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云梦秦律 |
释义 | 秦律早已亡佚﹐现在所看到的部分秦律﹐是1975年从湖北云梦秦墓中发掘所得﹐因此称为云梦秦律。这些秦律书写在六百多支竹简上﹐其中包括律文﹑问答和其它一些文书资料﹐总共约有一万七千字。律文是秦国从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陆续制订和颁布于世的﹐是今天所能见到的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律条文。这批秦律资料已全部着录在1978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里。 每条律文之后常系有律名﹐计有《效律》﹑《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徭律》﹑《均工》﹑《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传食律》﹑《行书》﹑《内史杂》﹑《尉杂》﹑《属邦律》﹑《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傅律》﹑《屯表律》﹑《捕盗律》﹑《戍律》。除律以外﹐还有《工人程》﹑《封诊式》﹑《牛羊课》之类的单行法令或条款资料。后世称有的律文为程﹑式﹐大概起源于秦。以上诸律﹐仅《效律》首尾完具﹐其余皆为摘抄﹐有的可能还经过抄写人的删节和简括。尽管出土的秦律仅是选抄了秦律一部分﹐但从众多的律文名目来看﹐知道秦律分类已臻于相当细密的程度。 云梦秦律很大一部分内容属于官府行政法规性质﹐可见秦的大小官府机构﹐都制订有若干规章制度。官吏苦有违反﹐就可构成犯罪。由于秦执法很严﹐凡官吏有舞弊或贪污受贿者﹐都将受到很重的惩罚。律文中也有一部分和军事有关﹐其中包括对军队的训练和军纪﹑奖惩等内容。再有如《田律》之类﹐是为保护水流﹑山林等自然资源而制订。保护官府和国家的利益﹐在秦律中置于重要的地位。 法律答问共一百八十七条﹐和《唐律疏议》里的问答相似﹐是为解释法令条文而编订的﹐而且也和法令条文一样地具有法律效力。问答中所涉及的范围很广﹐以伤害人身﹑侵犯财产之类的刑事犯罪内容居多。云梦秦律并未选抄盗律﹑贼律之类的条文﹐但通过一部分答问可以了解到有关盗律﹑贼律的某些内容。从问答来看﹐秦律禁止民间相互斗殴﹐凡因斗殴而伤害别人肢体发肤的﹐都要受到较重的刑罚。对盗窃犯的惩处尤为严酷﹐若偷盗赃物价值满一百一十钱者﹐便被判处徒刑服苦役若干年﹔甚至偷采价值在一钱以下的桑叶﹐也将罚徭三十天。窝赃﹑分赃都要受重罚。对于盗窃未遂者也要科以严刑。以上情况表明﹐任何对私有财产的侵犯﹐都要受到法律的无情惩处。 秦律中的刑罚有以下几种﹕一﹑死刑﹕主要有弃市和磔。二﹑肉刑﹕有斩足﹑宫﹑劓﹑黥等残害肢体刑。三﹑徒刑﹕将犯人拘禁起来﹐并使服苦役﹐受这种刑的罪人被称为刑徒﹐后世徒刑之名即从此沿袭而来。这种刑罚依轻重分为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司寇几等。城旦舂又分为黥劓城旦和完城旦。黥劓城旦为徒刑中最重者﹐故须兼受肉刑﹐可见秦的徒刑和后世亦不尽相同。从城旦到司寇依次减轻﹐但拘禁年限不详。秦律中徒刑是常用的刑罚﹐从盗窃﹑伤人到官吏的严重渎职﹐都可判处此刑﹐故刑徒人数很多﹐从而使官府获得大量的无偿劳力。史载秦二世胡亥时修建骊山陵墓等大规模工程﹐使用的刑徒达七十万人之多。四﹑迁刑﹕迁为流放之意﹐史载始皇将嫪毐舍人迁蜀﹐秦律中屡见迁犯人于蜀边县的话﹐则蜀是秦经常流放罪人的地方。五﹑笞刑﹕即鞭笞之刑﹐秦律中有笞五十﹑笞百之类的话。六﹑赀罚﹕赀是法律要求罪人向官府交纳财物或提供劳役以达到惩罚的目的。官吏因失职等过失而常常被判以赀盾﹑赀甲的处分﹐对于平民则常常判以赀徭之罚。秦律允许某些罪人可用钱财赎罪﹐律文中常提到赎黥和赎耐﹐即被判处肉刑或徒刑的罪犯若能交纳赎金﹐便可免受刑罚。除钱财外﹐秦律规定罪人可用自己的军功爵或输纳奴隶赎罪。赎罪制的存在﹐表示法律在富人和贫人之间是偏颇不平的。 从秦律来看﹐秦已有一套较为细致的检验制。案件发生后﹐由县令史负责现场及物证的勘查﹐如属伤人及杀人案件﹐令史还派法医对伤者或死者作详细的检查。判刑时也按案情的具体情况加重或减轻﹐如犯罪出于过失﹐就要比故犯为轻。犯人如同时犯数罪﹐则按其中最重者判刑﹐罪犯如能自首或检举同伙或他人﹐可以获得从轻处理。和罪犯有亲属﹑僚属﹑邻伍关系的﹐常常要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而受株连。对于控告不实或诬告者要反坐。犯同样罪的人﹐量刑时视其官爵高低或社会地位不同而有所差别。先秦时有的法家标榜”刑无等级”﹐秦律中并不存在这种情况。 云梦秦律不仅是研究秦从战国到统一后刑法制度的重要依据﹐而且也是了解秦的政治﹑军事﹑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宝贵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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