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厢坊制 |
释义 | 宋代城市的区划制度。唐代的城市制度是“坊市制”﹐居民区“坊”与商业区“市”是分开的﹐四周都筑有围墙﹐坊﹑市门按时启闭。随着商业的发展﹐到北宋初年﹐坊﹑市的围墙破坏了﹐居民区与工商业区不再有区别﹐凡是向街的地方都可以开设商店。10世纪末﹑11世纪初﹐一种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城市制度“厢坊制”代替了原先的“坊市制”。至道元年(995)﹐开封城内设立了左第一厢﹑城东厢等八厢﹐这种基层厢代替了坊﹐成为附郭县直属的基层政权﹐每个基层厢下属有二至二十多个坊。熙宁三年(1070)﹐开封城内东﹑西两部分﹐划分为两个区﹐称为“左厢”和“右厢”﹐办公处称为左﹑右厢公事所﹐地位相当县﹐主要职责为狱讼刑法。从此﹐附郭县只治理郊区﹐厢统治城内市区(有时城外市区也归厢统治)直属于州府﹐这种城乡分治的制度后来推及全部城市。厢坊制成为城市的一种新的行政区划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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