态,同样是重要的内容。只有从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中,才能写出共和国历史的全貌。新中国的历史并不长,许多重大历史活动的普通当事人仍然健在,通过某种方式搜集他们当时都想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的资料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目前学术界提倡的口述史料、社会调查方法等等,都是国史学界应该重视并应积极借鉴的。

第四,关于国史研究的方法和视野问题。国史是综合史,是当代史,其研究的问题广泛,而且与现实存在较密切的联系,其中某些问题,例如改革开放的一系列问题甚至可以说就是现实问题。正因为如此,国史研究的视野和方法必须开阔和多样,必须注意与其他学科的交流,注意吸取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特别是要注意借鉴政治学、社会学、文化学、政府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即使是历史学领域内,新的史学方法和观点亦是层出不穷,亦需给予关注和吸收。只有如此,才能使国史研究更客观、深入,使立论更坚实、科学。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与其他学科广泛交流,因为交流需要共同的话语,需要建立对话的基础,而方法论、分析架构、学术话语则是构成对话的重要基础。客观地说,国史学界虽然也有学者意识到并开始在该方面努力,但就总体来讲,吸收或借鉴其他学科的方法与成果,开展多学科交流,还做得远远不够。 [2]

§ 修订的已条件成熟

编修国史,是一个国家的大事。在人们的印象中,历史一般是对逝去已久、相对凝固的史实的记载和审视。当代修史,时机是否成熟?其原则是什么?有何意义和方法?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秘书长杜蒲博士。

从时机上看,编修国史已具备条件,因为经过五十多年的探索,初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已有相对成熟的理论框架。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党的十五大和江总书记的“七一”讲话为代表,党的理论认识又实现了新的历史性跨跃,为科学总结共和国历史提供了理论指导。

编修国史的根本原则是维护和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利益和荣誉。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回顾共和国的历史。国史研究要从历史事实出发,写出信史。对人物事件的评价,要着眼于当时的历史环境和条件,不能用现在的认识来苛求前人,切忌感情用事,特别是对当代人修当代史来说,这一点更为重要。

近距离、系统化、全方位、多角度、描述式,是当代国史研究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是此次启动的国史三年科研规划的核心内容,规模不超过20万字,近期成立简史编写组,内容大纲将在年中确立,今年底初稿出台,明年一年作修改,明年底定稿,正式出版时间定在2004年前,即建国55周年前。这部简史的时间跨度为半个世纪,从1949年至上个世纪末。[3]

§ 修订

国史

修订原因

简介

先要了解的是,宋元以来历代都有整理刊印正史的传统,形成不点校本前四史曾为国庆十周年献礼作品同时期的通行版本,如宋代通行的“十七史”、明代通行的“二十一史”,清乾隆时期整理刊刻武英殿本“二十四史”。上世纪30年代,商务印书馆整理出版百衲本“二十四史”,是近代最通行版本。

重点

重点是文字校订和勘误,也有些是出于某种政治需要,如清朝的殿本前后两次校刻,就对少数民族的称谓进行较多改动,此外,《明史》殿本与库本差异甚大,《元史》乾隆殿本与道光殿本也多有不同。

最近一次整理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指示下,中华书局组织实施“二十四史”的整理,形成第一部有完整标点校勘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第一次将全套正史从古董书架上请了下来,成为人人可读的现代整理本”。整理工作从1958年到1978年,经历了20年。

缺憾

1956年,时任文化部副部长的郑振铎在《人民日报》撰文,提出要整理出版“面貌全新、校勘精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版二十四史”。1958年,毛泽东指示吴晗、范文澜组织标点“前四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作为国庆十周年献礼。随即在中华书局组织下,制订了《二十四史整理计划》。由于时间比较紧,导致“前四史”的整理方式、体例都不一样。最后只有《史记》赶在1959年国庆前夕出版,其他三种直到1965年才陆续完成。

在整理“前四史”的时候,其余二十史的整理工作也陆续展开,由于参加点校的学者分散在全国各地,时间难以保证,1963年,中宣部发文将各地点校者全部借调到中华书局。那一段没有太多政治干扰,后来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和点校体例,在这一时段基本得以确立。1966年,“文革”爆发,整理工作停滞。1967年5月,中央文革小组成员戚本禹要求中华书局继续点校“二十四史”,但由于政治干扰严重,随着戚本禹的垮台,点校班子自然解体。 1971年,“二十四史”点校重新上马。《清史稿》的点校,虽然1958年就提出了,但真正开始是1971年“二十四史”点校恢复后的事情。

1977年底《清史稿》和《宋史》相继付型,次年初出版,点校工作完成。整理工作历时20年,前后三个时段工作方式、校勘标准都略有差异。政治风气对点校本内容的实质性影响,可以说微乎其微。政治对点校工作影响最大的时期,是1967年的短暂恢复阶段。那个时段,要求在点校工作中突出政治,强调连标点符号也要讲阶级斗争,认为“凡是美化帝王将相、宣扬封建道德、污蔑劳动人民的语句,不应用感叹号”,如《明史》里这样的一段话:帝(崇祯)出宫,登煤山,望烽火彻天,叹息曰:“苦我民耳!”当时认为“苦我民耳”是骗人的鬼话,决不能用感叹号,要改用句号。

不仅是标点,在分段提行的问题上也讲阶级斗争观点,按照体例应该按年月来划分的,但由于要突出农民战争和农民起义,当时就要求遇到农民起义就提行,如涉及陈胜、吴广、黄巢等人的内容都进行分段提行。现在的点校本《三国志》、《陈书》、《周书》,仍然有未按年月分段提行的情形。要特别指出的是,这是“文革”期间,1967年短暂恢复阶段的做法,但这个时段的点校工作,没有形成有价值的成果,所以在现在通行的点校本中没有留下明显痕迹。

各方态度

点校本出版后,学术界有不断讨论的札记文章,甚至有的还写出了专书。作为点校本的组织实施单位,中华书局一直关注这些意见,也觉得应该趁当年参加点校工作的部分老先生、中华书局参加过点校的一些老编辑都还健在,能够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的时候,尽快组织修订。2005年,我们对1958年到1978年点校本整理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进行了清理,同时组织专人从编辑角度研究每史都存在哪些问题,形成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呈送出版主管部门,我们广泛听取意见,还向学术界德高望重的季羡林、任继愈、何兹全、冯其庸四位老先生作了汇报,修订工程开始后,任继愈先生担任总修纂,另外三位先生担任学术顾问。在他们呼吁下,2005年11月,温家宝总理和陈至立国务委员分别对修订工作做了重要批示,修订工程获得国家出版基金专项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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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22: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