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信用管理师 |
释义 | § 职业等级 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职业培训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助理信用管理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信用管理师不少于130标准学时;高级信用管理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 工作内容 信用管理师 (1)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2)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 (3)在交易前期,对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确定信用额度及放账期; (4)在交易中期,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风险保障企业债权; (5)在交易后期,对发生的逾期账款进行追收; (6)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并开拓市场。 § 职业概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树立信用品牌、防范风险已成为提升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在发达国家,设立信用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的企业达到80%以上。我国企业的信用管理从外资企业、外贸企业最先起步,到大中型企业,目前已有2000多家企业开始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或培训管理专业人员。从事信用管理产品和服务的专业机构大约有5000家。当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市场对信用体系建设的急迫需要,以及在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推动下,信用管理行业正迅速发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近年来,一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以及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漏税、产品质量低劣等信用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及至地区整体信用形象,成为制约地区经济发展、制约市场交易、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可以说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得到了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党中央、国各院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全国各地企业信用管理人才急缺,已成为影响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因素之一。 就从事本职业的专业人才来说,其发展前景:第一,职业前景很好。从学科角度看,信用管理跨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电子技术、商法等学科,是一门典型的应用型交叉学科。信用管理人员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可或缺的人才。第二,市场需求量大。随着我国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及信用管理服务业的发展,一支全新的信用管理专业技术队伍正在产生并迅速成长,预计5年后,我国将会有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人员走上从事信用管理的岗位。 § 申报条件 信用管理师 助理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信用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 能力要求 助理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信用管理的各项具体业务,具有信用管理的操作和执行能力; 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信用管理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具有独立处理和解决信用管理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 高级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信用管理各个领域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能熟练掌握运用信用管理的关键技术技能,独立处理和解决信用管理中高难度的技术问题,并能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信用管理的技术改造和创新,具有统领信用管理,进行策划做出战略性安排及组织管理能力。 § 职业资质 信用管理师 信用管理师作为国家新职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3月正式向社会发布。2006年1月,《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施行。 信用管理师是知识高技能人才,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属专业性强,国际化水平高的高端职业。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增补本),职业编码为:2-07-03-06,属于国家职业第二大类,即专业技术人员大类体系中的一项国家职业。 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经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合格证书。并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纳入“中国信用管理师专业人才库”,面向社会进行人才推荐及深度职业开发、继续教育。 § 职业鉴定 鉴定组织: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管理。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或计算机考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信用管理师和高级信用管理师鉴定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鉴定时间:信用管理师鉴定考试按年度统一安排考试,原则上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 培养目标 助理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信用管理的各项具体业务,具有信用管理的操作和执行能力; 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信用管理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具有独立处理和解决信用管理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 高级信用管理师应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信用管理各个领域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能熟练掌握运用信用管理的关键技术技能,独立处理和解决信用管理中高难度的技术问题,并能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信用管理的技术改造和创新,具有统领信用管理,进行策划做出战略性安排及组织管理能力。 § 职业前景 信用管理师 全球金融危机拉响了诚信和信用风险管理警报。为加快专业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培养推进速度,积极应对大学生职业化培养进程,满足中国实现全方位尤其是金融领域对外全面开放对风险管理人才需求,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将于2009-2013年全面启动“国家信用管理师职业化培训工程”预计培养100万各类专业信用管理师。 "信用管理师" 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经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合格证书。并由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纳入“中国信用管理师专业人才库”,面向社会进行人才推荐及深度职业开发、继续教育。 "信用管理师" 市场前景广阔,随着我国信用管理体系的逐步建立健全,市场需求将越来越大。在今后5年内我国至少需要50万名信用管理经理,年薪25万—50万,数百万信用管理专业人员。信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缺口巨大,高端人才尤其匮乏,持有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前景广阔。 "信用管理师" 岗位国家引导就业,2008年5月22日,财政部、审计署等部委联合发文,要求企业加强内部控制的管理,明确提出要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和岗位,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2009年7月1日起都要按照这个要求执行。充分说明我国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已经揭开崭新的一页。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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