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阔才 |
释义 | § 基本资料 姓名:刘阔才 籍贯:台湾苗栗人 梁肃戎 第7任第1届立法院院长 任期 1988年10月18日 – 1990年2月12日 前任 倪文亚 继任 梁肃戎 出生 1911年 逝世 1993年5月21日 (82岁) 政党 中国国民党 性别 男 § 简历 1932年毕业于台北高等学校文科。1935年毕业于日本京都帝国大学法律系。曾任律师。1945年后,历任台湾省参议员、省议员、省政府委员,台湾省合会储蓄公司、远东电器工业公司董事长。1969年后任台湾“立法院”立法委员、副院长。 1972年2月,倪文亚当选院长,刘阔才当选副院长,刘阔才并连续担任亚洲国会议员联合会理事会主席长达十年。1987年,刘阔才代理立法院院长。1989年当选立法院院长。当时民主进步党的立法委员(以朱高正为主)经常为凸显万年国会的不合理,而发生立委斗殴,刘阔才也曾经被朱高正打伤。当“国会全面改选运动”兴起之后,刘阔才于《第一届中央民意代表自愿退职方案》公布前,即决意辞去立法委员及立法院长职务。1990年2月12日,刘阔才宣布辞职。 1971年,刘阔才被选为当时刚开播的中华电视台第一任董事长;1972年,因为当选立法院副院长而辞职。 之后,刘阔才受聘为总统府资政,1993年逝世。[1] § 经历 台湾旧制台北高等学校毕业 日本京都帝国大学大学院、日本京都帝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博士 大韩民国岭南大学名誉法学博士 国防研究院第三期 律师 私立苗栗建台中学校长、董事长 台湾省参议员 台湾省议会议员 台湾省政府委员 国防研究院政治研究所兼任讲座 台湾省合会储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远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华视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文化大学教授兼日本研究所所长 中日文化经济协会副会长 中美文化经济协会常务理事 台湾吉悌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亚洲国会议员联合会理事会主席 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 立法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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