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保罗派 |
释义 | § 保罗派 § 正文 拜占廷帝国的基督教异端教派之一。约 5世纪起产生于亚美尼亚和小亚细亚, 7世纪下半叶传播于拜占廷,8~9世纪广泛发展。其教义受摩尼教影响,相信善恶二元论:善指精神世界或灵魂世界,为天父所创造的“天国”;恶指物质世界,为恶魔所创造的“现世”。耶稣基督是天父的义子,天父所派遣的天使。而基督教圣经《旧约全书》中的上帝耶和华,被指为恶魔。要求恢复原始基督教会的朴素和平等精神,简化宗教仪式,谴责正统教会的豪富、奢华和教阶制,反对崇拜圣母、圣徒、十字架和各种圣像、圣物,主张取消修道院制度和正统教会所奉行的圣礼,保持洗礼,但洗礼宜在耶稣受洗年龄30岁时在河水中举行。 保罗派信徒多为农民和城市平民。拜占廷帝国反对圣像崇拜的皇帝,一度对他们采取笼络政策(见圣像破坏运动)。752年,皇帝命保罗派信徒从亚美尼亚和小亚细亚一带移居巴尔干半岛,以对抗保加利亚人,从此他们在巴尔干各地广泛发展。督马起义时,保罗派参加。起义失败后,大批保罗派被屠杀。在帝国政权镇压下,保罗派仍在阿拉伯人占领地区和帝国东部边疆一带活动,并在东部边境附近建立军事根据地,不时出击。872年,保罗派的最后军事根据地被拜占廷皇帝巴西尔一世攻陷,有组织的武装斗争终结。此后,信徒被迁往色雷斯,并逐渐同10~15世纪流行于保加利亚的异端鲍格米勒派合流。12~13世纪流行于法国南部的异端纯洁派,亦受保罗派的影响,采取二元论的教义。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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