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南盟) |
释义 | §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简称“南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 SAARC)是南亚国家为加强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相互合作而成立的一个非政治性集团组织。 § 介绍 1980年5月,孟加拉国前总统齐亚·拉赫曼首先提出开展南亚区域合作的倡议。1981年4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7国外交秘书首次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会晤,具体磋商成立南盟的有关事宜。1983年8月,7国外交部长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首次会晤,并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声明》。1985年12月,7国领导人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第一届首脑会议。会议发表了《达卡宣言》,制定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并宣布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正式成立。 南盟包括不丹、孟加拉国、印度、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尼泊尔、巴基斯坦和阿富汗(2005年11月召开的第13届南盟首脑会议同意吸收其为新成员)八国,成员国总人口达15亿,其中有大约5亿贫困人口,各国的国内生产总值总和达6000亿美元。2005年11月召开的第13届南盟首脑会议宣布,2006年至2015年为“南盟减轻贫困10年”,同时决定接纳中国和日本为南盟观察员。2006年8月,第27届南亚区域合作联盟部长理事会会议举行,与会的南盟7国外长在开幕式之前举行的非正式会议上原则上同意给予美国、韩国和欧盟观察员资格。 南盟的宪章规定,成员国之间以尊重主权平等、政治独立、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为原则,促进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相互合作。这种合作不讨论成员国双边的和有争议的问题。联盟各级机构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作出决定。 南盟的主要机构有成员国首脑会议、由各国外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由各国外交秘书组成的常务委员会等。南盟的常设秘书处设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南盟首脑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但是根据南盟宪章,如果成员国中任何一国拒绝参加,会议将不能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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